龙狂篇 第四十一节 无知少女 琼恩认识的女孩子,细数起来倒也不少了,论容貌身段,论风姿气度,论本领能力,论眼光见识,论来历背景,芙蕾狄确实都算不得其中的佼佼者,在他心中的地位分量也谈不上多重。因为巫师学校毕业时的一场变故,两人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断绝来往。尽管如此,在琼恩心里,却始终没办法完全将她的影子抹去,之所以会如此,大约也正是因为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温柔乖巧,千依百顺,令人无法割舍。 美人恩重,却只怕我承受不起呢。 琼恩半开玩笑地低声说,芙蕾狄听不懂,但也没有多问。她身体状况不佳,说了半天话,精神已经有些倦怠,被琼恩抱在怀中,感觉熟悉的气息重重包裹,令人安心,渐渐睡着。琼恩见她睡得香甜,彷佛被感染一般,不觉自己也有了些倦意,在她唇上亲了亲,也睡了过去。 然后他做了个梦。 依旧是浮空城,依旧是众多女子环绕,无数画面穿梭而过,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珊嘉,和上次的美梦一模一样,但更加清晰丶更加真切,虽然琼恩已经有过一次经历,却还是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是在梦境中。甚至直到醒来之后,那种亦真亦幻虚实交错的感觉,依旧还残留在意识里,无法消去。 「真奇怪,又做这个梦。而且这次梦里看得更清楚了,姐姐真的是个大巫师,水准有可能还在我之上……这到底是怎麽回事?算是对未来的预告吗?」 这个问题自然不会得到解答,而琼恩实际上也没有太多的馀暇去思索,迷迷糊糊之间,他已经感觉到一股暖意自小腹下方传来。整个人像是舒舒服服地浸泡在温水中。这种感觉他并不陌生,准确地说是非常熟悉,慢慢定了定神,撑起上半身。果然看见了芙蕾狄的赤裸玉体,正跪伏在他双腿间埋头努力工作,进行着名为早安咬的传统活动。 白玉无暇地少女裸体,乌黑秀发如绸缎般柔顺光滑,披散在俏丽光洁的肩背上,衬托得肌肤细腻精致,纤细腰肢盈盈可握,挺翘的美臀彷佛成熟的蜜桃。性感诱人。这副香艳旖旎地风景,琼恩已经看过无数遍,但每次都还是砰然心动。连原本就已经坚挺的「兴致」又高昂了几分。 感觉到这种变化,芙蕾狄自然知道琼恩已经醒来,而她的反应是唇舌吞吐动作变得更加快速。半年没见,她的技巧并没有退步,但大约是琼恩近一段时间享受凛的「冰火」次数太多,耐力提升,以至于芙蕾狄努力了一个多小时,才总算让男人在她口中满意的发泄出来。 慢慢将滚烫的乳白液体完全吞咽下去,然后仔细做完清洁工作,小女孩终于能够放松下来。躺在琼恩怀中轻轻喘息。「累死了,」她娇嗔,「感觉下巴都要脱臼了。」 「那干嘛要坚持呢。」 「因为不这样就吃不到早餐了啊。而且,」小女孩好像很害羞地低下头,「我变瘦了好多。胸那里也小了不少,需要补充营养赶快长起来。」 「要补充营养应该多吃饭才对吧。」 「那不一样啊,有人告诉我说:男性的精华有显着的美容丰胸效果,会让女孩子地胸变得坚挺傲人……」 「等,等一下。」琼恩勃然大怒。「这种色狼用来诱骗无知少女的混帐话,是谁告诉你的?我要去找他算账!」 「啊。这话不是你告诉我的吗?」 「……我说的?」琼恩愕然,「我怎麽会说这种毫无科学依据──不,是毫无道理的话。我甚麽时候说的?」 「就是你第一次要我做这种事情……」小女孩脸颊羞红,「当时我不愿意,你就这麽告诉我的。」 「……呃,你看,芙蕾狄,我说的没错吧,果然是色狼用来诱骗无知少女的。」 色狼是没错,无知少女却未必,芙蕾狄只是单纯,不是愚蠢,当然不会真的相信这种鬼话。「你喜欢嘛,」她说,「我想让你高兴。不过真的好累好累啊,下次都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来。」 「没关系,」琼恩随口回答,「让芙莉娅来替你分担一半就好了。」 就像莎珞克所说的那样,作为一个正常的男性,身边有这麽一对漂亮的姐妹花,哪有吃了妹妹就心满意足,不打姐姐主意的道理。问题只在于「能不能」,而不在于「想不想」──如果做调查的话,相信十个人里有九个都会想,虽说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琼恩显然属于多数派。 既然早就有所图谋,只是一直未得合适的机会下手,刚刚又享受了一场温柔侍奉,正处于精神完全松懈地阶段,顺口就把心底的想法说了出来。只是话一出口,顿时便惊觉不对,这种时候说这种话,简直就是找打。而芙蕾狄听到这句话后身体微微一僵,也显然证实了这种判断。 正要砌词补救,小女孩已经微微笑了起来,「好啊,」她轻声说,「不过要说服我姐姐,恐怕很难呢。」 倘若换了莎珞克在这里,肯定回答说「要甚麽说服,直接强行推倒就是了」,然而琼恩脑子毕竟还没完全坏掉,当着妹妹的面说要强奸姐姐,那自己直接自杀得了。就算他明知自己真这麽说的话,以芙蕾狄的性情,也未必就会翻脸动怒,然而不高兴是肯定的。 「以一己之好恶,漠视他人的意志,随意践踏他人的感情,按照莎珞克地说法,这是强者所应有的心态,甚至是必备的素质。只不过,自己恐怕终究是修炼不到那一步了。」 有这个觉悟,说不上是好是坏。然而有时候想起来,却也不免会怀疑这种说法到底有几成的可信度。琼恩不是天真的小孩子,不会以为世界上的强者们个个都温和恭谦丶彬彬有礼,但倘若说要想成为强者。就必须横行无忌,肆意放纵自我的欲望,那他也总觉得甚麽地方不太对劲。 为了转移话题,缓解气氛,琼恩和芙蕾狄随口提起了自己的这个疑惑。坦白地说,他并没有当真指望能获得甚麽答案,因为就某种程度上而言,琼恩其实并不把芙蕾狄当作一个平等交流地存在。这并不是说轻视或者不尊重,更多算是一种「分工」的意思。就像有些事情应该在办公室和同事谈,有些事情应该在书房和朋友谈。而这些事情,往往都不适合在床上和情人说起。 出乎意料的是,芙蕾狄对此似乎也有些自己的见解。 「其实我觉得,这种说法的真正含义,是说人必须尽可能斩断情感上的牵挂和羁绊,才有可能不断地变强……至少不会早早死掉吧。」 「啊?」 前面一句话倒还没甚麽,但最后那句却让琼恩有些愕然,不明白芙蕾狄是甚麽意思。不过这种疑惑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小女孩接着就做出了解释,而且还是以琼恩自己作为例子。 「我随便乱说的啦。」芙蕾狄说,「只是觉得,人活在世上,都会有亲人,有朋友。有爱侣,有仇敌。你可以把自己变得特别特别强,能够打倒所有敌人,但亲人丶朋友丶爱侣,他们总不会也能和你一样强。这就很容易被人所乘。成为致命的弱点──而且你越强的话,这些弱点也就变得越明显。越容易被人所关注,所利用。要想避免这种风险,最直接的办法自然就是斩断情感,漠视一切,在意的东西越少,自然破绽也就越少,越无懈可击,否则等不到变强,在半路上就死掉了。就好像,」她怯怯地看了琼恩一眼,「就好像如果有人要对付你,不需要正面交锋,只要扣住珊嘉姐姐,那你就很麻烦了。」 琼恩微微皱眉,「干嘛打这个比方。」 「只是恰好想到,没别的意思。而且……琼恩,你虽然从没和我提过,但我也能看得出来,有很多人在暗中关注着你,对你抱有很高的期待。这种关注和期待,未必完全是善意,而以你的性情,显然也不会甘心受制于人……这样一来,珊嘉姐姐恐怕就很重要了。」 能够看出琼恩的处境,并不算多麽了不起的眼光,除了珊嘉之外,芙蕾狄是和他相识最早的女孩子,了解也较多。更何况她之所以认识琼恩,最初就是奉了父亲的指令,小女孩又不愚笨,口中不说,心里多少也有数。诚如她所言,如果要对琼恩施加影响的话,通过珊嘉是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实际上,在琼恩心中,未尝不觉得就某种程度而言,阴魂城就是扣着珊嘉作为人质。除非他肯放弃对姐姐的爱慕迷恋,否则这就是致命地弱点,无法克服。 明白归明白,但要想改变这种局面,一时间却也没甚麽好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过得非常轻松,因为基本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情发生。琼恩也没回晨炼,留在伊卡沙城,每天一大早就会被凛拉起来当陪练,在各种塑能法术威力惊人的狂轰滥炸中艰难的保住性命,所幸这种危险工作并不是没有报酬的,至少凛在床上的表现越来越令人满意了。 芙蕾狄的身体渐渐康复,继续琢磨那份有关幽暗地域无错传送的资料。因为此次琼恩等人的安全返回,成功打破了矮人对「灾厄之地」的迷信,又通过欧凯得知了进出的门道,在莎珞克地带领下,伊卡沙城的探矿队成功挖掘出了大量地迷雾晶。借助这些稀有资源,芙蕾狄的研究有了飞速进展,在最近的几次试验中,已经能够成功将生物传送到十五英里之外的地方,误差不超过十英尺,这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十一月上旬,芙蕾狄度过了她的十六岁生日。在费伦大陆的绝大多数地区,这是成年的标志,但按照古耐瑟的习俗。十三岁是初次成年,十八岁是正式成年,十六岁生日并不受重视。琼恩精心挑选了几块星蓝石,请侏儒工匠打磨制作成一枚护身符。在其中恒定了护盾术,用银链穿起,送给芙蕾狄作为生日礼物。 要论起来,这是琼恩第一次制作真正的魔法装备,卷轴丶药水那些不能算。巫师制作魔法装备,对自身的损耗颇大,琼恩造诣尚浅,既不敢也不能冒险。这枚护身符的价值不低,但主要是因为材质优异,星蓝石对于防御类型的魔法有很强地增幅作用。工匠的手艺也是一流,至于所蕴含的护盾术,只不过是防护学派的入门法术,算不得甚麽。芙蕾狄出身巫师世家,继承了不少珍贵遗产,她的象牙法杖是祖传之物,杖头镶嵌的三颗君王之泪是所有预言师们梦寐以求的至宝,左手上的银戒指印有翠鸟家徽,能够释放高等隐形术,瞬间抹去佩带者的形迹。不仅是形体,连声响丶气味都能掩盖,寻常的破隐魔法不能解除,猎犬都嗅不出踪迹。相比起来,琼恩送的这枚护身符根本不值一提。彷佛瓦砾之于珍珠,然而小女孩却高兴得一塌糊涂,整天戴着去向人炫耀。 「有甚麽了不起的?」芙莉娅冷言打击,「护盾术也就能用来挡挡魔法飞弹。真正在战斗中根本无用。这种三流……不。是不入流的货色,市场上批发销售。遍地都是,白白浪费了这麽珍贵的材料。」 「这是不一样的啦。」芙蕾狄认真抗议。 「有甚麽不一样的?」芙莉娅嗤之以鼻,「就凭他那种半吊子炼金师,莫非还能做出神器来?」 「对于我来说,它就是神器呀。」 「……算了,不跟你这种丧失理智的小孩子讨论。」 「切,你才是小孩子呢。」 双胞胎姐妹,几乎同时出生,原本谈不上谁长谁幼,但姐姐确实比妹妹成熟稳重很多,更像是个成年人。不过芙蕾狄也有可以反击的理由,那就是至少她有情人,品尝过爱情的甜蜜滋味──对于女孩子来说,这毫无疑问是成熟和有魅力的象徵,而芙莉娅迄今为止还是单身。 琼恩推倒姐妹花的计划依旧没能付诸实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下手──更准确地说,是身边的美人太多,应付不过来。梅菲斯虽然还留在晨炼潜心锻炼,但白天有活力四射的凛,晚上有温婉顺从的芙蕾狄,偶尔的空闲时间还会有热辣的魅魔,哪怕他夜以继日日以继夜,一天也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根本就不够分配。 「要是有分身术就好了。」他叹气。 这个世界魔法发达,然而没有类似中国神话里的分身术,至少琼恩没听说过。最近似的是「拟像术」,能够创造出和本体一摸一样的分身,而且并非是幻影,是有形有质的实体,能说话能行动甚至能施法,从外表上看和本人无异,然而没有独立思维,必须由本体操控──最要紧的是,拟像创造出来地分身毕竟还是个傀儡,没有神经没有触感,也不能心灵感应,否则倒可以同时去推倒两个女孩子,想想就让人觉得兴奋。 古往今来那麽多大巫师,发明了无数惊天动地的超强魔法,释放起来天塌地裂海啸山崩流星火雨电闪雷鸣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山峰都能倒转,城市都能浮空,时间都能停止,亡者都能复生──然而却没有一个巫师去钻研发明分身术,真是太奇怪了,难不成他们都没有应付多个女人的烦恼麽。没有分身术,不过触手类型的法术倒是有几个,可惜琼恩对此毫无兴趣,觉得太不美型。这就像进餐,除了食物本身要鲜美,吃相也不能过于难看,否则完全破坏气氛。 月亮庆典(The Feast of the Moon悄悄来临,预示着1373DR的最后一月即将到来。这是费伦大陆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无论在人类丶精灵丶矮人丶卓尔或者侏儒的习俗中都被非常重视,同时也是很多神祗教会的圣日。便在这一天,一位信使来到伊卡沙城,带来了第二远征师雅达上尉的命令。 「立刻返回阴魂城述职,另有新的任命。」 龙狂篇 第四十二节 完美的王者 「终于能回家了。」 接到命令,琼恩长长舒了口气。扣除去下层界的一趟旅行,算起来在这幽暗地域中已经呆了大半年,虽说无论在瓜理德斯,在伊卡沙,还是在晨炼,总是受到礼遇,锦衣玉食谈不上,优裕舒适是肯定的,但这种没有灿烂阳光的日子,来自地表的人类终究还是难以适应,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发霉了。 更重要的是,可以回去见姐姐珊嘉了。 回阴魂城述职,这是题中应有之义,早在意料之中。又说另有新的任命,虽然没有具体明指,但十有八九是不用再回来了。毕竟呆了这麽久,如今离职卸任,免不了要有种种繁琐安排,琼恩原本就不擅此道,又是归心似箭,哪里耐烦做这些,索性直接就把权力和手中的资源基本都移交给了德古拉,由他代理,反正自己马上就走人,也无所谓甚麽放心不放心的,顺便把侏儒迪瓦克调到晨炼去给他帮忙。至于身边的女孩子,没有一个愿意继续留在这里的,自然全都带走。另外还要和矮人告别,向鲁文告辞,诸如此类一堆应酬,就这样忙忙乱乱折腾了七八天,一切基本准备就绪,梅菲斯也自晨炼来到伊卡沙城,众人集合。接下来所需要面临的问题,便是回去的路怎麽走了。 倘若在以前,根本没有选择的馀地,大家只能原路返回,还是走地底,一路北上直到沙玛斯丶奥图城,然后上地表,头顶上飘着的就是阴魂城了。但因为芙蕾狄的研究进展,现在多出一种选择来,便是直接用传送魔法上地表。然后再回阴魂城。 在最近一次的试验中,芙蕾狄已经成功把一头洛斯兽传送到了二十五英里之外的地方,误差在五英尺之内。伊卡沙城距离地表大约十几英里,最多不会超过二十英里,完全属于法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卓尔的资料中详细记载了地表地一处荒废城堡,正好作为传送的目标。 毫无悬念地,所有人都选择了第二种方案,能够走阳光大道。谁愿意像老鼠一样在黑暗潮湿的地下甬道里步行?先上地表,进入人类城镇,然后便能雇马车,走商路,既舒适又快捷,大大节约时间,最重要的是安全。虽然路上可能有强盗,但总比幽暗地域里层出不穷的怪物好对付多了。 主意打定,芙蕾狄便开始准备法术。先用大量的迷雾晶构建成魔法阵,阻隔地脉辐射的扭曲影响,然后用预言术穿透岩层。逐步分析定位目标,确保不会出现意外变故。最后由琼恩和凛合力完成临时的传送门,虽然只能维持五分钟,但已经足够了。 和矮人道别,琼恩一行人鱼贯进入传送门。短暂地晕眩之后,他们再度踏上了坚实的地面,灿烂的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明亮得让人一时间只能紧闭双眼,柔和的风在脸上拂过,让身体变得暖洋洋的。原本自幽暗地域中侵染来的那点阴寒瞬间冰消雪融,说不出的舒畅。琼恩慢慢适应着刺眼的日光,一点一点睁开眼睛,看见了久违的鲜艳色彩:蓝天丶白云丶远处苍青色的群山绵延起伏,农田中的金黄稻穗迎风摇摆。即便是因为凛冬将至而枯黄的衰草,此时在他看来都格外地亲切诱人。 「啊啊啊!」