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同人后传之少年 1-2》
作者:barbar1983
2021/11/18首发于:SIS001, 留园
字数: 70849 《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同人后传之少年》
【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 同人后传之少年】(5-6)
【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 同人后传之少年】(3-4)
前言: 首先,希望转发的人别删走这段前言,因为这敍述着本人对原着的看法和此次写作的目的。我能力有限,怕读者如果没看前言直接看内容的话,会不明白我想表达的讯息,算是导读吧。 第二,如果有人看到名字以为这是少年寝取李筱晨的肉文的话,不好意思,阁下请回吧。本文仅有少许猪油点缀(好像也不太少),而且是一对大叔大妈的爱情故事,没什么好幻想。用少年作标题只是本人喜欢将从歌曲所得到的感受写进小说而已。而梦然的便是我想把它写入本同人的歌曲。 其实很久前就想写一篇《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的同人,拖到今日才起笔,心中仍然一阵黯然。 初次认识此文是在天涯,当年是看到作者与读者讲述本文为他的亲身经历,只对作者感到同情但未有细阅,到真正看文已是几年之后。正如作者自己所说,人物应经过不少修饰,但内容的确令读的人感到五劳七伤。 对于原文,本人认为贺才是《我救》一文最大的矛盾所在。大家只集中晨与巩,批评她们的不堪,但谁考究过贺的样子?其实大家都忘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整部小说都是贺在告诉大家他眼中的「事实」。这先不论真伪,首先它的客观性便难以站的住脚。用作者表达的细节去分析晨与巩,我认为这的确很有趣味,但如果按作者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的话我觉得对晨与巩便有所不公了。所以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我救》一文最成功的不是刻画出轨带来的痛苦,而是把贺的洁癖写进读者心里,用他的角度去引导大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角度去批评了他的妻子与奸夫。 我是相信物以类聚的,贺既然说自己跟晨有很深的感情,那两人的价值观必然不可能差太远。晨既然不堪,那贺自不可能是好人。如果贺真的是好男人,那晨应必有她好的一面。作为男人,将心比己,被所爱的人带了帽子真的很痛苦和怨恨,而爱得越深恨得也越深。而贺这样一边提醒读者要守护爱情但又不停製造晨下贱的形象,我能想像他心中的矛盾有多大,而我希望往好的一面想。 说回原文,小说中的贺很理智、很成熟、很高大尚,是一个很完美的社会丈夫。即使头上被人种了草,仍能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去面对。很好,很强大,很社会。但我想问,晨作为一个公主般的女人,会找一个黑社会大佬一样的大男人来跟自己过不去吗?虽然原文有说晨爱上贺时他并不如此,也加插了一些往事,但本人认为原文的贺跟晨所表达的标準实仍差很远。以小说中描述,晨很喜欢《泰坦尼克》的故事,所以吸引晨的应是那种朝气勃勃又感情丰富的追梦少年才对,但贺身上我是找不到一点影子。 贺曾回忆,他在得到晨的第一次后无比感动,发誓要给晨最好的家,这是他的人生理想,也因此才对晨的背叛如此痛恨。但如果一个人愿将爱另一个人视为理想,那这人对爱应有一种由心而发的真挚爱护,情感应该是很丰富而激烈的才对。虽然文中贺一再强调自己的心痛,但他在知道晨出轨后第一个考虑的是经济损失的问题,而且看他逼晨离婚的态度,不停的冷暴力,我更偏向感觉他是大男人主义作祟,他的心其实由一开始便封闭起来。所以文中有他一些对话根本是在套晨的话来加以指责,晨答什么他都能给出一套说辞来批斗的。也许这是剧情需要,以引导至结局的分开,但我是看得很别扭,甚至有种关公斩貂婵,活该你一身绿的想法。 贺给我最大的感觉是他对爱情的态度就像是一种施捨,是对晨的恩赐。所以晨的出轨与谎言背叛了贺给她的信任,这严重伤害了贺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因此他嫌弃晨染髒了他的人生。所以贺会执着找出晨的谎言,先入为主并未审先判地定了晨的死罪。否则如果贺真的将晨的幸福视作自己的理想的话,那在最后晨对自己父母坦白自己的出轨巩,澄清是自己的奸夫害贺后仍继续以冷暴力逼晨离婚,这便显得不可理喻了。 还有贺在看完巩的日记,看到巩如何欺骗晨却无动于衷,高高在上地摆出一副她罪有应得的模样,甚至到最后也没告诉她巩的真面目。