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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绿」却不能「幼」?转贴一下我觉得很有道理的一篇文

海棠书屋 https://htsw.htsw.win 2021-05-26 19:51 出处:网络 编辑:@海棠书屋
  假如恋童癖们可以透过只看虚拟儿童色情就能宣洩内心的欲望的话未尝不是好事。  性癖这种东西避无可避,如果只是看了动画,而不是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伤害儿童的话,个人认为应当给予适当的理解。  恋童和杀人
  假如恋童癖们可以透过只看虚拟儿童色情就能宣洩内心的欲望的话未尝不是好事。
  性癖这种东西避无可避,如果只是看了动画,而不是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伤害儿童的话,个人认为应当给予适当的理解。
  恋童和杀人,强姦,施暴,偷盗一样,都是犯罪,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但是假如任何虚拟的/模拟的/演出来的犯罪都被禁止的话,我们就无法透过犯罪所带来的恶劣后果来向人们传达善良的观念,也无法透过分析犯罪的发生来扼杀或减少犯罪,人类所有的艺术形式都会变成单纯的说教念经。
  况且你不能说我玩了GTA就会有更强的杀人欲望吧,如果把某种犯罪或过错的责任简单粗暴的推卸给某样东西(如影视,小说,游戏),我觉得是一种可耻的逃避行为。

  而且个人认为言论自由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换言之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总不能说我在儿童电视台大谈成人话题大说髒话,你不让我谈就是言论不自由吧?
  言论自由多多少少还是要受到民众朴素情感和基本道德人伦约束的。
  可以「欣赏」,讨论虚拟儿童色情是一种自由,也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的自由,但是不允许在全年龄平台或公开场合讨论儿童色情绝非剥夺自由。
  如果对于一群真的无法控制自己对儿童色情的癡迷的人,好的管理应该是开闢专门管道或者平台,且只讨论虚拟儿童色情,严格禁止现实儿童色情,且大力打击相关的违法活动。
  飞机杯,情趣内衣不违法,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当街叫卖的,因为他实在不雅,也与普通民众的道德情感相悖。

  至于楼上有个兄弟说恋童是思想罪,我不赞同。
  思想是无法定罪的,如果你指认一个人说他内心恋童,然后扬言要抓他,多多少少有点指责他腹诽的意思,假如成立的话,那岂不是人类这么多年的法制建设直接退回到南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儿童色情属实变态,但是杀人同样变态,强姦同样变态,变态和变态之间没有谁比谁变态,犯罪就是犯罪,没犯罪就是没犯罪,但罪犯是不能用思想犯定罪的,打击罪犯也从来没有从思想上打击的。
  即使是内心渴望,在没有做出实际行动,或是没有对任何人产生伤害的前提下,都无法定罪。
  假如想想也犯法的话,全世界人都难逃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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