他放纵地大吼一声,举起双臂,「终于又看到太阳了!」 「别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以为你是个罪犯。刚从地牢里逃出来。」 梅菲斯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取笑着琼恩的失态。但其他人却没她这般沉静,凛倒还罢了。她一共只在幽暗地域里待了两个月不到,正好是新鲜感刚过,就当是一次旅游,但莫尼卡姐妹却已经住了一年多,莎珞克更是自从「死后」就再也没回来过,环顾四周,心头不由得都涌上几分感慨来。 琼恩所在的地方是一座荒废的古堡中,城墙早就倒塌大半,建筑也破损不堪,地势倒颇高,位于一座山峰的半腰上。据说常常闹鬼,所以无人敢接近,再说也没甚麽值钱东西,连盗贼都不屑于光顾。此时是正午,深秋的阳光温暖和煦,虽然明亮却绝不炽烈,琼恩等人稍作休整,判断了一下方位,随即便开始赶路。 「我们现在是在泰瑟尔境内,」梅菲斯指着地图说,「往北方走,就是瑞塔汶(Riatavin)。」 瑞塔汶是泰瑟尔帝国的第二大城市,拥有近九万人口,而且占据商路要道,乃是一座贸易重镇。按照计划,只要到了瑞塔汶,便能够雇到马车,沿着商路一直北上,穿过安姆帝国,途经博得之门,一路前往匕首滩镇,然后就像琼恩和梅菲斯上次走过的那样,转上黑路,踏入大沙漠──途中会经过独角兽之流,奥沃那个肥巫妖就住在那里,琼恩打算顺路去拜访一下。 从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到瑞塔汶,大约需要一天半地时间,而且多是丘陵地貌,道路曲折,也不会有商旅通过,没法搭车。幽暗地域的蜥蜴因为无法承受日光照射,没办法带上地表,琼恩等人于是便只能步行,莎珞克则张开蝠翼飞上高空,察看着左近地形,防止甚麽突发意外。唯一的坐骑露丝雅,被凛和芙蕾狄占据了,两位美少女一前一后坐在银色独角兽上,看起来十分的赏心悦目。 芙蕾狄身体尚未完全康复,骑独角兽代步很正常,凛是比较懒,也挤在一起。这倒罢了,反正露丝雅够大,然而让琼恩愤慨的是:无论怎麽说,芙蕾狄也是邪神莎尔地信徒,独角兽居然也毫不介意地允许她骑着,却对自己始终抱有明显敌意,这未免太不公平。 「艾弥薇,你确定露丝雅真是雌性?」琼恩打量着独角兽,「我现在严重怀疑它是雄的。」 「怎麽可能,雄性独角兽有须髯,雌性没有。这麽明显的特徵你都分不出?」 「那她为甚麽只让女孩子骑,难道和凛一样,性取向比较特别?」 「……你整天都在想些甚麽啊。」 「当然是想你啊。」 梅菲斯瞥了他一眼,含笑不语。 近两个月来,她留在晨炼潜心锻炼,已经能够初步掌握「深度暗示」的技巧门道,乐观估计的话,再用两到三个月地时间巩固。应该就可以开始尝试消化体内地杀戮神力了。她天赋杰出,又是神子,对于神力地熟悉和适应程度远在琼恩之上,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三年五载就有望成功。 换句话说,再过三年五载,琼恩就可以真正品尝到梅菲斯。听起来有点久,但考虑到她才刚过十六岁生日,那也就算不得甚麽了。 左右无事。军部的命令上也没有指定期限,落得轻松。众人且行且住,沿途赏玩。谈论故事,天气又十分晴好,彷佛出外郊游一般,虽是步行,却也不觉疲倦。泰瑟尔大半面积的国土都被森林所覆盖,风景秀丽怡人,古迹甚多,梅菲斯和凛都是少年时就游历四方,见多识广,虽然从没来过泰瑟尔。但对这个国家的情况还是颇有了解的。 据梅菲斯说,泰瑟尔在上古时期是精灵建立的大帝国之一,后来历经巨人丶龙族丶巨灵和矮人的统治,最后变成了现在以人类为主体的国家。要论历史悠久的话,它在费伦大陆能排进前十名。而要论国土面积的话,它能排进前五。只是泰瑟尔虽大,却是战乱不休纷争不止,长期处于诸侯割据混战的状态,民众生活自然也困苦不堪。所幸现任君主莱茵顿女皇(Rhindaun)在提尔教会帮助之下。经过三年内战。成功结束了帝国的分裂状态,重新确立皇室的权威。作为统治者而言。莱茵顿女皇颇具英才,自她即位以来,泰瑟尔国力渐渐恢复,再不复往日颓唐,颇见兴盛。 琼恩等人下一站的目标瑞塔汶,原本属于泰瑟尔北方的安姆帝国。三年前(1370DR),安姆发生大规模内乱,莱茵顿女皇趁火打劫,吞拼了瑞塔汶这座商贸重镇。此举造成两国关系的急剧恶化,但因为安姆目前内乱尚未平息,自顾不暇,局面暂时还没恶化到要开战的地步,只是边境来往会有些麻烦。 提尔教会在泰瑟尔地区原本就根基颇为深厚,莱茵顿女皇能够登上帝位,剪灭割据,背后也是得到了他们的大力相助和支持。女皇即位之后,提尔教会(包括提尔的从神和盟友托姆(Torm)丶伊尔玛特丶海姆()Helm丶赛雅茉芙(Siamorphe)的教会)相应获得了极大发展,如今已经基本垄断了这个庞大帝国的民众信仰,俨然成为国教。泰瑟尔在四年前颁布的《帝国民法》和《帝国刑法》,其中有超过四成的条款完全照抄或者模仿自提尔教会编撰的《无尽法典》,议会丶中央政府和法院中的重要席位很多都被提尔教会的神职人员和精英信徒所占据,军队中的不少军官也出身于提尔丶海姆或者托姆教会。 「这麽说,泰瑟尔其实已经等于是你们教会在统治了?」 琼恩随口和梅菲斯开着玩笑,他对提尔教会并无反感,只是潜意识里比较排斥「政教合一」这种体制,语气中不免就有些揶揄的味道。梅菲斯微觉不快,「这有甚麽不好吗?」她反问,「内战平息,割据消泯,国家统一,民众安居乐业,这些都是摆在面前的事实吧。」 「这是没错啦,」琼恩承认,「可是艾弥薇,你难道不觉得,宗教信仰,不应该过多干涉世俗政权麽,否则很容易变质的。」 「为甚麽?」 琼恩怔住,其实要论证这个话题并不难,例子一大堆──然而那都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根本没法对梅菲斯说。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他又不怎麽熟悉,一时间找不到支持的例证。「权力会令人腐化,」琼恩最后说,「从无例外。」 「是吗,」梅菲斯微微一笑,「好吧。就算是你说得对,但那又如何呢?这世界上,总是有国家,总是有政府,总是有权力,需要人来掌握。既然权力如此容易令人腐化,那麽与其让它落入意志薄弱的凡人手中,为何不归于教会。归于神明?或者,换句话说,」她稍稍顿了顿,「我们责无旁贷。」 「唔,你这麽说好像也有点道理,但我还是觉得甚麽地方不对劲,」琼恩苦笑,这些政治上的事情,他其实并不感兴趣。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如今梅菲斯反驳,再细想起来,似乎也不无道理。倘若是在地球上。政教合一,似乎很少有成功的例子,然而这是在费伦,神明真实存在,可以干涉凡间,教会影响深远,人人都是信徒,情形又有不同,不能简单地类比。 梅菲斯的意思,其实说得简单点。就是说无论甚麽社会,甚麽体制,总有统治的权力,总需要有人去掌握,去行使。那麽与其交给凡人。不如归于神祗,由神祗来作为至高的「王者」。当然她指的是提尔,不会是班恩丶莎尔这种邪神。 在地球上,教皇完全有可能腐败堕落;但在这个世界,大主教绝不可能背叛神祗。而神祗是信仰的聚合。理念的具现。拥有凡人无可比拟地智慧和威能,又不会像凡人一样任性妄为。随心所欲,神祗被神祗自身所限制。中国的古人梦想圣贤君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寄希望于哲人王,这种想法在地球上自然是完全的梦呓,然而在这个世界中,却是大有可能的。神明并非全知全能,当然也有无法解决地难题,无法化解的困境,但相比起凡人而言,似乎确实是更好的选择。 尽管如此,琼恩依旧不能真正认同梅菲斯的看法。 「神明源自凡人,但他们终究已经不是凡人,我无法相信他们能够作为真正合适的君主,」琼恩说,「王者不需要是圣人。或者说,越完美的人,越不适合作为王者。」 梅菲斯皱眉,「此话怎讲?」 琼恩沉吟着,看看左右,莎珞克还在高空中飞翔察看,凛正兴高采烈地和芙蕾狄说着甚麽,芙莉娅也不时插上几句话,都没注意琼恩和梅菲斯的谈论。「打个比方,艾弥薇,仅仅是个比方,」琼恩慢慢说,「你觉得我和你两人之中,谁更适合作为王者呢?」 梅菲斯嫣然微笑,觉得这个问题根本无需回答。 琼恩也笑了起来,「别那麽自信,艾弥薇。我承认,你比我优秀,比我见多识广,比我意志坚定,勇敢果决,当然也比我公正无私,清廉寡欲。你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人,但正是这份完美,只怕反而会妨碍你成为优秀的王者呢。」 「是吗?」梅菲斯秀眉一挑,她倒无意于真做甚麽王者,既没兴趣也不屑──倘若真有此意,她早就是神明了。但听琼恩这麽说,却是颇有些不服气,好胜心起,要论个究竟。 「很简单啊,」琼恩说,「你太优秀,超出寻常,然而你若是王者,统治的却依旧是普通人。你越是完美,就距离他们越遥远,越无法真正的认同和理解他们──这难道不是阻碍吗?」 梅菲斯轻声一笑,「莫非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自己每天只需要睡眠四个小时,那麽我就会颁布律法,命令全国臣民地休息时间不准超过四个小时?」 「你当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琼恩摇头,「可是艾弥薇,我冒昧地问一句:你觉得自己合群吗?」 梅菲斯一怔。 「你的性格,以个人而言近乎完美,我想就算是神祗,也未必就能比你更优秀多少吧,至少我是想像不出了。但为甚麽你的朋友这样少呢?你是不愿交友?不屑?还是不能?只怕这世界上,真正能被你看重,被你放在眼里的,也没有几个人吧──你站得太高了,没办法把自己真正的放下去啊,」琼恩轻声说,「我不知道理想的王者应该是甚麽样,但我相信总不会是高高在上的俯视者。他必须无比的优秀,超出凡俗,但同时又和普通人无异,和光同尘。神明嘛,」他笑了笑,「恐怕太完美了,站得太高了,距离太远了,对于这种存在,我宁可敬而远之。」 「就让神祗的归神祗,」他说,「让凡人的归凡人。」 龙狂篇 第四十三节 闯入幻境 这场有关神明丶王者和政治的辩论并没有甚麽结果,因为双方其实都没有太多的兴趣,本来就是临时起意,随口谈及。无论是琼恩也好,梅菲斯也好,都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君主,统治臣民。同时他们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对于梅菲斯来说,「政教合一,参与世俗政权推行教义」,这是提尔教会的基本方略之一。最典型的例子如眼前的泰瑟尔,如塞斯克,如因布图,或者结束战乱,重归和平,或者抵御侵略,抗击外侮,或者文明复兴,繁荣昌盛,提尔教会在其中都起了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大陆上很多国家在制定律法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参照借鉴提尔教会编撰的《无尽法典》,议会丶法院和政府机构中提尔信徒的比例越来越大,甚至直接执掌最高权柄。近十年来,不少国家相继通过法案,禁止或限制奴隶贸易,取消奴隶制度,这也正是提尔教会在背后推动之功。凡此种种,都是摆在面前的事实,无不证明了教会方略的正确性。 实际上,琼恩也明白,在这个有真神的世界中,梅菲斯的看法,不但代表了提尔教会的理念,甚至是绝大多数人的看法,并且确实是有其道理的。说得透彻点,提尔就是一位英明睿智又有无上威能的王者,对属下的控制力远胜凡人君主,而且更是长生不朽的存在,乃是完美的「哲人王」。虽然这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提尔也不可能全知全能,教会统治也不可能就完全杜绝腐败。但相对而言却是更佳的选择。 没有最好,但却有最不坏;不求完美,只求有所进步。 可惜对于琼恩而言,他在潜意识里对于神明有一种根深蒂固地排斥和反感。不喜欢宗教势力过多插手世俗,所以本能地就会找各种理由来否认。这已经无关道理的对错,更多是一种执念了。 「我游历四方,亲眼所见的事实是在教会的推动之下,整个世界在向着理想地方向逐渐前进,」梅菲斯说,「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但不应该介入太深。」琼恩坚持。 「介入不深,就没有力量。没有力量,一切便是空谈,」梅菲斯说。「不占据位置,又如何能推行宗旨?不掌握力量,又如何能保障实施?」 话说到这里就再也进行不下去。双方迥然相异的人生经历丶教育背景,注定了他们在这个话题上很难达成共识。纵然都是聪明而理智的人,有些道理也是怎麽都说不通的。 「你们真无聊,」凛在背后说,「这麽好的风景,谈这麽沉闷的话题。有空扯这些不着边际的,还不如想想今晚在哪里过夜。」 他们此时是在荒野中,天色已经渐渐沉暗下来,夕阳西垂,放眼望去没有人烟。野外宿营倒也没甚麽。反正也携带了睡袋,只是凛喜欢舒适,爱睡懒觉,不免就有些排斥。梅菲斯看了看地图,说前面应该有一处村庄。可以去借宿。 正说话间,高空中魅魔传来讯息,说是西南方向有一队人马正朝这边过来。各人警戒,过了十多分钟,来人近前。却是八个骑士。全都穿着锁甲,携带兵器。行动之间明显是训练有素的武者。领头的是个体格壮硕地中年人,头发有些花白,看见琼恩一行便策马过来,「打扰诸位,」他颇为客气地说,「请问去塔格村是往这个方向没错吧。」 塔格村正是梅菲斯刚才所说的那个村庄,「地图上是这样,」她回答,略带歉意地微笑,「我也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不敢确定呢。」 「那就应该没错了,多谢。」 骑士在马上欠身道谢,随即带着同伴奔驰而去。琼恩注意到他的锁甲左胸口部位上缀着一个徽记:金色的天平,一边托盘中放着长剑,一边放着战锤,下方有几个字母缩写。「他是你们教会的?」 「嗯,」梅菲斯点点头,「而且是个高级法警,从来的方向上看,应该是达劳玛城(Darromar)的。」 提尔的圣武士,不仅要求能力超群,功勋卓着,同时还要精通各国的官僚体系丶律法行政知识。泰瑟尔此地的司法系统又基本都被提尔教会所掌握,梅菲斯所以能从徽章直接判断出对方身份。「奇怪啊,」她自言自语,「甚麽事需要八个法警。」 法警一起出动,摆明了办公的样子,自然不可能是游山玩水,而是去抓人。据梅菲斯观察,这八个法警应该都是提尔教会的守卫出身,接受过严格的武技训练,应该能使用简单地神术,携带的武器和身上的盔甲也都是附有魔法的精制品。塔格村从资料上看只不过是个偏远小村,居民不过百馀人,能犯甚麽案子,又能有甚麽棘手的人物,需要这麽郑重对待?难不成泰瑟尔地警力已经富裕到可以随意挥霍的程度了不成。 「这几个人很强麽?」琼恩问,他眼光不够,看不出一个人的武技高低。 梅菲斯略略沉吟,「如果限制场地,正面对敌,联手围攻的话,」她谨慎地说,「我未必能对付得了。」 换句话说,法警们预计要对付的敌人,很有可能是和梅菲斯大致一个层级的。当然,可以肯定是人类不是甚麽怪兽,否则就不是法警,而是派军队来了。这个新发现颇有些令人惊讶,但并没有影响行程,反而引起了大家地好奇心。反正也没别处可去,索性前往看看。又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前方已经隐约能看见村庄的轮廓,炊烟在晚霞中袅袅升起,显然就是塔格村了。 「好像没甚麽动静啊。那些法警办完事了?」 琼恩嘀咕着,让莎珞克先打探一下情况,魅魔领命而去,半小时后返回。说村内全无半点异状,居民们基本都在准备晚餐,气氛安宁祥和,看不出有丝毫曾经惊动丶打斗丶混乱之类地迹象,也没发现那几个法警或者他们的坐骑之类。 「莫非那些法警走错路了?」琼恩猜测。 「没有,」梅菲斯轻声说,「一路上有马蹄地痕迹,是朝着那个村庄的方向去的,他们肯定没走错。」 琼恩想了想,「走。」他说,「过去看看。」 地形颇为复杂,虽然村庄已经远远出现在视野中。