那怕文末贺说自己因晨心灰意冷要离开重新生活,但以贺对晨的冷漠,坦白说,我没法认同他对晨的感情。 我真想大声问他:你他妈的是男人不?就算她背叛你又如何?看到有人如此欺骗自己老婆你都不为她出头,还不揭穿让她去提防巩会不会再来骗你老婆!你配当人老公吗?你真爱过这女人吗?你配爱一个女人吗?如果我是贺,我会把巩的日记掉在晨的脸上然后去把巩斩死!我不想宣扬暴力,但这的确是我的想法。 贺给我的感觉就是个自私而且有洁癖的男人,他爱晨,但却是不懂爱的人。因此对于晨的出轨,他由一开始就预定了晨应该跪下认错的剧本,而晨的狡辩及提出他曾得到晨家的帮助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才令他非要将晨置之死地不可。我不知道现实的作者是怎样的人,但我衷心希望他并非文中所表现那么高大尚。 而正因为这种不合理,令我决定执笔写一篇同文。我觉得男主应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眼泪的性情中人,而不是原文中只会总想着是高高在上强调自己受辱的复仇男。所以本同人中我加入了不少本人对角色的想像和重塑了部分原着的心路历程,还加入了贺与晨离婚后的各种际遇和一些角色来给男女主作对比与激发。正如我为什么选作本同人的题目,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心中没有点激情,那他是不会懂得去爱别人的。 此外,相信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读者看完《我救》后都会有过一个困惑:到底爱情是不是都会输给了性慾而引来背叛呢?这可以算是一个哲学的问题,很难有一个标準的答案或公式,因人而异,也因时而异。只能看两人相遇在什么时候。 很多人会认为晨的淫蕩是不可饶恕,我曾经也是此中一员,但我后来发现的是:一代女神的蓉妹妹给她的靖哥哥带的绿帽子还少吗?怎不见人出来声讨?(说笑^^) 事实上今天的社会,仍有很多人都对女性的性慾保留着有色眼镜,认为女人好色就是对自身的不尊重。但食色性也,女人的性慾本来就是上天安排的,越漂亮的女人天生女性汗尔蒙往往就越高,所以性慾上会比较易受自然反应影响,有什么好怪责?换个角度,你妈不做爱那有你出生?所以用一个女人在床上的表现去评论她的好坏对她真的很不公平。 我并不是给晨的性慾洗地,而是认为性与爱的价值是由人所决定,性慾少又或保守的女人不代表就不会为性而出轨,重点还是当事人本身对自我管理能力的高低问题,所以不好将晨的评价跟她的性慾划上等号。 而很多人总执着在女主只能爱一个人这事上,这也并不合理。事实上人的情感从来都是丰富的,不管性慾还是爱情,重点只是当事人如何取捨。同时爱上两个或多个人,或在爱情与慾望间争紥都是人性的一面,没需要考量一个百分百的思想标準。 以前我是不明白为什么总觉晨爱巩比贺多,但一个偶然下,我对晨的爱情观多了一种新的看法,也成了写本同人的原因之一,这部分写在第三章。 当然,能否专情是一个考验人性的硬指标,一份爱情的价值在于当事人的付出,如果爱一个人却不愿意为对方做任何牺牲,那这人的爱不过是体内的化学反应,连个排泄物都不如。 出轨文中的女主通常最可恨的并不是移情别恋,而是她们对两边都表现出爱的要生要死,却又不愿意去选择,总是贪婪在左右逢源之中。既不捨对丈夫的感情,又迷恋着新欢的快感,最终伤害所有人。这不是她们爱的不够深,而是她们对人生的体悟出了问题。 晨虽然在巩前表现了她慾求不满的一面,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家庭,这说明她不是腐到骨子里的坏女人,起码在原文中没坏到这地步。可惜她并没有成长,直到最后都没能明白自己的错误在那裏。幼稚,的确晨在整套小说中一直存在的特质。 然而,一个人幼稚与否,看的是人生经历,而这并非一时三刻能改变的。事实上如果晨的思想真的能成熟,那会有些故事?所以单以原文的时间段而言,期望晨会在小说内会改变一个值得原谅的女人,是不是吹毛求疵了? 但这代表她永远如此吗?不是,起码我不认为她不会成长,只是原文没真正给她成长所需要的时间和土壤而已。 我们总习惯用「罪与罚」的思维去想背叛,要犯错的人付出代价。但换个角度,我们从受害者的心态去想,他们真的想惩罚那个自己心爱的人吗?我没这经验所以没有权威,但我相信如果上主给他们两个选择:任意惩罚背叛者或时光倒流让他们回去阻止背叛的发生,绝大部份有感情的人都会选择后者去挽回自己的所爱的人。只是,现实中这些受害者往往只能选择逃离,或在自己胸口插上一把拔不掉的刀后再给自己加冕一顶原谅帽。 我很多年前曾看过一个统计,对象是因不忠问题而需要辅导的夫妻(没记错是台湾的统计,时间跟我看《我救》的时间差不多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当中超过六成选择了原谅,而且男女分别不足百份之十。但这六成人中的近八成最后仍会因为心理创伤而在八年内逃不掉离婚的下场。尤其选择原谅女方出轨的男性绝大多数会在头两年离婚。这显示男性在出轨问题上受的心理压力比女性更大。