但真正走起路来大约还需要一个小时才能抵达,俗语所谓望山跑死马,便是这个意思。走了二十多分钟,他们进入一处狭长的山谷,只要穿过去,前方就是一马平川地荒原了。 梅菲斯突然停了下来,同一瞬间,琼恩也止住脚步。 「马蹄印突然消失了。」梅菲斯观察着地面。 浅浅而杂乱的蹄印一直延伸到谷口,然后就凭空断掉了,彷佛水分蒸发一般。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痕迹。 「前方三十英尺,有非常强的魔法波动,」琼恩伸手自斗篷内侧取出法杖,同时将奥术视觉完全开启,「好刺眼的灵光……幻术……」 「一个强力的幻术。」他最后得出结论,「封住了谷口。」 「甚麽幻术?」 「我不能肯定,」琼恩皱眉,「好像是海市蜃楼这种幻境法术,笼罩了这一整块区域……不。不对。比海市蜃楼明显更强更复杂,」他迟疑起来。默念一句咒语,双眼的瞳孔变成透明的淡紫,隐隐透出星芒,「乳白色灵光……空间……迷宫术?」 他倒吸了口气,「这好像是把海市蜃楼和迷宫术融合在一起了。」 「不可能吧?」凛也已经走近前,正好听到琼恩的话,「这两种法术的运作原理根本就是大相径庭,怎麽能同时混用?如果幻术和附魔术融合那还有可能。」 琼恩摇头,「我不知道,也没听说过。但分析魔法灵光,得出来地结论……应该是这样没错。」 「确实有这种手法。」芙蕾狄在背后说。 所有人都转过脸来看她,小女孩有些紧张,但还是怯生生地把话说完。「我以前听父亲说起过,是有这种将海市蜃楼和迷宫术糅合在一起的法术,他曾经见玛提克和瓦提克两位殿下使用过。」 玛提克和瓦提克便是阴魂城炼金学院的那对双胞胎院长,和布雷纳斯关系亲密,精擅炼金术和幻术。芙蕾狄地说法,间接证实琼恩的判断,但同时也意味着又要面临新的麻烦了。 将海市蜃楼和迷宫术糅合,确实是很了不起的手段,琼恩自度肯定没这个造诣,但如果仅仅只是要避开,那并不难,既然已经察觉,那麽走远路绕过,从天上飞过,甚至直接传送过去,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就他本人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必招惹麻烦上身,然而有梅菲斯在身边,那麽情况便又不同。 扶危济困是圣武士的本职,那几个法警显然是被面前的魔法困住了,既然遇见,那就没法置身事外,袖手旁观,而且他们还是提尔的信徒。梅菲斯虽然已经被开除教籍,但无论她自己还是琼恩,心底依旧都还是默认她是提尔圣武士,不曾改变。更何况,这件事情十有八九和「罪犯」有关。 「海市蜃楼这种大规模改变区域形貌的幻术,不可能临时起意就能施展,事先要花长时间准备的,」琼恩说,「但也不可能是永恒生效,持续时间至多不过三四天。」 言下之意,这是个近几日才刚布置地陷阱,其目的显然是专门针对这些法警,否则这种穷乡僻壤,荒郊野外,哪个家伙吃饱了没事干,在谷口费这麽大力气弄这个。而谁会这麽做,答案不问可知。 真是的,为甚麽走到哪里都会遇到麻烦。 琼恩低声叹气,然后将这个想法抛之脑后。「芙蕾狄,」他问,「你知道怎麽破解它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幻术,可以考虑用真知术来尝试克制。但又糅合了迷宫术在内,这就已经超出了琼恩和凛的知识体系,无法用所学过的魔法理论来分析推断。芙蕾狄既然曾经听父亲说起过这个法术,或许有办法应付。而且她是预言师,算起来正是幻术的克星。 听到琼恩的问题,小女孩面露难色,但在努力回忆了半天之后,她终于还是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对了,我想起来了,」她眼前一亮。「父亲当时说过,这个法术要直接消解是很难的,但有一种方法可以尝试。就是打倒施法者。」 「施法者又不在这里,怎麽打倒他。」 在发现蹊跷的时候,梅菲斯就已经仔细观察四周,未见有任何埋伏迹象,而莎珞克也一直在高空监视,没看到有其他人。施法者布置了这个陷阱,难道还会留在原地不成,只怕早就逃之夭夭,远遁千里之外了。 「不,不是。施法者肯定就在其中。」 芙蕾狄解释,这个法术是海市蜃楼和迷宫术地糅合,能够创造出一片强力幻境,让人陷入其中,无法脱身。但它也有其限制。便是施法者必须亲自在内部主持,否则很容易溃散。而只要闯入幻境,打倒施法者,法术自然被消解,这是比较蛮干。但也是最有效率。最直截了当的方法。 只不过,这种方法难度很高。因为如果选择直接「闯入」的话,就相当于对幻境的「认可」,而这样一来,对方便占据了很强的主场优势。打个比方说,假如施法者擅长林中作战,他便大可将幻境演化成一片茂密森林,而闯入者是无法改变这点的。 「但施法者既然要维持幻境,那麽他也就不可能全力出手,对吧,」琼恩说,「这对我们是一个优势。」 「嗯,这是没错,但他很可能也有同伴在内协助呢,未必是孤身一人。」 芙蕾狄的提醒很有道理,但琼恩并不在意。长期的历险,让他不知不觉间胆气已经远胜从前,尤其是有梅菲斯在身边的时候,往往就会觉得天下虽大,无处不可去,甚麽危险强敌都不必放在眼里。这或许,算是一种自信心的盲目膨胀吧。 心意已决,便开始着手行动。芙蕾狄取出象牙法杖,顶端镶嵌的三枚君王之泪依次亮起,清澈光芒彷佛月华流淌,逐渐扩散开去,在虚空中勾勒出一扇门来。这是她用预言术强行打开了一个进入幻境地安全通道,万一有甚麽变故,还可以由此退出来,所以必须维持住。芙莉娅自然在旁边守护妹妹,莎珞克依旧在高空巡逻,察看四周。凛原本也想进入幻境,但被琼恩阻止了。「我和艾弥薇进去就行,」他低声说,「外面得有人保护她们。」 这是合理的安排,凛扁扁嘴,也便没再多说甚麽。 「走吧。」梅菲斯说,自腰间取出银剑,当先进入。 琼恩紧随其后,两人跨过虚空之门,眼前的景像刹那流转,无数光影倏忽分合,最终渐渐稳定,编织演化出一幕陌生的场景来。他们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座山的脚下,整齐的灰色石阶和两旁的参天古木,构成了森严阴郁的山道,呈四十五度角斜斜向上,蜿蜒曲折,通往那高不可见的山顶,隐没在茫茫云海之间。有明亮刺眼的光辉在那云雾之间闪烁不休,除此之外天地间便是一片灰蒙蒙地沉暗。 「唔,看来是要爬山了。」无需多说,自然而然便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施法者显然便在山顶,琼恩和梅菲斯必须通过这漫长的山道才能见到他,除此之外别无其他途经。这就是这个幻境的「规则」,已经制定,便必须遵守,无论创造者还是闯入者。 「走!」 梅菲斯简洁地说,像猎豹一般奔跑着冲上山道,长靴敲击着石阶,发出清脆而急促的响声。凛冽的山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在脸上有些生疼,但她毫不在意。山道很长,若是在现实之中,即便以梅菲斯的速度也要大半个小时才能通过,但这是在幻境中,时间的流逝和外界有所不同。彷佛只过了十分钟,她便已经望见了峰顶,前方便是汉白玉石筑成的山门,称不上宏伟壮丽,反而有几分古旧残破的感觉,梅菲斯知道这便是「入口」了。 背后传来的脚步声告诉她琼恩已经赶上,圣武士没有多做停留,利箭一般跃起往前冲去,然而就在她距离山门还有十步之遥的时候,一个男人陡然出现。 「很抱歉,此地禁止通行,」他微微笑着,神态悠闲洒脱,「两位,请回吧。」 ============================ PS:如果是老读者,应该能猜出是遇见谁了 龙狂篇 第四十四节 剑士的决斗 在男子现身的那一刹那,梅菲斯不由自主地停住脚步,她一往无前的疾冲之势也因此为之一滞。 并不是因为对手气概惊人或者华丽煊赫,恰恰相反的是,那是个看上去平凡无奇的家伙。穿着一袭常见的深蓝色武者服,个头不高,但也不矮,身材略显瘦削,长长的黑发用布带系着,随意地覆在肩头,勉强可以称得上是英俊的面容上,浮现着淡淡的笑意,整个人透出一种懒懒散散的气息,彷佛是漫不经心地站在山门前。 他的右手掌中握着一柄长剑,式样和梅菲斯平时所见颇为不同,细窄丶轻薄,剑身近乎透明,反射着清澈的夕光,宛如一泓秋水。剑尖低垂,斜斜指地,彷佛是在休息。 这并不是合适的战斗姿态,而且以常理而论,这柄剑也是完全的不符合规则,更像是在宴会中使用的装饰品。纤细轻灵的剑身,根本无法承受住激烈碰撞的力道,既无法劈开厚重坚固的甲胄,也起不到格挡的作用。如果交手的话,自己只需要一击,银剑就应该能够将对手的长剑拦腰击断,顺势决定胜负。 然而,圣武士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那柄剑……没有看上去那麽简单。」 虽然是在无力地低垂着,但却绝不是在放松警惕,温和优雅的闲适之中,潜伏着凛凛迫人的杀机。一定有不可计数的强敌在这柄剑下饮恨败亡,他们的精魂和执着依旧环绕着剑身,向后来者发出无声的警告。这是少女身经百战锻炼而成的直觉,难以用语言描述,但确定无疑。 对方是超乎一流的剑士,这点梅菲斯已经可以判定,如果因为他的悠闲姿态而大意,贸然前进的话。一定会遭遇意想不到的挫败。觉察到这一点,梅菲斯放弃了抢攻的打算,稳稳站在原地,银剑拄地,抬头凝望。 「这个幻境是你布下的吗?」她问。 没有询问姓名,也没有自报家门,因为无此必要。彼此所站立的位置,已经清楚说明了一切,之所以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更进一步确认罢了。剑士微笑。「是我的朋友,」他说,「我暂时负责守卫此的。」 这个回答在梅菲斯的预料之中,因为她并未从对方身上察觉到半点魔法的气息,即便是那柄危险的长剑,上面也没有丝毫魔力存在的迹象。很显然,这位男子只是个剑士,并非巫师,也不是幻境地创造者。 若要打倒巫师,就必须先通过山门。要通过山门。就必须先打倒这个剑士,这是已经清楚的事实。 「你们的目的,是要伤害那几位法警?」她再度发问。 「并非伤害。也并非囚禁,」剑士回答,「仅仅只是想请他们在这里逗留几日而已。」 对于梅菲斯而言,这个回答并没有意义,无论是一时半刻,还是三日五日,蓄意囚禁执法人员,阻挠公务,这都是重罪。尽管眼前的男子所言诚恳,似乎并没有进一步加害的意图。但仅仅这些,已经不是圣武士所能够容许。 会做出这种事情,即便不是罪犯,也必定是其同伙,既然如此。那便无需客气。少女停止的身形再度活动起来,迅速而沉稳地踏上石阶,彷佛是感应到了她的杀意,对面男子的长剑轻轻抬起,剑尖颤动。彷佛毒蛇嘶嘶吐信。蓄势待发。 「看来这一战在所难免,」他似乎略有些遗憾地说。「那麽,美丽的小姐,我能否有荣幸请教你的名字?」 「梅菲斯,圣武士,来自迷斯卓诺。」少女回答,又踏上一级石阶。 「圣武士吗?」他像是想起甚麽似的,轻轻笑了起来,「是提尔的圣武士吧。」 梅菲斯微微一怔,「你怎麽会知道?」 「没甚麽,只是我有位朋友,恰好也是提尔地圣武士。你身上有和他相似的气息,所以能够猜测得到。」 男子简单地解释着,长剑遥遥指向圣武士,「那麽也在此报上我的姓名,伊斯塔,佣兵,来自……东方。」 梅菲斯毫不迟疑地踏上了第三级石阶,两位剑士之间已经只隔七步。在下一瞬间,眩目的剑光交错而过。 当琼恩气喘吁吁地赶到时,梅菲斯和伊斯塔已经交手十馀合。华丽的金属铿锵声随着山风飘散,双剑撞击时迸射出耀眼的火花,圣武士的银剑全力挥舞,彷佛猛烈的飓风和汹涌的怒涛,要将对手吞噬淹没,然而剑士从容不迫地接下了每一击,连半步都没有后退。 不,准确地说,是后退了。 正如梅菲斯的直觉所判断的那样,伊斯塔的长剑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脆弱,不堪一击,事实上它坚固得出乎意料,能够和少女的神赐圣剑交击而毫发无伤。尽管如此,剑士显然并不喜欢硬碰硬的打法,他总是尽可能避免直接的招架和碰撞,而是采用更加迂回地手段,闪避丶侧击丶阻断,甚至频繁的后退。 在梅菲斯所接受的武技理念中,战斗中主动后退是应该尽量避免的行为,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如此。这和甚麽荣誉丶尊严无关,而是纯粹从利害的角度来考虑。人的眼睛长在前面,后退比前进总是要笨拙,要迟缓,会露出更多地破绽,容易被对手趁机进袭,再高明的武者也不可能完全克服这点。而且梅菲斯所学,乃是注重力量地剑术,讲究的正是以一往无前的气势摧破敌阵,斩杀对手。然而眼前的剑士伊斯塔却似乎完全不遵守这个道理,他的步伐彷佛超越人体的机理限制,眼光像是能够在瞬间同时注意到四面八方的一切细微迹象,无论是前进,是闪避,是后退,都是那样的灵活自如。不给对手丝毫的可乘之机。 他确实后退了,但往往在下一瞬间便又重新上前。 嗤!嗤!嗤! 剑刃高速切割大气,发出刺耳的鸣啸声,直劈丶横扫丶反挑,梅菲斯以迅雷猛烈之势接连攻出三剑,将对手逼退三步。但就在她乘胜追击,准备挥出第四剑时,伊斯塔原本正在往后退的身形陡然向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步正踏在梅菲斯的步伐之间,长剑如灵蛇般从侧面刺向少女的头部。在中途却又陡然下切,正迎上了刚刚准备抬起的银剑,撞击在剑身和剑柄联结的部位。 铿地一声,梅菲斯来不及发力,银剑被一击荡开,胸腹部位的防御顿时出现空隙。伊斯塔乘势反击,剑光错乱出七八道轨迹包围而来。梅菲斯不得不退后,再退,避开这连环的攻击,当她重新架起剑式。组成防御时,发现自己已经又回到了起始之处。 这便是伊斯塔的剑术──与其说是单纯的剑术,不如说是包括眼光丶身形和步法在内地一种综合武技。毫无疑问。他在力量上要比梅菲斯逊色很多,即便居高临下占据了有利地形,依旧不能完全抵消掉这种劣势,而且因为没有穿戴任何护甲,在防御上也处于天然地下方。但他难以测度的灵敏迅捷,却有效地弥补了所有的缺陷。 梅菲斯的银剑横扫直劈,大开大阖,气势惊人,确实不是常人能够轻易相抗的,然而再迅捷的剑式。其间也总有转换的空隙,再刚猛的攻击,也不可能连绵持久。在正常情况下,这并不会成为破绽,因为对手根本就来不及也没能力抓住。但伊斯塔却总是能够精准地抓住机会。抓住少女剑招之间的转换空隙和回气时间,成功地将对手逼退。 灵巧型地剑手,琼恩并不是没见过,魅魔莎珞克丶吸血鬼德古拉,都是此道高手。即便是梅菲斯自己。同样也是速度极快。然而眼前这位名为伊斯塔的剑士,给人的感觉又完全不同。正常情况下,动作越快,给人的感觉便越急切,越尖锐,彷佛利箭,彷佛钢针,充满了迅猛力道,然而伊斯塔尽管出剑如风,却始终透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所有攻击。 如果说梅菲斯的攻击像雷霆,莎珞克的突刺像闪电,那麽伊斯塔的剑术,就更像是疾风。雷霆丶闪电,走的都是直线,以最快的速度跨越最短的距离,完成最简洁有效的一击,而疾风则是弧形的,柔和地,复杂多变的。他极少硬架硬接,却总是能够成功卸开对手剑上的力道,同时顺势发动反击。 铿!铿!铿!铿! 梅菲斯再度抢上,毫无花巧地笔直劈出一剑,伊斯塔退后半步,长剑在空气中划出繁复到令人觉得多馀的轨迹。在一瞬间,两柄剑已经交击碰撞了四次,梅菲斯的攻击完全被牵引开,她不得不后退一步,维持重心,避免被对方所乘。 攻不进去。 梅菲斯再次后退,拉开距离,缓慢调匀呼吸,伊斯塔也并没有追击,而是长剑斜斜指地,又恢复了懒懒散散地姿态,山道上再度恢复了平静。 虽然从一开始,梅菲斯就清楚预料到对方是第一流的剑手,然而结果依旧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激战十馀合,没能前进半步,这本身并不是问题;对手超乎意料的强,这也算不上甚麽,梅菲斯没有自大到认为天下无敌。但这种前所未闻的战斗方式,却令她完全不能适应,甚至隐隐有些恼火起来。 对手一袭布衣,没有护甲,没有借助任何魔法装备辅助,他在力量上明明远逊,行动虽然迅捷,也未见得就真比自己快上多少,却能凭借着变幻莫测地步法和繁复诡异地剑术,稳稳守住了山门,让自己的所有攻击都劳而无功。这种荒谬的事情在逻辑上根本就说不通,然而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见鬼!」她低声说,「这算是甚麽剑术!」 ※※※ 琼恩已经赶到,但他一时间无从插手。山道并不宽敞,他无法从激战中的两人身旁通过,那肯定会被波及,因为幻境规则的限制,他也不可能飞过去或者直接传送过去。必须以正常的方式通过那座山门──而在此之前,先要打倒这个剑士。 在刚才的激战中,他试图施展法术,但两人的行动实在太过快速,身影倏忽交错分合,完全超出了琼恩眼睛和意识的捕捉范围。无论他直接施展攻击魔法,还是要用强化辅助,都只有三分之一的概率能正确命中目标,另外有三分之一地概率会误中对方,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最后还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直接落空。 幸好,双方现在拉开了距离。 琼恩正准备施法,一眼瞥见圣武士的右手腕部突然闪烁起虹彩流光,那是自格拉兹特手中得来的彩虹护腕。原本是一副两只,但被凛取走其一,拆开使用的结果是让虹光护壁的持续时间大大缩短,但用来跨越这段不足十步的距离,冲进山门,应该是已经足够了。 就梅菲斯的本心来说,她并不太倾向于使用这副护腕。它确实很强。能够在佩戴着周身覆盖一层虹光护壁,在短时间内营造出近似「无敌」的效果。但也正因为如此,使用它来获胜。就让梅菲斯有一种自己在耍无赖地错觉。倘若在平时,她决不会动用护腕,只会凭借剑技和对手堂堂正正地一较高低,无论结果胜负输赢,都是心满意足的事情。但这次情况不同,她不是为了胜利,而是为了救人而来。 七彩流溢的透明虹光瞬间遍布全身,梅菲斯一跃而起,彷佛离弦利箭般朝山门冲去,眨眼之间她已经逼到对手近前。银剑拦腰横扫。 伊斯塔退后,长剑快速地划出弧形,自侧面将银剑撞开,接着如疾风回卷,扫向梅菲斯的肩部。若在以前。这一击便可以逼得少女后退,然而此次她不闪不避,手腕翻转,一剑自下往上斜挑。 看似两败俱伤的拼命打法,实际上梅菲斯有虹光保护。根本无惧对方的长剑。事实也正是如此。长剑扫中了少女的肩部,却被一层柔韧的力道反弹了回来。伊斯塔借势后退,堪堪避开了她的反击。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再不复此前那般悠闲神态。 梅菲斯挥剑大步向前,她此时不必考虑防御,只攻不守,将力量上的优势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伊斯塔的长剑无法攻破虹光,只能步步后退,片刻间已经退到山门前。梅菲斯厉喝一声,银剑上光华暴起,彷佛巨浪狂涛汹涌鼓荡,将伊斯塔逼退一旁,自己顺势上前,朝门中踏入。 「呼!」 在即将踏入山门的那一刹那,梅菲斯的脚下猛烈震动,像是被巨大的力量撕扯一般,飓风陡然自她脚下腾起,螺旋气流呼啸龙卷,扶摇直上,瞬间将少女吞没其中。琼恩大惊之下,待要上前,就见龙卷飓风的中心虹光爆炸,一个银色身影凌空倒翻出来,落到他身边,正是梅菲斯。 「原来还有埋伏的法术陷阱……」 琼恩一语未了,就见山门前的虚空之中,悄然走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女孩,雪白的巫师长袍上纤尘不染,莹莹生辉,她先看了看伊斯塔,确定他没有受伤,然后瞥了眼台阶下的两人,微微皱眉,抬起左手。 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黄金戒指。 无需开启奥术视觉,琼恩便感觉到了耀眼刺目的魔法灵光,其强度远在奥沃给他的那枚法术逆转戒指之上──换句话说,它已经跻身神器之列,而且即便在神器中都肯定属于「至高」的那一级。凛冽蓝光自黄金戒指上亮起来,空气中的水珠悄无声息地凝结成细小的透明雪花,在女孩的白袍周围飞舞环绕,编织成无数闪烁符文。 温度陡然降低,地面不知何时已经覆盖上了一层冰霜,一个极度危险的法术即将发动。 琼恩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同时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成功抵御即将到来的攻击,那并非凡人的法术,而是至高神器的无上威能,但此时想要退走也已经来不及。他踏上一步,挡在梅菲斯身前,所有魔法刺青中的防御法术同时启动,一面庞大无比地光盾悄然凝聚成型。 危急之下,他已经是超水平发挥,塑成的元素护盾较之平时更胜一筹。白袍女孩似乎也有些惊讶,秀眉微挑,便要激发法术。 千钧一发之际,旁边的伊斯塔突然开口,「别动手,思思,」他说,转过脸看向梅菲斯和琼恩,「或许我们可以再谈谈,两位。」 龙狂篇 第四十五节 贵族的特权 占据上风的一方主动罢手,提议和谈,总是会受到欢迎的,这一次也不例外。现在山门前的形式已经变成了二对二,剑士对剑士,巫师对巫师,梅菲斯无法击败伊斯塔,而琼恩自度也未必能胜过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更何况对方的手上,还有那样一枚至高神器等级的戒指。 「世界上的神器虽然多,戒指类型的却极少听说,何况还是这麽厉害的货色……回头要找个图书馆查查看。」 这个问题且丢到一边,先解决眼前的麻烦再说。伊斯塔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大家萍水相逢,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没必要打生打死。刚才已经切磋一场,难分胜负,既然如此何不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的好,就当这事情没发生过。 所谓「难分胜负」,其实是客气的说法。这里是对方的主场,占尽了天时地利,本身实力强劲,又持有那等强力神器,真要动起手来,琼恩和梅菲斯应该是败多胜少。就算把凛她们都叫进来,也未必就能稳操胜券──说实话,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手指上的黄金戒指,琼恩着实忌惮得很。神器他也不是没见过,奥沃的藏宝库里就有七八件,但能够与之相比的,那是一件都没有,就连兰森德尔教会的圣物黎明之石,恐怕都要逊色半筹。琼恩和梅菲斯两人身上,也颇有几件价值不菲的魔法装备,但全都加起来价值只怕还比不上那枚戒指的十分之一。 基于这种现实考虑,对于伊斯塔的提议,琼恩其实是很赞成的,他本来就不太愿意管这种闲事。就算眼前的这两人触犯了甚麽律法,犯了甚麽罪,反正没惹到自己头上。那又何必干涉。如今对方愿意罢手言和,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问题地关键,还是在梅菲斯身上,她若坚持,那琼恩也只好和她保持统一立场。 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梅菲斯稍作考虑,没有立刻拒绝,却反过来提出了一个条件。 「你们为甚麽设这个幻境囚禁法警?」她问。「我希望知道整个事情的缘由,然后再做决定。」 琼恩有些诧异,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实便是说如果对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她便会放弃干涉,不再插手,这可不符合她圣武士的身份。搜书网但到底两人相处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转念一想也就明白过来。 以对面这两人展现出来的实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杀掉那几个法警,其实是轻而易举。毫不为难。但他们却宁可在这里设下幻境,如此大费周章,只为了把人困住几天。就刚才的战斗来说,对方明明已经占了上风,却在最后关头主动罢手言和──从这些迹象上来看,对方并非穷凶极恶之辈,行事温和,处处留有馀地。之所以会引来法警追捕,只怕内有隐情,也未可知。毕竟这世界上法官判错案,警察抓错人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听到这个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显然以他的判断为准。伊斯塔犹豫片刻,点头应允。 事情需要从三天前说起。 据伊斯塔说,他们两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国而来,此行是打算前往卡丽珊旅游,偶然路过塔格村。在那里借宿。次日准备启程时,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来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费郎罗公爵大人正好带着随从郊游,经过塔格村。 说起这位费郎罗公爵,在泰瑟尔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来还是皇室旁系,昔日帝国分裂割据的时候,有近二十多位「诸侯」,他是其中之一,势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后来莱茵顿女皇起兵平叛,朗费罗公爵率先响应,第一个投效麾下,在以后的战争中也屡立功勋。帝国复归统一之后,他又识趣地交出所有军队,辞去政府职位,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对于这样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亏待,赏功酬爵,倍加荣宠,一应爵位丶封地,包括历史上享有的各种贵族特权,全都予以保留,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确认。塔格村,便是朗费罗公爵的封地之一。 朗费罗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谙激流勇退之道,整日只是悠闲游猎,赏花饮酒,倒也并无甚麽欺压百姓丶横征暴敛之举,口碑还算不错。他经过塔格村,见这里风景秀丽,一时兴起便暂且歇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们倒也并不惊惶,气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时,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对青年男女,两情相悦,正准备举行婚礼。公爵大人也被作为贵宾邀请参加,当然也就见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后麻烦就来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感叹有缘无分,恨不相逢未嫁时,转身默默走人。朗费罗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袭贵族,自然不会这麽差劲。但直接强抢民女,那却也是触犯律法的。公爵大人苦恼不已,然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来还拥有一项特权可以行使。 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帝国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领主对于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权」的,通俗点说,就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后,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地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地,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地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地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于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于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事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甚麽。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丶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后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麽做呢?」 平安夜的闲话 唔,平安夜,懒得多码字。回头看看,发现写这本书已经整整一年,粗略算了算,大约一百六十万字(根据价格换算,大约12万字,公众章节33万字),平均每天四千馀字,对于我而言,这实在是惊人的速度,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那麽,说几句话罢。 一丶缘起。 缘起,或者说是这本书的写作动机,比较复杂,更准确地说是多种因素综合的产物。 去年这时候,我发现自己腹部长了一个囊肿,检查之后确定需要动手术开刀,而且还不小。为了这个手术,各种事情都暂时放开了,加上术后休养,也就是说,我有了一段很漫长的空闲,这就给码字提供了时间。 在这本书之前,还写过一本《萨弗拉斯权杖》,写到一半中止了。按道理说,既然有了时间,那麽理当将它续起,但这本书是我刚开始写小说时的作品,当时还有几分得意,回头重看,只觉很多技法上都不成熟,人物的塑造丶情节的布局,都不甚令人满意,提不起续写的动力,索性便考虑重开一本。 重开一本,自然还是选择同样的世界背景,同样的基本设定,甚至连故事都是有关联的。写萨弗拉斯权杖,一个深层的目的,便是想要自己架构一段新的历史,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消除。这样一来,就得到了第一个结论:这还是以FR为世界背景的。以1372DR这个年代左右发生地故事。 熟悉我的读者基本都知道,我是罗森的fans,准确地说是阿里布达年代记的fans。除此之外,我是个姐姐控,梦想着能够推倒姐姐。这两者的融合,导致出第二个结论:这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 这两个结论合起来,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这本书。 ※※※ 二丶书名 这本书地书名。招致了很多读者的不满,要求改名的评论也时常出现。对于这件事。简单做个交代。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确实出自编辑的建议;其次,我经过考虑,觉得这个书名很不错,所以接受建议。无论如何,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决定权在于我。