能走撑过八年的夫妻,也只有不足一半的人在十五年后认为自己真的已经走出了阴影,双方的感情真的能得到修复。这些还是在心理辅导下的数字,没法统计的个案恐怕更是夸张的少,也就真正能跨越伤痛的夫妻恐怕一百对只有一对。这是个很灰暗的数据。 出轨,就像婚姻的第四期癌症,一旦出现便是一种近乎等死的状态。不过!不过!不过!重要的事说三次!在成功走出阴影跨过十五年的夫妻,他们的平均恩爱指数都比没有发生问题的夫妻高。用调查的总结认为是:因为痛过,你才会珍惜幸福并非必然。 虽然,从慨率而言,能重圆的夫妻都算的上是小奇蹟。但人生是一条很长的跑道,每人总有跌倒的时候,可怕的从不是跌倒,而是你失去奔跑的勇气。只要你敢跑下去,你就能有希望! 原着简称虽叫《我救》,但原文中的贺只是想将婚姻维持下去,并没有做过任何事去挽救回对方与自己的感情,而晨虽然有尝试,却没意识自己的问题,这实在有点愧对《我救》这名字。我常说现实比小说残酷,那为什么不能给小说留点光?所以我想给这个充满压抑的故事写一个有希望感的结局,给大家一个安慰,也是给我自己的一个安慰。 如果阁下是原着死忠,或总觉得应该报仇雪恨的话。那抱歉,本文也不适合你。又或者阁下是现实主义者,那不好意思,本同人也许写得太美好。但是,如果阁下跟我一样,被《我救》一文的背叛而被虐的很压抑,想在残酷的世界中找回一点暖意的话,希望我这同人也许能给阁下少许安慰。 不过先旨声明,因为原着太压抑,所以写本同人时只以记忆中的大概内容加上一些论坛讨论中的节选写作而成。没有认真回读所有细节,所以中间如有涉及原着的内容有所出入的话敬请见谅。 还有因为有部分场景设定在国外,所以故事要避开新冠,设定背景时间为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因此故事中的一些东西出现的时间提前了。 故事分以下部分 第一部:回归篇 痛苦本就是人生的一部分,真正的放下并不是不再痛,而是你能在这份痛苦中找回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贺在十二年后决定回到北京,找回这份自己曾经放手的爱情。在翻了几次车后,渐渐成熟的司机终于冲过了低谷中的隧道,两个受伤的人终于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第二部:贺篇 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王子往往肾亏,公主多半痴肥。贺自述这十二年中,自己从身边的人和自己的经历中明白到自己的性格才是他痛苦最大的根源,最后他为什么决定改变自己来面对晨。 第三部:晨篇 婚姻其实是件残忍的事,因为我们抢走了他妈的心肝和她爸的情人。晨对贺坦白当初自己的不成熟,这十二年对贺的思念和巩最后的死有余辜,及她从父母对她的保护和她对女儿的愧疚中,从新审视了爱情、亲情与责任之间的关係,令她能真正洗心革面过上一个不一样的我。 彩蛋: 活得幸福才是对失败最大的报复。贺与晨真正的重新开展属于他们的幸福。 最后,想跟天宫小说群的众位朋友说声抱歉,因为我没对QQ开放私隐授权所以被注销了帐号,重新注册后纪录也没了,找不到回去的路。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那就就此别过吧。 还有是借用了几位群友的名字与特色,希望别介意。这也算是我对你们的思念之情吧!谢谢大家给了我一段快乐的时光。 废话有点多,别介意。 ⋯⋯⋯⋯⋯⋯⋯⋯⋯⋯⋯⋯⋯⋯⋯⋯⋯⋯⋯⋯⋯⋯⋯⋯⋯⋯⋯⋯⋯⋯⋯⋯ 第一章:其实我是个懦夫 ⋯⋯⋯⋯⋯⋯⋯⋯⋯⋯⋯⋯⋯⋯⋯⋯⋯⋯⋯⋯⋯⋯⋯⋯⋯⋯⋯⋯⋯⋯⋯⋯ 「真的不能原谅我吗?」 「你让我怎原谅你!?长痛不如短痛!放手吧。」 「好,只要你为我做一件事。」 「你说吧。」 「陪我最后一夜,我只求你能再爱我一次。」 ⋯⋯⋯⋯⋯⋯⋯⋯⋯⋯⋯⋯⋯⋯⋯⋯⋯⋯⋯⋯⋯⋯⋯⋯⋯⋯⋯⋯⋯⋯⋯⋯ 八月底的北京,朝阳初露,散发着朝气的光芒。 大学的校园区内一遍热闹,这是入学的时刻,是青春的时光。我驾着车,把女儿送到了久违的校园。借着老同学在这里当领导的关係,我将车子驶进了园区,把女儿送到了教学楼的大门。 「爸,你先逛一会,我办好手续就下来找你。」 「你去忙吧,我先找旧同学聚聚旧。」 「好吧,那午饭见。」 看着女儿青春的背影,一幅泛黄的影像在我回忆中跳了出来,在我胸口上不经意地撞了一下。我深吸了一口气,平息了心中的郁闷,然后苦笑起来。 坏丫头,明知道我多年来都在逃避,但却偏偏选择回到北京。我明白她的心思,而我也下定了决心,但当我再踏足这座城市,心中却一遍茫然。 我环视了一圈,四週的环境令我想起自己上大学时的样子,虽然地方不同,但依稀带出了回忆的轮廓。人说触景伤情,但很多时,触景只是借口,伤一直在人身上。而我,是个带着伤口的人。 我叫贺,是一个离婚十二年的男人。离婚的原因是我的妻子—晨跟被我收留当司机的民工—巩出轨了。 我从当时只有六岁的女儿口中听到她撞见妻子与奸夫在床上偷情的事实,虽然我最后揭开了巩只是处心积虑的想透过抢走晨来谋夺财富,并把这阴险的男人送进了监狱,但我却救不回自己的婚姻。