编辑只是提出建议。现在我决定使用,那麽一切因此而来的称赞和否认,自然也理当归结于我。 我想,道理应该是如此。 一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对,但在考虑再三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正如前面所言。这就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在简介上也写得清清楚楚。世界上的读者,口味千差万别,我自己的喜好,或许对他人而言是毒药。既然如此,那麽直接开宗明义。也避免扯皮和纠缠。 有读者说,这个名字会赶跑很多读者。或许如此,假设有某位读者,对于姐姐控深恶痛绝,那麽他自然一看题目就点。对于我而言,这并非损失,而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避免了将来的不满。竖起旗帜,招引同道,不喜者尽情离开。我相信这是堂堂正正的作法。 如果有读者告诉我说「我很喜欢你的书。其他都喜欢,但我不能接受姐姐控。希望你不要写这个」,那麽我的回答是「很抱歉,别的我都可以考虑妥协,这点没有任何商量的馀地」。 因为当时说了一句:这个书名是编辑建议,结果我的编辑受到了很多指责。当然,书评区的帖子,他估计也不会看,所以恐怕还不知道这件事。无论怎麽说,这于我而言是一件很抱歉的事情,如一开头所说,这是我做出的决定,但却让他人代为受过,这有违我的准则。 借此机会,对此事做个最后的交代,以后也懒于再提及。读者对于书名不满,对此我没有意见,老读者也应该知道,对于此种评论,我从未删贴,从未禁言,不会进行任何干涉,当然我不会回答。唯一希望的,是不必牵涉他人。 ※※※ 三丶现状 一本书写了一年,平均每日超过四千字的速度,在应该不算快。对于我而言,虽然还说不上极限,没办法说「自己已经尽力」(事实上,偷懒是经常的),但也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我写小说,从来都是先制定好完整的大纲,然后再动笔,就彷佛先画好设计图,然后再施工,而且我尽可能避免中途改变,事实上也极少改变。也就是说,在我写下第一个字之前,整个故事的基本情节已经确定,每一个重要的步骤,关键的环节,在何地丶何时丶何人丶何事丶甚麽结局,这些基本都是清楚地在脑海里,只要用文字描述出来即可。 从理论上说,这种写作方法,应该是有很好的预期性。然而事实却颇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忘了我的一个大毛病:拖沓。 根据我最初地预计,这本书写到现在这个字数,应该已经是结尾了。然而事实是,整个剧情才进行到了大约五分之三的地方。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我修改了大纲,调整了剧情——恰恰相反的是,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照原计划进行。会出现这种严重偏差,乃是我低估了我的灌水能力。 在动笔之前,我曾经和一位朋友(在书中是恶魔欧凯)说:「前两卷的剧情流程就是如此了,大概二十五万字内能搞定吧。」 欧凯说:「我觉得不太可能,会更长。」 我当时没有在意,事实证明,他比我更了解我的灌水功力。因为那两卷的剧情,结果被我写到了超过四十万字。 另外一个例子,便是在第七卷蜘蛛篇,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进攻第四家族。我不太喜欢写战斗场面,一般都是快速结束,几笔带过,所以这部分情节,预期里不到一万字。结果,当时我不知怎麽搞的兴致来了,一战一战详细写,结果写了超过五万字…… 写的时候倒也很爽,然而现在问题就出现了。按照预计,我此时应该已经结束了这本书,卸下了每天码字更新的压力,去做别的事情,然而事与愿违。我既不想放弃它,停止更新,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多的时间,结果便是更新迟缓,从早期的一日双更,变成现在经常两日一更。 对于这一点,我很抱歉,这确实是很遗憾的事情。为今之际,只能一边尽量码字,一边考虑是否删去后面预计中的一些旁支情节,加快进度。 ※※※ 第四丶fate 这本书里,借用了不少fate的设定,主要是人物的名字和形象,例如凛,也有单纯拿名字或者外号来玩的,例如伊莉雅丶金闪闪之类。 不过,这其中不包括梅菲斯。 有不少读者认为梅菲斯是参照Saber而来,这是个误解。因为在创造梅菲斯这个人物之前,我并不了解Saber为何人。只是我在发书之前,将稿子发给朋友看,听取意见,从好几个人那里得到一条相同的反馈「梅菲斯很像Saber啊。」 「Saber是谁?」 在此之前,我知道有一个叫做fate的动画(那时候只知道动画,还不知道游戏),似乎Saber是其中的女主角。我对动漫基本无知,也不曾关心过,但既然几个朋友都这麽说,便起了好奇心,于是去搜索资料看看。 先看的是图片,发现外貌神情上,确实有几分相似,金发碧眼的大剑MM嘛,其实倒也是很普遍的形象。再下载了动画,然而看到一半时放弃了,觉得有些失望,不如预想得那般精彩,对Saber的印象也没有多少,反而记住了远阪凛。直到很久以后,下载了游戏来玩,才算是真正有了一些了解,再后来看了fate zero,倒是深为折服。 再回过头,比较梅菲斯和Saber,发现或许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本质上还是差得太远。Saber是骑士王,骑士的尊严,武者的荣誉,这些是她所坚持的东西,然而对于梅菲斯而言,只怕是不屑一顾。对付同样的敌人,Saber会光明正大地提出挑战,进行决斗,不会乘人之危,不会占对手的便宜;而梅菲斯则更可能无所不用其极,偷袭也罢,围攻也罢,欺诈也罢,全然不会介意。 相比较起来,我还是更喜欢梅菲斯。 借用fate的很多设定,至少是人名,也让不少读者有意见。对于这一点,只能说是作者个人的爱好,因为喜欢,因为觉得有趣,所以如此。唯一能保证的,是不会有情节上的重复,即便最近的幻境中剑士决斗,被很多人认为是佐佐木小次郎的客串,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伊斯塔和思思,是我另外一本书中的主角,两本书的故事衔接,时间丶地点正好都契合到了一处,于是在此撞见。当然,我在下笔时想到了Saber V 佐佐木小次郎一战,所以特地把背景设成了山道,算是玩笑吧,但也就仅此而已。伊斯塔的人物形象丶剑术设定,早就在以前的书中有详细描述,有兴趣的话,一读便知。 (超过千字便收费,先发了再修改)。 第四十六节 实用主义 伊斯塔和思思先是赶走了朗费罗公爵,现在又设下幻境困住法警,显然是准备插手到底了。然而问题在于,他们要面对的不是三两个敌人,而是整个泰瑟尔,这一波打退了,下一波又会前来,这次是法警,下次就会是军队。任你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和整个帝国对抗,即便自己能一走了之,逃脱追捕,塔格村的村民们也会遭到牵连,那就完全失去一开始救人的本意了。 这麽简单的道理,对方没可能想不到,既然如此,那总该有所盘算才是。梅菲斯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直接询问,想听听他们是否有甚麽好办法。 「哦,这个吗,其实也很简单啦,」伊斯塔轻声一笑,「我们是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自然不会和法律相对抗。」 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这句话自然是纯粹鬼扯,但后面一句话,那就颇为值得玩味了。不和法律相对抗,不等于就会遵纪守法,真正的含义只怕是采用其他方式迂回绕过。这其中的差别,要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便如律师,要说他们直接对抗法律,那是谈不上,罪犯才会如此,但要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那显然也不可能,算是介乎两者之间。 伊斯塔的打算,乃是先用幻境将法警困住,拖延时间。芙蕾狄根据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资料。说这个法术必须有施法者居中主持,否则就会崩溃──这个说法是没错,但并不确切,真实的情况是只在法术启动的前两个小时需要主持,然后就可以自行运转,施法者便能抽身而出,做其他事情了。到时候,伊斯塔和思思便会离开此地,前往那位朗费罗公爵的城堡。「劝说」他撤回指控,放弃追究这件事情中所有相关人等的责任。并且宣布取消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的法律,只要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不予追究,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法院也不愿意主动揽麻烦上身。大家便能皆大欢喜,从此各走各的路了。 这确实是个很理想的解决方案。至于伊斯塔和思思要用甚麽方法「劝说」朗费罗公爵,大家心照不宣,也没必要多问。虽然如此,还有个问题没有解决。 「这些法警,你们又准备怎麽办呢。」 梅菲斯提出了疑问,因为无论怎麽说,囚禁法警都是重罪,就算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那也只意味着前日在塔格村发生的事情不再追究了,却不代表现在这件事也可以当作没发生过。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伊斯塔和思思以后只怕就得成为通缉犯了。不过很显然,她多虑了,对于这一点,伊斯塔早有准备。 「囚禁法警?」他反问,「哪有这回事,你有证据吗?」 证据…… 「我的朋友是一位巫师,她在这里试验新学会的魔法。这里是荒郊野外,既不是城市又不是村庄。平时根本无人来往,显然不犯法吧,」伊斯塔一本正经地说,「至于这几位法警,恰好撞进了法术。而这法术又比较麻烦。一旦发动就没法取消,只能等它自己失效。所以委屈他们在里面多呆几天。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且以后会更加小心,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但不管怎麽说,这只是个意外而已,和囚禁法警在性质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吧。」 貌似合情合理的话,把责任推得一乾二净,让大家全都无话可说,事情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思思回到山门中将法术彻底完成,大家握手言和,走出幻境,发现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便一同前往塔格村。琼恩等人是要去借宿,伊斯塔和思思则是要取自己的坐骑,连夜赶往费郎罗公爵的城堡,去进行「劝说」事宜。 费郎罗城堡距离塔格村距离破远,就算伊斯塔两人连夜赶路,中间不做耽搁,也要一天一夜才能返回。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才要先把法警困在幻境中,免得滋扰村民。而琼恩等人只是在塔格村借宿一晚,明天一早就应该启程上路。也就是说,按照原定的行程安排,双方从此别过,整件事情就当是一件意外的插曲。 只可惜,世界上的事情,永远没有那麽简单。 对于「劝说」费郎罗公爵之举,梅菲斯表示要一同前往。她的目的大家自然也都很清楚,一方面是帮忙,另一方面也带有监视的含义。毕竟从一开始到现在,整个事情的真相如何,只是伊斯塔一个人在说,来到塔格村之后,从村民口中也得到了证实,但毕竟还是一面之词。虽然梅菲斯也基本相信这就是事实,但毕竟不能完全肯定。就算是事实,伊斯塔「劝说」费郎罗公爵的过程之中,也难保他不采取甚麽过激手段,惹出新的麻烦出来。而且就算「劝说」成功,费郎罗公爵撤回指控,法院召回法警,中间也需要时间,来回往返,未必不会再发生新的波折。梅菲斯既然撞上这件事,卷入进来,总得善始善终,把它做完。 「艾弥薇,我现在终于理解你说的那句话了。」 「甚麽话?」 「有一次我问你,怎麽样才能做圣武士。你告诉我说:要做圣武士很简单,先做个好人。」 「哦,我是说过这句话……怎麽了,有甚麽问题吗?」 「没问题,」琼恩说,「我只是想说:做个好人也真不容易。」 做好人确实不容易。坚持做好人更难。琼恩自度不算坏到家,偶尔也会发发善心,但如果要他一直如此,那不如杀了他算了。 「没办法,喜欢一个人,总得迁就迁就,反正也不是甚麽大事。」 琼恩原本是想和梅菲斯同去,但却发现没有坐骑。伊斯塔和思思似乎是情侣,两人骑着一匹俊马。自己这边倒是也有一匹独角兽,然而她根本就不让琼恩靠近。只得罢了。 第二天傍晚时分,伊斯塔丶思思和梅菲斯返回塔格村,看神情就知道劝说工作进行得很顺利,费郎罗公爵已经派人去达劳玛城法院销案,计算来回时间,大概需要三天才会有最终结果──这也就是说,琼恩等人还得在这个小村庄里多留几日。 暂住倒无妨。村民们淳朴热情,周围地风景也颇秀丽,刚从幽暗地域那种鬼地方出来,能看到这样安宁祥和地乡村田园风光,简直可以算是天堂了。反正阴魂城又没给他限定期限,着甚麽急,就当是旅游度假好了……话说回来,身边带着这麽一大群漂亮女孩子出来旅游,似乎太招摇了点,不符合自己一贯的低调作风。 「现在觉得招摇了?」梅菲斯讥讽。「那你勾搭女孩子的时候,怎麽就没想过要收敛点呢?」 这真是个好问题,琼恩无言以对,既然自己克制不住欲望,那也就只能忍受奚落嘲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或者说,这已经足够幸运,毕竟梅菲斯没有挥剑砍人。 「呃。这个麽,」琼恩含糊着,准备转移话题,「对了,艾弥薇。关于这件事情。你难道没有甚麽感想吗?」 「会有甚麽感想?」 「不会吗?你看,整个事情里。其实很难说有哪一方做错了甚麽。女皇嘉奖功臣,给予特权,这是政治上的妥协,谈不上甚麽对错;那个公爵在行使他的权利,这不能算错吧;遭到阻拦,法院派遣法警来抓人,这也没问题吧;然而村民反抗,这也很正当吧;我们新认识的那两位朋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总也不能说有错吧· ──大家都没做错,结果却还是冲突起来,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有甚麽奇怪的,」梅菲斯说,「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这样,并不是说你是对的,我就是错的,往往是大家都没错,但就是会打起来,很正常啊。」 「……好吧,就算这是很正常,可是对于你而言,或者说对于你们圣武士而言,遇到这种情形,那又站在哪一边呢?又如何判断是非对错呢?」琼恩说,「你的神祗是正义之神,但正义这东西到底怎麽判断呢?在哪里呢?就像这件事,现在是巧妙地解决了,但世界上的事情,总不会次次都这麽幸运,次次都有办法能周旋过去。比如说那位朗费罗公爵,他坚决就不肯撤诉呢?难道你还能杀了他不成?如果一边是不近情理的律法,一边是任何正常人都可以清楚判断地善良,它们冲突起来,无可化解,那麽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呢。」 「这重要吗?」 「啊?」 「世上从来就没有完美的律法,这种常识还需要你来告诉我吗?」梅菲斯剑眉一挑,「即便是神谕,也不能说绝对正确,即便是我们教会编撰地《无尽法典》,也必须每年增补修订,更何况这个世界还远远没有统一,各个地区地律法参差不齐,发生这种类似的冲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甚麽值得大惊小怪的。至于你问我应该站在哪一边,这个问题根本毫无意义,因为圣武士原本就不是为了做选择而来,我们的职责,正是要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尽力去解决它,消灭它,让矛盾不复存在,就像这次一样。具体要怎麽做,当然是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才知道,哪有提前预设立场的道理。作为圣武士,既不是法律的盲目捍卫者,也不是秩序的全盘否定者,既不是完美主义者,也不是理想主义者──我们是实用主义者。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进一步,就进一步,不妄想,不奢求,不消沉,不放弃,不畏缩,不退避。尽力而为,如此而已。」 琼恩默然半响,轻轻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又随口聊了几句,谈话内容渐渐转到伊斯塔和思思身上。对于新结识的这两个人,琼恩倒是颇为有兴趣,或者说很好奇。首先是相貌,伊斯塔是个普通男子。年龄估计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面容勉强能算是英俊。但比起琼恩而言还是差了一筹,不会引起嫉妒,问题在于他的面部似乎比较「扁平」,轮廓不若寻常人那样突出,更简单点说,就是眼眶不够深陷,鼻梁不够高挺──而且他的肤色是黄色。头发和眼珠都是黑色。 黑发黑眼很正常,琼恩自己就是,不足为奇。黄色皮肤也不算甚麽,据梅菲斯说,费伦大陆上有不少地区的人都是如此,用不着大惊小怪。至于面部轮廓不够深,这也算不得甚麽明显特徵。但所有这些因素全都叠加起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再配上他那繁复诡异,和常人风格迥异的长剑和剑术。那问题恐怕就不这麽简单了。「自报家门的时候,他说过他来自东方。」梅菲斯说。 东方是个模糊概念,琼恩等人现在在泰瑟尔,这是费伦大陆的最西边,已经毗邻宝剑海了,也就是说几乎整个大陆都可以算是「东方」,比如阿格拉隆就可以算东方,塞尔也能算东方。虽然如此。琼恩并不认为对方所指的是这种意思,他所说的东方,恐怕更遥远,越过绝境东域,越过昔日地伊玛斯卡。如今的穆罕瑞德和恩瑟帝国。甚至越过无尽荒野……那片传说中的东方大陆。 「翔龙……」 从欧凯口中,琼恩知道了很多有关古伊玛斯卡帝国的往事。如果是单纯地历史。琼恩会有兴趣听听,但也不会太当回事,然而如果牵涉到自己的身世丶来历丶血脉,甚至利用价值,那就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了。 自己有翔龙灵魂印记,这一点很可能便是被阴魂城所特别看重的原因所在,如果能够围绕这个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那麽或许可以推测出更多的信息。而据欧凯所言,伊玛斯卡帝国历史上爆发惨烈内战,翔龙奇械师战败,携带七秘器之三,远遁东方大陆,建立起了翔龙帝国,延续至今。倘若这位名为伊斯塔地剑士当真来自东方大陆,说不定能从他身上发现甚麽东西。可惜大家素昧平生,没甚麽交情,而询问身世,探听来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冒险者中的大忌讳,关系不到一定程度,这种话题是绝对不能谈的。琼恩如果贸然开口询问,说不定对方会当场翻脸,拔剑就砍。 这一点让琼恩很头疼,但要说先去攀交情,拉关系,增进友谊,他又不愿意干。如果对方是美女,他倒还可以考虑,对方是个男人,自己这麽献殷勤,会不会被认为有某种特殊性取向。 说到美女,伊斯塔身边的那位思思小姐倒是当之无愧,倘若是要去和她搭讪,琼恩一定很乐意,可惜没有甚麽机会。对方显然已经名花有主,自己要想插手,除非先把伊斯塔干掉……这个难度似乎挺高的,还是不予考虑。 以容貌而论,思思其实也算不上那种惊世绝艳的大美人,漂亮是可以说,但还没到珊嘉和梅菲斯那种程度,但她身上自有一种独特气质,不好用语言来形容,但确实是琼恩生平未遇,令人印象深刻,见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忘记。 而且,她的眼睛很奇怪。 世界上的人,眼睛甚麽颜色的都有,黑色丶褐色丶碧色丶红色丶紫色丶蓝色甚麽的,琼恩都见过,本来没甚麽好惊讶地。然而思思的眼睛,却是两种颜色──她的左眼是浅蓝色,右眼却是深碧色,这就很让人惊诧莫名了,不知道甚麽样的父母,甚麽样的血统,才会生出这样的女儿。 「双眼异色,这种事情我只在书里读到过,从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人,」梅菲斯沉吟着,「那位思思小姐,只怕很不简单。」 「怎麽说?」 「我以前读过的一份秘密资料,上面说这种情形叫做妖瞳。生具妖瞳的人,无一不是超凡绝世之才。而且……」她犹豫了一下,「据说妖瞳还有一层含义,便是此人的体内,其实有两个灵魂。」 第四十七节 凛生病了 「噗!」 琼恩正在喝水,听到这句话险些一口喷了出来,「这太荒唐了吧。」 梅菲斯摇摇头,大概自己也觉得可笑,「资料上是这麽说的,我转述而已。」 其实要判断思思寻常不寻常,根本不用看甚麽资料,甚至也不用看眼睛,只要看她的左手就足够了。能够拥有那样强大神器的人,怎麽着也不会是个普通之辈。 「那枚戒指麽,」梅菲斯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传说中的寒冬之戒,据说能让整个世界冰封的至高神器。」 让整个世界冰封,这种说法自然是夸张,就算连寒冬女神欧吕尔(Auril)都办不到,但也侧面反映了这枚戒指确实是威力无比,所以才会有这种传言。 「寒冬之戒,来历不明,一般都认为是巫师之神阿祖斯所铸造,但根据教会里一份秘密资料显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不得不说,有一位像梅菲斯这样的女友在身边,那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的事情。打架的时候可以当战力,上床的时候可以当情人,平时可以当朋友,就连要查找资料的时候,她都能立刻从记忆中搜寻出来,详细奉上。 提尔的教会体系中,圣武士地位极高,往往能够出任辅祭丶主教等职,甚至领袖六大教区的「大主教」。现在深水城教区的领袖。大主教阿鲁曼,就是一位圣武士。梅菲斯因为身世血统的关系,就算不被开除,大主教之位估计也是没希望,但她毕竟地位尊崇,有权接触大量的机密资料。她喜好阅读,博览群书,记忆力又惊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略一回忆就想了起来。 据梅菲斯所言,寒冬之戒最早出现。是在上古耐瑟瑞尔帝国的中晚期,具体时间不明,但肯定在帝国陨灭之前。阿祖斯要等几百年后才出世,自然不可能是他锻造了这枚戒指。它以「寒冬」命名,顾名思义,乃是能够发动强大无比的寒冰魔法,冰封世界自然不可能。但要毁掉一座城池,却是绝对可以办到的。 如果仅仅只是这些,那倒还罢了,威力强大是神器的共同特徵,虽然厉害到这种程度的是不多,却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寒冬之戒另外还有一项能力,却令它稳稳占据了神器中的「至高」一级,任谁也无法提出异议。 这项能力便是「永生不死,青春不朽」。 这是个魔法世界,长生不死的法门也是有的。最典型的就是变成吸血鬼丶转化巫妖,但这实际上是「永死」而不是「永生」。更高明的,那就是成为选民之类,就像欣布丶葵露等人。但选民是能不死,却不等于说不老,只是衰老速度非常缓慢而已,欣布十馀岁时就成为选民,如今看起来也有三十岁左右了。其他例如甚麽延命药剂之类的。有用是有用,但效力是会递减的,一个普通人,原本假设能活百岁,就算天天用珍贵药剂喂。至多也就能延寿几十年。而且和选民一样,寿命是能延长。衰老无法避免。一个人如果都已经老眼昏花牙齿松动不能推倒漂亮美女了,那就算活上千岁又有甚麽乐趣,还不如自杀变鬼魂得了。 简而言之一句话,长生可期,不朽难求,天年可延,青春难再。就目前的魔法水准,琼恩不曾听说有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当然,那几个阴魂王子活了上千年还很年轻,或许是已经掌握了甚麽秘法,但琼恩不相信那是没有代价的。 但寒冬之戒可以轻松做到这一点。 只要戴着它,人就不会衰老,当然如果孩子戴上那也不会长大,生理机能就像是完全停滞,但其实并非如此。此外,佩戴者可以不饮不食,无需摄取能量就能维生,当然这只是「可以」,不是「必须」,如果愿意享用美食,那也没有任何障碍。 「那如果取下戒指呢?」琼恩问,「会不会加速衰老,把以前的份都补回来?」 「不会,」梅菲斯说,「它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停滞的功能,戴上它,周围的世界照常运转,但你的身体状态彷佛就停止在了那一瞬间……不过这麽说还是不确切,你还是会疲惫,会劳累,会需要休息,不是说在早上起床时戴上,那就永远都精力充沛了。」 这其中的道理,梅菲斯也解释不清楚,反正归结起来一句话,「这就是魔法的奥妙」。 因为有这样强大的功能,寒冬之戒遭到无数人的觊觎,一出世便伴随着腥风血雨。这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甚麽绝世神兵或者武功秘笈,不过其实也差不多── ──准确地说是更诱人,有甚麽绝世神兵和武功秘笈能让人长生不朽的?而且连练都不用练,直接戴在手上就行,不用担心自己资质不够之类的问题。 「被你这麽一说,连我都想要了,乾脆今晚就去杀人越货吧。」 琼恩开玩笑地说,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梅菲斯一个白眼。其实就算真拿到寒冬之戒,对于琼恩而言也未必有多少意义,神器这种东西,不是想用就能用的,更何况是寒冬之戒这种货色,长生不朽的效果那是戒指附带,佩戴就行,不用激发,但要想发动其中蕴含的寒冰魔法,那就需要巫师自身有超一流的实力了,琼恩自度差得很远……等等,如果这麽说的话,岂不就是意味着,那位叫思思的女孩,魔法造诣远远胜过自己? 从外表上看,估计她的年龄至多也就在十六七岁左右。和自己差不多。琼恩虽然不算绝顶天才,却有奇遇,有一流的学院训练,一流的教授和导师,还有神力的辅助,进步速度一日千里,不足十七岁便能触摸魔网第六层,即将达到第七层,就算不是震古烁今。也是极其罕见了。凛有半龙血脉,资质绝佳。比他还大一岁,如今也才刚刚凝成真名。如今居然又冒出一个天才巫师出来,比自己还明显强一大截……这世界上还有天理吗? 「世界上有没有天理我是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得提醒你,」梅菲斯说,「那个女孩子很不简单。」 「这话你早说过了。」 「不,我的意思是说。她的体内有一种极其危险地力量,」梅菲斯沉吟着,谨慎措辞,「每当我和她靠近的时候就能感觉得到,就好像,呃,相互排斥,互相敌视一样。」 「相互排斥,互相敌视?」琼恩失笑,「大家无冤无仇。有甚麽敌视的。」 梅菲斯是提尔的圣武士,琼恩是夜女士的信徒,甚至还勉强能算半个选民,他们在一起都没感觉有甚麽排斥。如果说梅菲斯和思思之间会排斥,那也未免太匪夷所思,难不成那个白袍女孩其实是甚麽邪神信徒,而且这个邪神还恰好是提尔的死敌? 「不,不是。」梅菲斯摇头否认,「在排斥和敌视之外,偏偏又有一种相互吸引,非常熟悉地感觉。就是那种……彷佛我和她都拥有某种力量,而这种力量本出同源。彼此近似──算了。我也说不清楚。」 「本出同源,彼此近似?你别告诉我说她其实也是你们教会的圣武士。或者她也是巴尔的子嗣。」 「这两者都绝无可能,」梅菲斯皱眉,「所以说,我也实在搞不清楚怎麽回事嘛。」 琼恩一向信任梅菲斯的眼光见识,既然她都摸不着头脑,那自己也就不用再费心思猜测。反正总结起来一句话,这两个人身上迷雾笼罩丶疑团重重,而且彷佛还都和自己这边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伊斯塔极有可能来自神秘的东方大陆,对于解开琼恩的身世来历颇有助益;而思思则和梅菲斯有甚麽既排斥又吸引的古怪感觉……真见鬼了,两个女孩子之间有感觉,这话听起来好像百合…… 倘若有时间的话,慢慢观察,深入交流,或许能发现甚麽秘密,只是大家以前既没交情,马上又要各奔东西,他们要南下去卡丽珊,琼恩等人要北上回阴魂城,天地之大,以后未必还会有甚麽交集了预料是如此,然而世事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出人意料。 在塔格村住下的第四天,消息传来,费郎罗公爵撤回指控,达劳玛城法院召回法警,这件事情算是基本搞定。既然如此,大家也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琼恩等人打算第二天北上,伊斯塔和思思则准备南下,就此告辞。 就在当天晚上,凛生病了。 毫无预兆地,先是突然头疼,然后就发起烧来,额头温度烫得惊人,到最后已经神志不清,晕晕沉沉。小村庄里没有医生,幸好芙莉娅是牧师,赶紧让她为凛治疗,好几个神术拍下去,却是半点效果也不起,反而烧得更厉害了。 「这是怎麽回事?」 头疼脑热,发烧生病,这并不算甚麽,人人都会遇到,但发生在凛身上,那就很不可思议了。她是龙女,体质好得不可思议,从小到大别说发烧,就连感冒着凉都没有过,这点梅菲斯可以作证。退一步说,即使生病了,已经用神术进行治疗,就算不能完全痊愈,至少也应该有所好转才对,总不至于起反效果。芙莉娅施法的时候,琼恩等人也在旁边,不可能做甚麽手脚。 怎麽办? 大家都有些犯难,如今这座小村庄里可以算是藏龙卧虎,能够凝成真名的高阶巫师就有三个,超一流的剑士也有两名,来自下层界的恶魔都有一只,然而遇到这种治病的事情,全都派不上用场,统统可以忽略。唯一一个莎尔牧师。还已经被宣告彻底失败了。 听到消息,伊斯塔和思思前来探望,然而他们同样也束手无策。琼恩注意到思思很认真的盯着凛地脸看了半天,原本还以为她有甚麽办法,结果依旧只是摇摇头,甚麽都没说。 临行之前出了这种事情,大家心情自然都很差,如今也别无他法,只能按照计划启程。到了下一站瑞塔汶,去城中神殿里找更高明的牧师来试试看了。 各自休息。准备明天一早动身,梅菲斯在床前守着凛。琼恩独自一人睡到半夜,只觉心中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安,索性披衣起身,出来走走。 沉睡的乡村安宁静谧,月光清澈如水,夜风柔柔吹拂。让心头的燥热渐渐平缓下来。琼恩随意沿着小路走到村口,正准备转身折回,一眼瞥见旁边山丘顶上站着一个人影。 「思思?」 白色的巫师袍在黑夜中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何况今晚还有月光,栗色长发随风飘拂,露在袖外的左手食指上,寒冬之戒泛着凛凛冷光,正是那个神秘地小女巫。她背负双手,仰头看着天空中的弯月,彷佛若有所思。娇小身形之中,居然隐隐显出一派萧瑟气息,彷佛历经沧桑地老者一般。