我不算是懦弱的人,但在追查过程中揭出来的一幕幕谎言与背叛却令我的世界从此崩溃。 我没法接受一直相爱的妻子竟然爱上一个如此低劣的男人,为他做出了种种背叛我的行为,还被他设计怀上他的孩子而坠胎。即使晨最后后悔了,并哀求我能原谅她,甚至跑到德国去逃避离婚的结果,但我仍是没有让她如愿。 虽然感情的变化是一个複杂而难以控制的事情,我们很难去定义谁是谁非。但一份婚姻的重点并不在于感情,而是当事人怎样处理彼此的关係。出轨对夫妻最大的伤害,其实不是肉体的背叛,而是欺骗。因为我们彼此依赖,所以这刀子自然直插入对方心中的最深处。 曾经,我以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中的男人,因为拥有最完美的爱情;我娶了自己的初恋,一个能令我心动而且相爱的女人。只是我得到了最美好的开始,却没能猜到最后的结局。就如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初恋为什么结束,我的世界被毁灭得如此突然。在被从后刺了这狠狠的一刀后,我的世界已再没有我,我从天堂掉进了地狱。 我不依不饶的带着她奸夫的日记追到德国去,在晨面前展示巩所记下两人的偷情纪录及巩想如何透过让她怀孕来夺取她和我们的财产,以羞辱来逼晨签下了离婚协议。那夜,晨哀求我希望能再爱她一个晚上,但我却以扭曲的报复来给我们的夫妻关係画上句号。 在德国回来后,我带着女儿楚楚逃离了北京。甚至当时我并不想留在国内,而正好国家要大举扩充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刚好我是金融专业,所以便随着某国营银行到香港为国征战去了。只是,在香港这十二年中,我也慢慢明白另一件事,就是从天堂被掉下,其实并不只有我。对一个孩子而言,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如何伤害自己的父亲,这对孩子的幼小心灵而言,是一种一辈子也是难以磨蚀的疤痕。 现在十二年过去,女儿从刚幼稚园毕业的小女孩到现在已经婷婷玉立,到了进入大学的年纪。而她放着国外的着名学府不上,偏要回北京来,心思是很明显不过。 然而,时间,能改变人容颜,却不一定能沖淡人的伤痛。人说,离婚后的头两年最是熬人,因为你会不习惯对方不在身边而感到失落与思念。但我发现,原来真正可怕的,并不是不习惯。而是,原来,我早已习惯了对方的不存在。 生活,就是压在每人身上的大山,逼使着每个人不停以自己的方式去成长。我们总强调人需要独立、需要独自面对困难,所以我们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便接受了孤独,在自己的心中建起了一道高墙,将别人挡在自己的身世界之外,也将夫妻的二人三足,变成了在马路两边平衡地走着的两人。 就在一条马路之隔的对面,那个熟悉的人,一直就在你不远处,不阻碍你的步伐,也不影响你的生活。即使她消失,你也能一直好好走下去。 你仍然是继续上班,继续为生活而拼搏,喝着一样的茶,吃一样的饭,走一样的路,并随着环境的转变而调节自己的习惯。只是,你明白最大的分别是:那个她并没有在路的对面。所以最终你发现,原来她并没有因为习惯改变而消失,反而令思念成为了习惯,让你总不自觉的想对方。原来,唯一的习惯只是拥有,即使这习惯变成了失去,她的身影永远也被留在心里。 终于,十二年后,我带着对女儿的愧疚,和一直困扰我的遗憾,回到了这个令我不堪回首的城市。 我不知道这决定是对还是错误,也迷惘自己是否真能再次面对这一切。但对于无辜失去母亲十多年的女儿,我想自己应该是时候去面对一些事。而不是等到那天将带着遗憾的女儿交到另一个男人手上。 我看了眼不远处的八九十年代的平房,心中升起一阵烦燥。我很讨厌这种平房小区,因为它总令我想起晨与那男人偷情的画面。这也是我去香港的主要原因之一,那裏没这类建筑。但能刺激我的东西实在太多,民工、日记本、峡西人、避孕套、甚至包括我的床,我经常睡在床上时都会有种晨与巩就在我的身边偷情的感觉,这令我在很长时期一直被恶梦缠绕,甚至做了不少激动的事情,令我不得不向医生求助。医生说我属于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直至我完成心理治疗,已经是离婚五年后的事。而最令我痛苦的是,这病不单困扰了我,也伤害了我不想伤害的人,在我人生留下了没法补救的遗憾。 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漫无目的地在校园中游蕩。很多少男少女在我身边经过,不少人都投来了注视的目光,似乎像我这种大叔在这区域是种异物,但我没理会。也许是因为回到跟晨同一座城市,这两天我口中的苦水总是有点泛滥。回忆杀的画面没再在脑海中浮现,但一种熟悉的感觉在我胸中徘徊,彷彿学校的空气都能勾起我对晨的回忆。 我走过了林道,看到附近一个新建的体育馆,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上了观众台。