琼恩看得心中发怔,待回过神来,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见她抬起手,头也不回地朝他虚招了一招。 很显然,对方是要他过去。琼恩略一犹豫,走上山丘,在距离她十步的地方停了下来。「思思小姐,找我有甚麽事情麽?」 她缓缓转过身来。 「不是她找你,」思思说。「是我找你。」 琼恩惊得往后退了一步。 之所以如此惊惶。是因为刚才那句话,根本不是平时听到地柔美女声。而是一个男性的嗓音,低沉丶雄浑,夹杂着些许嘶哑,透着一种久居高位自然养成地气度,而且说的是标准地耐瑟语。倘若琼恩不看人光听声音的话,他肯定会以为面前站着的是一位老者。借着月光,他清楚地看见对方地脸,确实是思思没错,然而又似乎有甚麽地方改变了…… 是了,眼睛,她的眼睛本来是一只蓝色,一只碧色的所谓「妖瞳」,如今却两只都变成了深碧色。 眼睛颜色统一,看起来自然顺眼多了,问题在于这种变化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发生,它肯定是某种预示或者说徵兆才对,一想到这点,琼恩便更加紧张起来,正要说话,对方已经再度开口。 「你来自阴魂城吧?」 琼恩更是一惊,大家萍水相逢,自然不会透露太多讯息,阴魂城名声不佳,所以琼恩也不曾向对方提过,免得引起甚麽不必要的麻烦。反正互相不打探底细,这是冒险者们共同默认的规矩,也没甚麽不正常的。可是这样的话,对方怎麽能够一口叫破自己的来历?她……不对,恐怕是他,从哪里看出来的?还是说芙蕾狄她们无意间露了口风? 「你的法袍丶斗篷和靴子上,都有明显的阴魂城标记,你自己看不见而已,」似乎是看出了琼恩的疑惑,对方做出解释。 琼恩深吸口气,定了定神,「我确实来自阴魂城,第二远征师上尉军官,琼恩·兰尼斯特。阁下是……」 他试探着反问,不知不觉间已经用上了尊称,之所以如此,是他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清晰传来的凛凛压迫感,并不算特别强烈,但却足以令他惊骇莫名。 同为奥术的研究和运用者,巫师和巫师之间有一种天然的联结,能够感应到对方的气息。如果彼此间实力有差距,那麽较弱的一方会有压迫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除非巫师干涉魔网,调用魔力,准备或者正在施法,那时候力量上的差距极其明显,感应才会比较强烈,倘若只是像现在这样面对面站着说话聊天,那理当是不会有甚麽感觉的──如果这样也能有感觉,而且还这麽清晰,那只说明一件事情:对方的实力之强,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的。 琼恩自身实力已经不俗,见过的顶级大巫师也有不少,他的老师奥沃丶第一次出差送信地对象拉沃克,这两个巫妖都是大奥术师,即便在昔日的耐瑟瑞尔帝国,他们也都是第一流的人物,现在更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巫师。然而就算见到他们,琼恩也没感受到这麽强的威压──换句话说,眼前的这个人,较之奥沃和拉沃克都还要胜上一筹? 这……这种事情根本就没有半点合理性吧。 「我是谁,你不必知道,」对方淡淡说,「反正不是你现在看见的这个叫思思的女孩子,知道这一点就已经足够。」 「是,那阁下召我前来……」 「我想听你为我讲讲,阴魂城的现状。」 龙狂篇 第四十八节 治疗方案 这个要求很古怪,让人摸不清意图,而且也不知道从何说起。琼恩怔了怔,「您是想知道……」 「哦,那就……先说说泰拉曼特和阿拉莎吧,」思思(准确地说是无名老者)说,「他们怎麽样,还好吧。」 泰拉曼特·坦舒尔,阴魂城主的名字,这个琼恩是知道的,可是城主大人深居宫中,基本不在公开场合露面,自己一个小角色,打过交道的最高级别人物就是阴魂王子而已,又怎麽会知道他老人家好不好。至于阿拉莎,这名字听起来像是个女子,她又是谁,好像听说过,有点模糊印象,但就是想不起来…… 「是吗?」对方皱眉,「那家伙应该是很爱热闹,喜欢抛头露面的呀,难道转性子了?阿拉莎是他夫人,你也不知道?」 「城主夫人?啊,想起来了……可是她已经去世多年了。」 被对方一提醒,琼恩终于想了起来,阴魂城历史上确实是有一位叫做阿拉莎的「王后」。据说是一位风华绝代的大美人,和阴魂城主在学生时代就相识,后来成为爱侣。两人感情非常深厚,多少年来彼此扶持,相伴走过无数风雨,简直就是浪漫的童话故事。令人惋惜的是,王后已经去世多年……好像有几百年了吧,反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听说还是死于谋杀,凶手却一直没有抓到,成为一桩悬案。也正因为如此,琼恩才会有些印象,否则谁会记得一个去世多年的人。 泰拉曼特身为城主,相当于一国之君,身边自然不会少了女子。不仅仅只有王后一人。十二位阴魂王子,其实说起来大半都是非王后所出的「私生子」,或者说庶出,反正阴魂城的风俗不在意这些,私生子并不受歧视,大家也无所谓。但自从阿拉莎王后去世之后,阴魂城主就再没有续弦另娶。「王后」的宝座上一直空着了。 「去世了?」 老者的语气似乎有些惊讶,而且……不知道是否是琼恩地错觉。彷佛还有一丝掩盖不住的伤感,就像是听到亲人或好友逝世的消息一般。 「他认识阴魂城主和夫人,而且显然还很熟识。」 琼恩在心中做出这个判断,不过也不敢打听甚麽。至于王后是被谋杀的这点,他想了一想,最终也还是没有说出口。有关阿拉莎王后的事情,自己也只是小时候听父母偶然间谈起。记忆都有些模糊了,也不能确定,万一开口结果说错了甚麽,岂不是自找麻烦,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听到阿拉莎王后去世的消息,老者沉默了片刻,没有再追究这个话题,转而问起阴魂城近些年发生的事情。琼恩想了想,大略整理了一下头绪,便开始慢慢说了起来。反正阴魂城在幽影界的时候没甚麽可讲的。按部就班地生活,至于回到物质界之后,所干地几件大事,阴影大幕融化冰川丶和塞尔结盟丶进攻幽暗地域之类,琼恩或者有份参与,或者也有耳闻,说起来也不费力。 老者静静地听着,偶尔提一些问题。琼恩从中发现一件事情。便是这个老人对阴魂城显然并不陌生,或许不曾在其中生活,但至少去过,有很多细节上的问题,城市建筑丶街道走向丶方位等等。不是亲眼所见是不可能知道的。 「他说的是纯正的耐瑟语。认识城主和王后,又对阴魂城这麽熟悉。还这麽强……难不成是某位大奥术师?」 这个猜测有其道理,然而有一点不明白的,便是这位大奥术师明明是男性(至少从嗓音上判断是男性),为何却把自己变成一位美少女……难不成他是个人妖?然而他刚才又说,自己并不是「你现在看见的这个叫思思的女孩子」。 两个灵魂? 梅菲斯此前说的话,突然在他脑中冒出来。双眼异色,是为妖瞳,意味着体内有两个灵魂──他本来以为这是胡说八道,连梅菲斯自己也只当作笑谈。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怕还真有可能。 他一边想着,一边将阴魂城的情况大致说完。对方听了默然不语,过了片刻,微微叹了口气,「是这样啊,」他淡淡说,「你手上的那两枚戒指,怎麽看着像是奥沃那胖子的手艺?」 琼恩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眼前正在和自己说话的这个老家伙,绝对是昔日耐瑟帝国的大奥术师之一,否则提起奥沃绝不可能是这种口气,更不可能从戒指的手艺上就能认出他是制作者。「奥沃先生是我的老师,」琼恩小心回答说,「这两枚戒指都是他送的。」 「是吗?那家伙原来还没死啊,」老者用一种颇感兴趣的语气说,「到底是不死者,别的本事没有,保命的技术是一流。你是他学生,难怪,你老师还是整天挂着一串戒指到处向女孩子求婚吗?」 「……呃,他现在基本不这麽做了。」 「哦,大有长进啊。还是说他已经找到愿意嫁给他的女孩子了?」 「这个……暂时还没有。」 「意料之中,你下次见到转告他,不下决心减肥的话,这辈子他是别指望能有女孩子喜欢了。」 「……我一定转告。」 老者呵呵一笑,「你现在是准备回阴魂城去?」 「是的。」 「很好,」老者说,「你身上有一页耐瑟卷轴吧,拿出来给我看看。」 琼恩愕然怔住,他确实是有一页耐瑟卷轴,当日在瓜理德斯城从亚当斯手中得来,因为存了私心,一直没有上缴。但因为莎尔的影火作祟,他也没办法看懂卷轴内容。只能扔在次元袋里,时间一长几乎都给忘记了。问题在于,这老家伙是怎麽看出来地,他再厉害,总不至于眼睛能透视,直接看见次元袋里的东西吧。 虽然疑惑,但事已至此。否认抵赖显然是没有意义的。料想对方也不至于吞没他的东西──实际上,真要抢琼恩也没办法。他取出那页黄金卷轴递过去。对方接过,漫不经心地瞥了两眼,伸出右手食指在上面虚虚勾勒,像是画了个甚麽符号,然后递还给琼恩。 「你回到阴魂城以后,把它交给布雷纳斯──他是你的上级对吧。告诉布雷纳斯,让它把这页卷轴给泰拉曼特看看。」 琼恩犹豫着。他不想把这页卷轴交出去,不管怎麽说,也是自己去瓜理德斯城一趟,出生入死得来的战利品。虽然自己现在不能阅读,拿着也没用,但说不定将来又能读了呢。上缴的话,未免太亏了。 老者看出了琼恩的心思,他微微冷笑了一声。「你根本无法阅读它,拿着也没用,只会招致祸患。」他淡淡说,「就算你能阅读,对你也没用。你是变化师,没学过任何亡灵术,我没看错吧,这页卷轴上记载地完全是亡灵术知识,你要它做甚麽,交上去的话。至少还能换点奖励。当然,你要愿意的话,也可以给你老师,反正也没差。」 琼恩没明白,为甚麽说给奥沃「反正也没差」。奥沃可是精研亡灵术地大行家。这页卷轴对琼恩而言是废物,对奥沃却应该是宝贝。他难道还会自己不要,送给阴魂城主?不过想不明白的事情就暂时别想,反正自己也正准备顺路去拜访奥沃,把卷轴送上去当见面礼,说不定还能再捞点好处。而且说起来,这肥巫妖对自己确实还真不错,尽尽学生地心意也是应该的。 抱着这种打算,他答应下来,将卷轴重新收起。对方没有再谈有关阴魂城的话题,反而开始询问琼恩自身的事情,同时也指点了他一些有关魔法上的技艺。琼恩虽然有奥沃这个大奥术师当老师,但其实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彼此的专业方向又不一致,学到地东西不多,反而是这个老者,应该是在变化魔法上造诣极高,随口点拨几句,往往就能让琼恩豁然开朗,很多一直处于瓶颈阶段的疑难迎刃而解。 不知不觉之间,东方已经有些发白,漫漫长夜即将过去。老者转身准备离开,走出几步又突然站定。「差点忘了件事情,」他说,「你那位叫凛的朋友,她是龙脉对吧?」 「是。」 「她体内融合了一个元素转化法阵?」 「是,」琼恩连忙问,「莫非您知道……」 「她太逞强了,或者说太任性了,」老者说,「那个法阵很巧妙,制作者一定花费了无数心血在内,但不是她现在就可以运用的。再过五年,或者十年,才是比较合适的时机,现在她根本就承受不起。」 「您是说,她其实不是生病,是身体承受不住魔法阵,出现了反噬?」 「对,」老者说,「这种事情,我也帮不上忙,不过可以指一条路,你们去阿斯卡特拉,试着碰碰运气吧。」 阿斯卡特拉? ※※※ 「他让我们去阿斯卡特拉?」梅菲斯问。 第二天一早,大家互相告别,各奔东西,伊斯塔和思思南下去卡丽珊。等他们走后,琼恩将昨晚发生的事情简略对梅菲斯说了一遍,说那个不知名的老家伙建议他们去阿斯卡特拉碰碰运气,或许能治好凛。 阿斯卡特拉是泰瑟尔北方安姆帝国的首都,号称「银币之都」,乃是费伦大陆上着名的繁华城市之一。它是一个港口城市,位于安姆的最西边,再过去就是浩瀚无际地宝剑海了。琼恩等人原本的路线安排,是到了瑞塔汶之后,沿商路北上,从安姆帝国的中间直接穿过,并不经过阿斯卡特拉,如果要去的话,那就得中途变向,得多绕一个大弯。 「走一趟吧。希望能有好运气。」琼恩说。 梅菲斯看了看沉睡中的凛,点了点头。「也好,」她说,「阿斯卡特拉是安姆首府,有不少神殿和高阶牧师在那里,应该能帮上忙吧。」 坦白地说,这是有些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真如那个老者所言。凛并非生病,而是承受不住魔法阵遭到反噬。那再高明的牧师也未必能解决问题。最理想地方案,自然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元素转化法阵惹出来地麻烦,找当时制作的人就好──然而替凛制作法阵的人是她父亲,如今早就去世多年了,指望不上。 只不过,事到如今。就算是自我安慰,那也得去碰碰运气了。 关于思思体内很可能隐藏着一位大奥术师灵魂的事情,梅菲斯也颇觉惊讶,没想到「妖瞳」的传说还真是事实。只是线索太少,也不足以推断甚麽,很难猜出那位大奥术师的身份来历。耐瑟瑞尔帝国存续三千馀年,魔法文明辉煌发达,大奥术师不可计数,但因为一朝陨灭,诸多史料都没有流传下来。让后人想研究都无从着手,也没法从中推敲琢磨。 「不过……大奥术师虽多,能比奥沃都胜上一筹地却寥寥无几,再加上对阴魂城的熟悉,还有寒冬之戒……总不会是他吧?可是那家伙早就已经死了才对啊。」 梅菲斯心中沉吟着,却没有说出口,不管怎麽说,这个消息得尽快回报给大主教。 「先去瑞塔汶再说吧。」她最后说,「不行再去阿斯卡特拉。」 一行人离开塔格村,走了半日抵达瑞塔汶,找到城中的提尔神殿请牧师治疗,结果令人失望。凛依旧处于晕沉昏睡状态。烧倒是慢慢退了。人却怎麽都不醒,牧师们也束手无策。施展了各种强力的治疗痊愈法术,用作材料的钻石都花费了一堆,全然没有半点起色。 只能去阿斯卡特拉了。 「对了,去阿斯卡特拉的话,有件事情要注意,」梅菲斯突然想了起来,连忙提醒,「凛倒罢了,琼恩你和芙蕾狄要小心,千万别在城里施法。」 「为甚麽?」 「安姆是个敌视巫师的国家,」梅菲斯解释,「虽然没有甚麽法律明文禁止,但上至政府,下至平民,基本都对巫师抱有很深的成见。巫师在城市中的活动会受到监视和限制,尤其阿斯卡特拉这种首府,倘若不取得施法许可证的话,擅自在城中施法,哪怕只是变个最简单的戏法,那都是触犯律法,会被罚款甚至囚禁的。」 「这麽过分?」 琼恩吓了一跳,他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从没听过有这种严苛规矩的。「这麽一来的话,安姆岂不是没有巫师定居了?」 「那倒也不是。」 梅菲斯解释,安姆帝国号称商人领地,乃是大陆上着名的繁华富庶之所。就常理而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巫师也就越多,但因为安姆的歧视政策,全国巫师数量不足百人,其中大部份都隶属于一个叫做「兜帽巫师公会」(Cowled Wizards)的组织。这个公会基本垄断了安姆帝国的魔法研究,取得政府有限度的支持,排斥外来巫师,「施法许可证」就是由他们负责颁发,倘若有人无证施法,那麽一切麻烦也都由他们出面处理,算是半官方组织。 施法许可证的价格极其昂贵,而且办理缓慢,手续繁多,今天去交钱申请的话,说不定过一年半载才会发下来,麻烦得很。琼恩等人只是过路,自然没必要考虑,但这样一来,在城中就要格外小心,随便用个甚麽飞行传送法术,立刻就会有一帮兜帽巫师出来抓你。 「巫师施法会有麻烦,那牧师呢?」 「说得更准确点,是奥术者有麻烦,神术者不受干涉。芙莉娅就没事,不过她是莎尔牧师……也没关系,在我的记忆里,安姆并不禁止邪神信仰。」 也就是说,巫师丶吟游诗人这种专门被打击,牧师丶德鲁依之类就可以大摇大摆,行走无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安姆帝国宗教势力极盛,尤其是阿斯卡特拉,各大教会都建有神殿。提尔教会有六大教区,安姆是其中之一(包括安姆帝国丶博得之门等剑湾一带),总部便在阿斯卡特拉;商业女神沃金的教会,总部和教皇「圣币」也在此。其他如晨曦之神兰森德尔丶知识之神欧格玛丶死神克兰沃丶爱神淑娜(Sune)等高等神,势力也都颇为雄厚。总体上来说倒是呈现百花齐放的架势,不像泰瑟尔帝国,提尔教会一家独大,完全垄断。但不管是甚麽教会,基本都排斥巫师(魔法女神的教会例外),所以便会有种种苛刻限制。 