随手发了个讯息给朋友,便靠在栏杆看着台下一群在綵排活动的女生,陷入了在沉思。 ⋯⋯⋯⋯⋯⋯⋯⋯⋯⋯⋯⋯⋯⋯⋯⋯⋯⋯⋯⋯⋯⋯⋯⋯⋯⋯⋯⋯⋯⋯⋯⋯ 「你不就是喜欢这东西吗?怎么连点技巧都不会?」 我看着在晨跪在我身下,被我顶住了喉咙的深处,流出了痛苦的眼泪。虽然不是第一次,但晨其实很讨厌这种方式,因为她这年代出生的女人很多认为只有妓女才会用口来服侍男人,所以我和晨一起十年,即使我们也有过不少激情四射的生活,但加起来的次数仍是屈指可数,更别这说如此粗暴的对她。 至于巩还没到晨离不开他的地步,起码他的日记中没记录晨有给他口过,只有他顺着晨的喜好来讨好她,想来是为了哄晨怀孕而不敢强迫晨。但现在我却抱着晨的脑袋来逼她做着她一直讨厌的事。 这是羞辱,是报复,也是发洩。发洩着我心中对她背叛的痛恨。 晨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但现在却卑微的跪在我身下,按我的指示去学着妓女一样的技巧。 我看着晨眼中满是屈辱的泪水,一种扭曲的情绪在我心内瀰漫,是报仇的快感?还是雪恨的淋漓?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在努力忍强着自己的眼泪。 ⋯⋯⋯⋯⋯⋯⋯⋯⋯⋯⋯⋯⋯⋯⋯⋯⋯⋯⋯⋯⋯⋯⋯⋯⋯⋯⋯⋯⋯⋯⋯⋯ 「嗨!那位装忧郁的型男,要约不?」 我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看着远处向我大叫的男人举起了中指。但这个一脸带贱的男人却视若无睹的往我走来,在经过几个看了我很久的小女生前说道: 「走吧走吧!这老男人年纪比我还大!女儿都在这上学了!所以没你们的戏!去去去!」 他的话把几个女生弄得尴尬不已,一脸羞红的走开,但仍不时向我回望。我对她们笑了一笑,算是对她们的欣赏表达了感谢。男人在赶跑了女生后走了过来,一面气愤的道: 「你丫的老小子!年青时泡校花就算了,老了还来泡小妞!你让不让人活?!」 我反了一下白眼,双手一摊,表示了长得帅不是我的错的无奈。男人对我咬牙切齿了一会,但看了一眼远处有别的女生在关注着我们,想起要注意自己身为领导的形象,才冷静地陪在我身边跟我一起靠在围栏上装忧郁。 「说吧,你忽然从香港回来该不会是女儿上学这么简单,看看我有什么能帮忙的?」 这男人叫纯,比我小一个月。他喜欢自称纯洁,但一般熟人都会叫他假纯洁。是一名红三代,家势比晨显赫的多,但特别喜欢装穷,嘴比较贱,不过人品还挺仗义。是少数跟我和晨一样在复旦大学读书的北京人。现在刚好在这所大学执教。 「嗯,我想跟晨复合,想来听听你意见。」 「能告诉我你们当初分开的原因吗?」 「不能。」 纯作了个夸张吐血的动作,但看我不给面子地对他维持着冷眼,只能作罢地认真起来。 「其实你不说也能猜到。你要避到香港去,那问题自然在她身上居多。你跟晨当初如此恩爱,但还是要选择离婚,那必然是一个很不愉快的经历。那你为什么还要撞上去呢?」 「因为这是楚楚的愿望。」 「就一个原因吗?」 我习惯的摸了一下左边辈袋内的钱包,没有回答,而是对他笑了笑。纯看着我的沉默,叹了口气道: 「女儿不过是借口,你自己放不下才是主因。但爱的越深,伤的越重,她伤了你一次,难保不会伤你第二次。你认为自己承受得住? 而且真心说句,女人爱你时很爱,但不爱你时也很绝情。你有信心她还爱你吗? 再退一步说,就算她心中仍有你,也对你有意思,但你能忘记她给你的痛苦吗? 我不想打击你,但你这想法真不怎么样。」 我没法反驳纯的话,继续保持了自己沉默的权利。因为在回北京前虽然下了很大决心,但当开始接近时,心中也变的越来越不踏实。十二年的时间,我改变了不少,晨自然也不可能停在过去,但我却回来寻找一份曾经的感情,这可能吗?我不知道。纯看我闭口不语,也就转移了话题。 「其实你应该想想去找另一个女人,别再吊死在一棵树上。你看看自己,都帅到掉渣了,刚才我还以为自己看到金城武呢!什么女人不向你扑来?你还记着那女人干什么?!知不知道多少男人在羡慕你?!兄弟!不如你教一下我怎变回去,老子也想再帅回去!」 我打量了一下纯,他的脸保养得还可以,只是感官上却不太理想。虽然跟我同是一米八多的身高,身材也很修长,但腰部的肌肉已经鬆弛完全暴露了他的年纪。而且那大众化的运动型衣着,更是把他本来的帅脸拉到平均值上。 但事实上纯年轻时很帅,被当时女生们叫作复旦的吴奇隆(没错!就是四爷!)。不过纯虽然嘴很花,却很专情。除了一个在大三时因对方出国而分手的青梅竹马外,他就泡了一个离婚的美女老师。 这事在当年可是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能媲美杨过和小龙女,可惜那位他的龙儿最后受不住压力而放弃,令一众男生惋惜了很久。特别在看着一群女生围着纯安慰他时,男同学们都大叫着要为鵰兄追姑姑,只是一众护雕联盟没能阻止姑姑跳入绝情谷底的决心。最终姑姑跟南海神尼去了,当了灭绝师太,女老师在她妈的「劝导」下辞职回了娘家嫁了别的男人。纯无奈下回到了北京,但两人的故事却成了在复旦流传的校园传说⋯⋯ 「其实你也可以,找个好的髮型师弄个合适的髮型,再换一套合身的衣服就能吸引不少女生。」 「真的?」 「不骗你。」 「那你快帮我弄!老子也想再帅一回!」 「可以,我的髮型师帮我弄一次是六千,我这身衣服是两万二。你要的话我马上帮你安排。」 「我靠!」 在体育馆出来后,我跟纯去换了一身行装。虽然我跟他说的价格是在对他的调笑,但改变髮型和衣着并没有骗他。在香港金融界打滚,其中一个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学懂了打扮自己和对每件事的观察。金融是一个由利益所构成的行业,而利益就有贪婪。所谓的精英,不过是追逐金钱的狼群。他们掌握了各种不为人知的台下交易,将社会的财富纷纷偷入自己的口袋中。 在这圈子里,大鳄们一吃就是按十亿计算的大茶饭,而数量频繁的八位数字交易则是手下那些狼群的盛宴。但不管上下,所有交易背后涉及太多不能见光的讯息和计算,所以不懂交际与观察是很难在这圈子立足的。 而且我受雇于国家的银行,他们对有官方背景的资金都很有戒心,因此除非拥有赵家人的背景,能给他们提供投资政治的机会,否则如何令自己变得受欢迎是一个必修科目。你需要看上去比他们更精英,他们才愿意接纳你成为一份子跟他们一起赚取数不尽的财富。 为了工作,我一年需用在自身形象上的开销便几十万,这不只用在髮型与衣着,还有健身、美容等很多过去我以为只有女人才会用上的东西我都没落下,甚至我为了变得更帅气还做了一个矫正颚骨的手术。此外还有一些能跟人拉关係的不同爱好,如潜水、跑车、手錶、游艇等等,完全是花花公子般的生活。 不过我是工作关係,对一般人而言其实没这需要,只要管好自己的头髮与衣着和卫生就好。年纪越大的男人在髮型上是越不能马虎的。因为头髮是最容易被人看到的缺陷,处理得好不好对形象的影响是差天共地。虽然好像没多少人会留意别人的髮根,但它其实很影响别人的第一印象,所以男人必须注意的是不能让人看到你的头皮。因为男人头髮的浓密度会直接影响别人对你是否精力旺盛的观感,而头髮的稀疏正是给人传递着气衰力竭的讯息。而不管是工作还是与异性相处,一个看上去精力充沛的人绝对更易令人信服,所以三十岁后的男人都要有种觉悟,就是千万别让人看到你的头皮! 但男人上年纪后新陈代谢减慢后髮质会变软并脱落,这正正是给别人送上自己在衰落的信号。很多男人在上了年纪后都会贪图易打理而留一把短头髮,亦不会用髮蜡去塑造型,这其实与告诉所有人说你是老宅男没分别。如果男人希望人到中年仍能给别人一个好印象,有些功夫是不能省。 在此方面,暗哑色系的髮泥是绝大部份中年男人的必需品,因为这不单能塑造髮型,而且涂在接近髮根的位置会令髮色更有层次感和加粗了髮身增加浓密感。如果头髮已经开始稀疏,可以用一黑一灰混用,下黑上灰这样效果会更好。还有一些特殊的髮泥,能令人看上去变得更浓密。如果留长髮,那切忌的是透明亮身半水质的髮蜡,过于黑亮的头髮看起来太柔弱,变相反有种稀疏感。除了装一下赌神外,对中年男士来说完全是一无是处。但如果两边半剃光的髮型,弄少许亮身髮蜡涂在左右的髮根倒能令髮根看上浓密一点。 至于衣着,主要是要看如何配合个人,这需要按每人独特的体格去选择。毕竟最好的衣服其实是身材,我们只是通过衣服去显出人身体的美态。很多人认为高档品牌的用料与剪裁都会比较好,更能掩饰身材上的缺陷。事实不然,料子只是让消费者安心掏钱的籍口,穿出来的效果并没太大分别。除了一些粗制滥造的小工厂,凡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也是按着产品目标市场的平均身材比例製作的。你感觉合身只是你接近平均值,并不代表这衣服就能衬托出你的身材。 一般而言,衣物穿戴都是为了修补身材上的缺陷,令人看上去符合各种黄金比例,例如肩膀太斜的人应穿有护肩的西装来让肩膀看上去变得平衡。又例如近年流行的马甲背心,这当中有不少讲究,如身高不够的话别穿平底马甲,那只会显得更矮。领口位的要配合身材,有胸肌的要用大领去突出胸部线条,瘦人刚应穿高V领加强烈对比色的领带去製造焦点遮盖没胸的缺陷。肩位的阔度最好是每边相当于颈宽的零点六。这些都是学问。 并且除头髮和衣着外,其实很多人的脸上还有一个明显的短板,就是下颚。事实上由我们年幼时的发育开始,往往因为各种生活习惯的问题而令头骨的生长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当中以颚骨最明显。特别是下颚骨,很多人只要摸一下腮骨的角位与耳朵的距离,就会发现两边的角位有几毫米的高低差。这看似小事,但其实也是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人的美丑。因为我们大脑对人脸的辨识中是以对称为美,所以左右脸平衡的人会令更易留下好印象。而如果没打算像我一样动手术矫形的话,男士们不妨在下巴位置留点胡渣来遮盖这缺陷。 当给纯重新装扮好后,已经是午饭时间。这变回大帅哥后一脸飘飘然的家伙死赖着说要跟我吃有钱人的午饭,我抵不住他的厚颜无耻,只能让他跟我与楚楚一起吃饭。 午餐去了三里屯的牛排家,并不算特别贵,三个人的午餐消费大约一千元上下。