「知道了,记得不在城中施法就行。」 巫师只要不施法,不在手上提着法杖炫耀,一般人也看不出身份,巫师袍和普通地长袍,从外表看式样是差不多的,也不算甚麽特徵。虽然在同行面前很难掩饰身份,但瞒过普通市民总不会有问题。 在瑞塔汶雇了马车,众人沿着商道,顺利通过边境的关卡,进入安姆帝国。一路疾行毫不停留,在第三天上午终于抵达了阿斯卡特拉。 进城之后,也无暇观赏游览,直接就奔神殿而去。几年前,阿斯卡特拉开发城北的荒地,建立了一块专门的「神殿区」,里面有提尔丶兰森德尔丶欧格玛丶克兰沃丶伊尔玛特丶托姆丶海姆七位神祗地神殿。其他如苏伦丶淑娜丶沃金丶迪奈尔(Deneir)丶安博理等神明地神殿,分散在其他各城区,林林总总,一共有近二十家。 可惜事实证明,不是数量多就一定有用的,半日时间,琼恩和梅菲斯带着凛把神殿区地七座神殿都跑遍了,结果依旧没甚麽进展。轮到疗伤治病这方面的本事,各大神殿之中,以兰森德尔的牧师最为专业,然而就连他们也拿不出甚麽好办法。 正当大家都已经要放弃希望的时候,在知识之神欧格玛的神殿里,倒是得到了一条相对有价值的讯息。 「这种症状,我曾经在一本古籍上见过类似的记载,」欧格玛主教说,他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按照教会的规矩,应该称呼他为「命名者」,「她之所以昏睡,是因为承受不住元素转化法阵的力量,遭到反噬所致。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或者把这个法阵消去,摆脱负担;或者让她自身得到大幅度的强化,足以承受法阵。」 之所以说是「相对」有价值,是因为这两个选择都很难办到。凛的父亲已经把元素转化法阵和她的身体融合为一,琼恩实在想不出有甚麽办法,能够在不伤害凛的前提下消去法阵。至于说大幅度强化她自身……怎麽强化,凛又不是机器人,能够更换零件升级换代。就算现在开始每天喂补品,只怕也来不及吧。 然而,命名者的话语中,彷佛隐含着某种暗示,而梅菲斯听懂了。她皱起眉头,沉吟片刻,似乎想说甚麽,但最终还是没开口。谢过命名者,抱起凛,和琼恩走出了神殿。 龙狂篇 第四十九节 困难和隐患 「他到底是甚麽意思?」 走出神殿之后,琼恩忍不住问,梅菲斯微微摇头,「回去再说。」 莎珞克已经安排好了住处,乃是位于桥区(Bridge District)和行政区交界处的镀金玫瑰酒店,这是阿斯卡特拉城两大着名酒店之一(另外一个是贫民区的铜冠酒店Copper Coronet),装饰豪华,金碧辉煌,消费自然也高,非常适合显示身份和地位,深受上流人士的欢迎。琼恩等人囊中充裕,资金不匮,出发之前伊卡沙城的矮人们还送了满满一口袋的宝石作为路费,倒是无需为经济问题操心。 回到房间,梅菲斯将凛放在床上,盖好毯子。小女巫睡得很沉,呼吸平缓,倒是看不出甚麽大碍,只是始终不能醒过来。梅菲斯看了她一会,轻轻叹气。 「阿姨以前就说过,让她在二十五岁之前尽量不要尝试用这个法阵,她就从来没当一回事。也是我太大意了,当时就应该阻止她。」 事后追悔,没有任何意义,当务之急还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要安全地消去元素法阵,那是基本办不到的,不用考虑,」梅菲斯说,「但第二条路,却是有可能行得通的……就是龙化,或者说龙脉觉醒。」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要说「大幅度强化自身」,除了吃兴奋剂,似乎没有别的办法。但凛情况特殊,她是龙女。 一般的龙脉者,虽然有巨龙血统,但也只是「有」而已,八分之一是有,十六分之一也是有。甚至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也是有。凛却不同,她的母亲是人类,父亲是红龙,也就是说她的血脉之中,「龙」的成分和「人」的成分相当,各占一半。那麽从理论上来说,凛既可以是人类。也可以是巨龙。 凛之所以现在是以人类少女地面貌出现,那是因为她的龙脉还没有真正觉醒。巨龙和人类发育的速度不一样,人类快些,巨龙慢些,所以现在在凛身上,是「人」的成分占主导,「龙」的成分还没完全显现出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十年左右,凛体内的龙脉便会真正觉醒。到了那时候,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女」,能够在人类和巨龙两种形态之间随意转换──这就是梅菲斯所说的「龙化」了。 凛的母亲之所以叮嘱她要等到二十五岁才动用元素转换法阵,其用意也在于此。「龙化」之后,凛才是真正的龙女,到时候无论是可以操控的力量,还是自身的强度,都会获得一个质的飞跃,承受元素法阵自然毫无问题。可惜凛心急贪玩。也没把母亲的话太放在心上,凝成真名后就迫不及待地试用……结果就出问题了。 为今之际,别无他法,只能让凛提前「龙化」,才能顺利度过这一关。欧格玛主教命名者,想必也是看出了凛的血脉,所以才会做了这种暗示。 「办法是可行,」梅菲斯皱眉,「只不过,有一个困难。还有一个隐患。」 所谓困难,是因为「龙化」并非可以自己随意控制地,不是说凛今天一高兴,想要龙化,她的龙脉就自动觉醒了,世界上没这种道理。如果这种事情都能发生,那所有的小孩子都直接变成成年人了。 当然了,不能随意控制。不等于说绝对不能促成。要强行加速,完成龙化,也并不是说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是吃药。 就像给孩子吃激素会加快发育,龙脉者也是可以通过「药物」来加速龙脉觉醒的。只不过这种「药物」很稀有。很难得到……说得直接点。就是龙血,而且必须是同族的巨龙之血。 便以凛为例子。她是红龙血脉,那麽如果想要加速龙化,那就需要红龙的血。此外对龙的年龄也有要求,越古老的红龙,血地效果越好,倘若用一只处于「青年」或者「成年」阶段的红龙的血,基本约等于无效;倘若是「老年」或者「极老」的红龙,大约能加速一倍两倍;倘若运气极佳,能弄到「上古」红龙甚至「太古」红龙的血,估计本来需要十年的功夫,现在两三个月就能搞定了。 凛现在昏睡不醒,但并无性命之忧,只是因为感受到魔法阵的压迫,身体自动休眠,进入自我保护状态,近似童话里的睡美人那种,这是各位牧师诊断之后得出的一致结论。既然如此,那麽等上两三个月倒也无妨,完成了龙化再醒来……问题在于,上古红龙丶太古红龙这种传说中的存在,到哪里找去?就算找到了,又怎麽去取它们的血?难不成要号召它们义务捐血麽。 这便是梅菲斯所说的,有一个「困难」了。 「那还有一个隐患呢?是指甚麽?」琼恩问。 「隐患麽,」梅菲斯叹气,「你忘了,萨马斯特的龙狂?」 在深渊中断域镇的时候,琼恩和欣布等人,为了一枚伊玛斯卡帝国皇室奇械师所有的白玉印章,和大巫师萨马斯特发生了剧烈争夺。最终的结果是功亏一篑,印章还是落入敌手。 萨马斯特之所以要那枚印章,是因为他从奥沃那里学到了「破碎命匣」的魔法技艺,能够将自己的命匣分割成复数。老巫妖打算用这枚印章当作自己的第二命匣,取代弑王星作为「核心」,重新激活龙狂迷锁的全盛威力。弑王星是一颗彗星,每隔三百年光顾一次。根据推算,再过几个月,弑王星就会再度划过费伦上空,萨马斯特要想动手更换「核心」,这就是最佳时期。那个老巫妖根本就是个没有理智的狂人,一旦被他当真发动迷锁,整个费伦大陆的巨龙都会陷入暴走状态,就算不是世界末日,估计也差不多了。 龙狂迷锁是上古时期精灵们专门为了对付巨龙所制。对于龙脉者自然也有一定影响,但毕竟不大。凛的龙脉还没有真正觉醒,现在只是一位带有「龙」性的人类少女,原本是不用太在意龙狂迷锁地,所以她也一直没怎麽担心这茬。但她若是完成「龙化」,那就麻烦大了,就算不会像其他巨龙一样完全受制于迷锁。也肯定会受到极大影响。 这就是梅菲斯所说的「隐患」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句话自然是没错。但事到临头,也就管不得那麽多,龙狂迷锁的问题扔到一边,先把凛救醒再说,以后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了。 「隐患」可以不管,「困难」却没法解决。龙血不是猪血狗血,可以在市场上买到,何况对「品质」的要求还那麽高。这与其说是种可行的方法,还不如说是等待奇迹的发生。 「那个老家伙告诉我说,可以来阿斯卡特拉碰碰运气,难不成就是要让命名者来告诉我们有这种方法?那他直接说不就得了。」 这个问题想不明白,但也没法深究。毕竟对方也说得很清楚,是「碰碰运气」,没做任何保证。现在无计可施。那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还能说甚麽。 「今天只去了神殿区,城里还有一大半的神殿都没去过,明天再去看看,」琼恩安慰,「实在不行的话,就带凛去找我那位老师,他总该有办法吧。」 梅菲斯叹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凛有些孩子脾气,任性淘气。撒娇贪玩,还爱睡懒觉,但大体而言还是比较有理智,懂分寸的,重要的事情从不马虎,关键的时候极少犯错,其实是很聪明的女孩子。可惜聪明人也会失手,一旦出问题。那就是大麻烦。 第二天一早,大家兵分两路,芙莉娅留下看家,梅菲斯和芙蕾狄带着凛去其他神殿求助,琼恩和莎珞克则去了城市中心地区的「沃金步道」(Waukeen's Promenade)。 沃金步道并非甚麽旅游景点。也不是神殿。而是阿斯卡特拉城最大最繁华的商业区。凛如今这种状况,琼恩当然不会还有心思跑来逛街。他是冲着魔法商店来的。 安姆排斥巫师,却不等于说排斥魔法,至少对牧师就尊敬得很。作为「银币之都」,阿斯卡特拉富庶繁华,也是冒险者们的天堂,他们从大陆各处聚集在此,追逐着财富和梦想。而作为冒险者,哪个不需要几件魔法物品,这是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情。有需求就有供给,阿斯卡特拉也有五六家魔法商店,都在沃金步道,生意也还不错。反正魔法物品从来都是利润极高,半年不开张,开张顶半年,只要能做成一两单生意,就抵得上别人辛苦一年的收益了。 凛要「龙化」,需要龙血,而龙血这种东西,农贸市场上是绝对没有的,唯有在魔法商店里寻找,或许还有那麽一线希望。毕竟龙血也是很珍贵的魔法材料,可以用来锻造装备,配制药剂等等,如果运气足够好,人品足够爆发的话,说不定能在某家魔法商店里翻出一瓶半瓶太古红龙的血,那就太理想了。 不过,真的会有这麽好的运气吗? 答案是否定的,琼恩和莎珞克在沃金步道转悠了整整一上午,跑遍了所有的魔法商店,不厌其烦地向老板确认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差点都被认为是疯子。 「太古红龙的血?你以为太古龙是甚麽,是你家里养的宠物啊,想抽血就抽血。」 这是某个老板不耐烦的回答,不得不承认也是事实。巨龙们从来就没有义务鲜血的责任感,想要龙血,那就得先把它们砍了。而龙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怪物,谁能够砍死一只青年龙,那就已经可以作为「屠龙英雄」四处夸耀,被国王丶城主们奉为上宾了,更何况是上古龙丶太古龙这种传说中的存在。当然了,如果谁砍死了一只刚出生的婴儿龙,那不算屠龙英雄,只能算是走狗运。 「如果凛的老爸还活着就好了,抽他的血肯定没意见……不过好像也没用。听艾弥薇说,凛的父亲也就是个成年龙,派不上用场。」 看来这一趟又是要无功而返了。 抱着这种念头,琼恩走出最后一家商店地门口,正考虑是先回住处还是去找梅菲斯,看看她们那边进展如何,便在此时。眼角馀光瞥见了一个人。 是一个女子,穿着灰色袍子,全身裹在斗篷里,连兜帽都压得低低,遮住了大半边脸,正从对面的街道上走过。虽然看不到面容,但从身形轮廓和走路姿态上看,曲线优美,举止优雅。绝对是位漂亮美人儿,有着良好的教养和礼仪训练。男人看见美女,往往都会本能地多看几眼,琼恩也不例外,然而看了两眼之后,他突然觉得这个身影很眼熟,好像以前在哪里见到过似的。「奇怪,我从没来过阿斯卡特拉,连安姆帝国都是第一次来。这里怎麽会有我认识的人,还是个美女?」 对于自己的记忆力,琼恩还是颇有自信的,虽然比不上梅菲斯那麽变态,能够一目十行过眼不忘,但如果觉得眼熟,那就肯定是见过,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可是自己认识,并且还会有很深印象地美人虽然不少,大部份都已经在身边。也不可能是珊嘉……那是谁? 略一沉吟,琼恩决定跟上去看看,一方面是好奇,另一方面也是种直觉:思思体内的那个老家伙说来阿斯卡特拉碰运气,然而到现在一筹莫展,或许就应在这个女人身上,也未可知。 所谓病急乱投医,大概就是形容琼恩现在这种心态。不过世事奇妙,还真是难以言说,有时候误冲误撞,偏偏就是能够歪打正着。 琼恩和莎珞克跟踪那个灰袍女子走了半天,一直出了沃金步道。进入贫民区。转过几个街道,看她进了一座古老破旧的房子。莎珞克正观察周围地形。一眼瞥见琼恩脸上神情若有所思,像是想起了甚麽。「怎麽了?」 「没甚麽,我终于记起她是谁了……不过她怎麽会在这里?」 莎珞克不知道琼恩在说甚麽,但她也不多问,「那要进去找她吗?」 琼恩明显犹豫了一下,「进去,不过先别让她发现,这个你能办到吧。」 「放心吧,看我的。」 作为昔日铁王座第一等的杀手,莎珞克在隐遁潜行方面有着优秀的造诣,即便在变成魅魔之后也没有退化。这种贫民区地房子,又不是甚麽城堡官邸,结构既简单,又没守卫戒备,实在太容易搞定了。不过十分钟,魅魔便轻轻松松带着琼恩成功潜入,门窗都没碰过半点,一路上只遇到三处简单的魔法陷阱,被琼恩随手消去,丧失作用。 房子很大,上下两层,少说也有七八个房间,还不包括客厅,但里面空荡荡地,似乎没甚麽人居住,家具陈设也都非常陈旧,有些甚至还布满灰尘。琼恩和莎珞克放轻脚步,一路穿堂入室,无人阻拦,也没看见刚才进来的那位女子。 「唔,你有没有听到甚麽声音?」 琼恩突然问莎珞克,得到肯定的回答,魅魔也听见了,而且应该是哗哗的流水声。两人循声找去,走过长廊,看到一扇玻璃门,水声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影影绰绰还能看见一个窈窕美丽的女子身影,应该是正在淋浴。 这个魔法世界也有玻璃,拿来作门很正常,不足为奇,但价值可就很昂贵了,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家能用得起的,基本是贵族富豪的专利。这扇玻璃门表面光洁,色泽纯净,还雕着精美花纹,估计最少也值上十枚金币,放在这间老旧房子里,真是有些不伦不类,然而琼恩暂时也没心思去关注这些。因为就在他准备悄悄退开时,玻璃门被拉开了,刚刚淋浴完毕的女子走了出来。 「啊!」 因为没想到会有人潜入,她是赤裸着就走出来,连浴巾都没围,娇躯一览无馀地展示在琼恩面前。湿漉漉地银色长发垂在背上,丰满硕大的胸部坚挺傲人,腰臀曲线性感曼妙,浑圆结实的大腿间夹着诱人的三角地带,墨玉般的肌肤上,还滚动着晶莹透明的细小水珠,让人看了便有冲动的欲望。 虽然如此,女子之所以惊呼出声,却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裸体被人看见,而是因为她也认出了琼恩。 「是你?」
《娶个姐姐当老婆》 第九卷 龙狂篇 41-49
龙狂篇 第四十一节 无知少女 琼恩认识的女孩子,细数起来倒也不少了,论容貌身段,论风姿气度,论本领能力,论眼光见识,论来历背景,芙蕾狄确实都算不得其中的佼佼者,在他心中的地位分量也谈不上多重。因为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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