以纯的家底,以每天两餐算,他连续请客吃上几年都吃不穷他,但他就是装作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老乡一样不停说什么有钱人啊腐败的唠嘈不休,我是习惯了无视,楚楚倒是被他逗乐了,一直笑个不停。要不是能揭纯的老疤,我说不定把这对我女儿口花花的大叔掉进护城河的臭水沟中。不过这一餐午饭吃的也算轻鬆愉快,把丫头哄的很高兴。 在送走楚楚后,纯忽然说:「我觉得你还是可以跟晨试试看。」 我对纯突然的一百八十度汤玛氏有点摸不着头脑。纯是一副没好气地说: 「你太女控,我怕这部同人由纯爱故事变成了家庭伦理小说。」 「滚!!!」 「好吧,你有没有发现你女儿很像晨吗?」 「她是晨的女儿,相似不是正常吗?」 「不是,而是太正常。这十二年来我两次去香港都有看你,也见过你在香港的女人,她跟晨不是同一类型的人,但你却把楚楚养成晨的样子。我能看出楚楚是个很爱父亲的女生,甚至说恋父也不为过,而她却没学着你身边的女人而是学还在北京的母亲。这不单是因为血缘和感情,还说明在她眼中晨在你心中的地位根本没被动摇过。 也许你与晨有不得不分开的理由,但从你与楚楚身上看,你认为你心底并没準备好与晨分开,这是你心中永远的一条刺。 我猜你最大的遗憾,其实并不是真的失去妻子和爱人,而是你没有努力过去挽救,所以才接受不了失去。 解铃还连繫铃人,你们终究要面对。也许结局并不一定美好,但你有这需要试一次。」 纯的话在我耳边徘徊着,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也是我回来的主因。事实上我无法否定一个事实,就是在晨出轨前,我们的关係的确已经变淡。这些年我一直想,如果晨的离开并不是巩的介入,而是自己离去,那我会怎样呢? 虽然世上没有如果,但我明白自己的选择必定是放手。这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我很爱晨,但没法否认这份爱情在我心中的价值已经变了。虽然我一直认为给晨一个最好的家就是我的梦想,但家已经建好了,晨反而失去了重要性。所以如果没有出轨的事,我清楚自己会选择一份放手的爱,那怕我仍会把对她的感情收在心底痛上一辈子。但起码我不会再纠结。 只是爱这种东西,很多时就是犯贱的代名词,越得不到反而越想要。所以在知道晨出轨后,我对晨的感情却反如黄河决堤后沖出了灭世的洪水,把我在转瞬之间淹没。我前所未有地感受到自己对晨的感情,同时也是前所未有的恐惧与绝望。 压抑,也许就是那阵子我能感受到的唯一感觉。即使平时如何理智,在这种压力下,我就如情场初哥一样惊惶失措进退失据。虽然说单就恋爱经历而言,当时的我也的确与初哥差不多,因为我的世界一直只有晨。所以在知道晨出轨后,我并没做过什么事令她回心转意。取而代之的只是各种试探与猜疑,去「提醒」她与巩要跟彻底分手,但却从没想过如何修补我与晨的感情。 然而我是个有洁癖的男人,容不得自己的妻子被沾污,所以其实并没有给予晨任何包容。即使跟晨摊牌后也是想着透过不停逼问她们偷情的细节,想以批评来否定两人的感情,先入为主的去发掘着晨是为了性慾而背叛我的「真相」,而不是移情别恋。所以沟通虽是面对出轨的正确方法,但一个有前设的沟通带来的,只会是彼此伤害。 我盲目相信着晨对我的感情是矢志不渝,认为她的出轨只是因为我「不小心」冷落了她,所以只要提醒就能令她「改过自新」,而她的谎言与为巩的辩护就是她在拒绝我的感情。然后我便在极其愤怒下关起了自己的心灵,扼杀所有让她回归的路。 其实当时我的做法根本是自杀。因为在男女对决中,令男人软化的方法是女人认错,令女人软化的方法是刺激过去的感情。所以当初我跟晨都是完全把男女的思维调反了,自然令事情火上加油。 不管晨是感情出轨还只是贪图出轨的刺激,用责任去逼她都只会对她造成压力。她是个任性而心软的人,即使她选择了责任都会对巩感到愧疚而拖泥带水。所以挽救这段婚姻的方法只能是刺激晨与我过去的感情。 而晨也是用女人的思维来想着刺激我的感情来求我的包容,但这做法只会令我更加决绝。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理智的处理着与晨的事,实际上我是在不理智中放弃了这段婚姻。 这就是事实,痛苦,不过是掩饰着自大下的懦弱。真相是,当我知道晨竟为一个不起眼的男人背叛我时,我感到很害怕,我害怕这种看上去很无私的爱,我害怕自己在晨的心里消失。所以对晨与巩之间的性特别敏感,想以贬低两人的关係去保留自己在感情上的少许尊严而已。 没错,我害怕。因为爱,所以脆弱。 我,其实只是个没勇气去挽救自己爱情的懦夫。 这时,女儿发来了讯息说今晚在某餐厅吃饭。从餐厅的选择上,我能猜到她安排了什么⋯⋯⋯ ⋯⋯⋯⋯⋯⋯⋯⋯⋯⋯⋯⋯⋯⋯⋯⋯⋯⋯⋯⋯⋯⋯⋯⋯⋯⋯⋯⋯⋯⋯⋯⋯ 「你不是喜欢跟他在床上抱着温存吗?!你不是喜欢上他的床吗?!你不是喜欢在我和你的床上跟你的奸夫风流快活吗?!」 「像你这种淫蕩的女人简直是对床的侮辱!」 「你没资格睡在我床上!!」 我把已经一身伤痕的晨抛到地上,摆成了狗趴的姿势,将被套子保护的利剑,刺进了那曾孕育出我们爱情结晶的地方。 ⋯⋯⋯⋯⋯⋯⋯⋯⋯⋯⋯⋯⋯⋯⋯⋯⋯⋯⋯⋯⋯⋯⋯⋯⋯⋯⋯⋯⋯⋯⋯⋯ **第一章完** —————————————————————————————————— 第二章:我就是欠一点刺激 ⋯⋯⋯⋯⋯⋯⋯⋯⋯⋯⋯⋯⋯⋯⋯⋯⋯⋯⋯⋯⋯⋯⋯⋯⋯⋯⋯⋯⋯⋯⋯⋯ 在宽带未全面普及的年代,不少性知识或趣味对很多人特别是来自农村的民众而言仍很陌生。如果没到某些大城市经过特定的社会洗礼,在性方面也就只能留在小学阶段。 而晨与巩,大约就是小学高年级的程度。晨是习惯了被动,巩是没钱去接触。因此,两人只停留在场景变化的阶段而未更深入。就一两年的时间差,令晨保留了自己幼嫩的花朵。 「好痛⋯⋯⋯能⋯拿出去吗?」 「你没跟你奸夫玩过吗?!你不是觉得欠了他吗?!怎不把这里献给他?!」 晨没有答话,只是默默忍受自己的初次被我催残。一丝鲜血在套子上留下了清晰的纹络,但在我的愤怒中被狠狠抹杀。 ⋯⋯⋯⋯⋯⋯⋯⋯⋯⋯⋯⋯⋯⋯⋯⋯⋯⋯⋯⋯⋯⋯⋯⋯⋯⋯⋯⋯⋯⋯⋯⋯ 在送走纯后,我一个人回到家中,对着四面墙去沉思自己的处境。 这十二年来其实我很少关心晨的事,或者说我并不愿意去面对任何有关她的一切。仅有的连繫就只有楚楚。我每年会在寒暑两假把楚楚送回北京跟晨团聚,但我却从没回过北京,一直由我父母代带。甚至晨唯一一次来香港时,我也是借出差之名逃了。 我就像只驼鸟一样躲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小心翼翼地逃避着自己的伤口。 香港很繁华,街上总是密集的人来人往,这加速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连结,但也带走了生活精力。对于那些带着朝气的人,那里是个充满活力的城市,但对我来说,那是一个令我窒息的地方。我无数次走在街上看着擦身而过的人流,都会感到无力。我经常四下张望,甚至在马路上奔跑,希望寻找到什么,但得到的只会是沮丧和失落。也许空虚,就是这座城市在我心中的代名词。 我不是没试过去投入另一份感情,更两次到达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然而,用一个女人去取代另一个女人,被取代的往往只是一张脸孔,并不会真的的改变你心中的感情。即使你会爱上这个后来的女人,但到头来不过是拥多了一份还不了的债,原有的并不会消失,却平白多了一份难以承受的重。所以我最终只是製造了更多的遗憾和一个又一个被我伤害的女人。 只是经过了十二年的时间,有些东西我还是放下了一点。以前的我很传统,认为爱必须是唯一。但经过了其他感情后,便觉得爱与爱情还是有分别的。 爱是一种情感,是种难以控制的东西。即使你已与别人一起甚至结婚生子,你仍可能爱上别人,又或你仍深爱着过去的某个身影。 而爱情是一种关係,是两份爱之间的互相认可,所以一对爱侣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出轨,自然是违背了两人间的爱情,但如果硬将爱情的义务套入思想上,这便是吹毛求疵了。 当然,并不是每人都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心中会有其他人,但我认为绝多数人需要的其实是第一,而不是唯一。只是我这领悟有点慢,因为我是晨的第一个男人,认为这身份能保留一辈子,所以对忽然削去了「晨唯一的男人」的头衔自然是十分激动,心中的悲愤也特别强烈。这其实也是我成长的年代与环境还是比较保守,换作今天的年轻人应该大都比我冷静得多。 在爱情的关係中,最令人受伤的,特别是涉及第三者时,往往是出于比较的心态。也可以说是吃醋。在现社会中,我们总有种固定认知,就是女人普遍比男人爱吃醋,但我却对这说法抱质疑的态度。我认为男人同样甚至比女人更爱计较,因为男人的好胜心比女人更强,也比女人更爱面子,所以从竞争角度看男人应比女人更在乎自己在女人心中的地位才是。 所谓男人的「大方」,其实社会道德加在女性身上的枷锁赐给他们自信,让男人自我感觉良好而将一些事情放到了心底,如一旦到了某个点,男人一样会拿出他的小本子跟女人秋后算账。这看看男人比女人更难接受另一半出轨就知道。 所以男女最大的分别只在于女人会主动提醒男人他接近了红线,而男人更喜欢装高深,会拿着刀子在红线后等着女人。说坦白点就是,男人在吃醋一事上比女人虚伪。 不过人是在错误中成长的,不管男人或女人,在痛苦过后自然会自己想要什么和需要什么。会学懂对自己诚实。 真心问:我想跟晨一起吗? 想!一直都想!即使由发现她出轨那天到了十二年后的今天,我没一天不想跟她一起。只是想不代表我就能克复她给我的创伤。正如纯说一样,爱的越深,伤的越痛。 只是,我同样不甘心! 面对晨的移情别恋,我没有去用自己的感情去拉回晨对我的爱,还把一个想回头的母亲赶出了孩子的家。我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也没尽父亲的责任。这矛盾一直盘在我心中折磨了我十二年之久。 事实上最后一根稻草早已经压在我心中的天秤上,我很想去挽回当初的感情,不管成功与失败。所以当女儿表示想回北京升学后,一切便顺理成章。这就像一些夫妻明明没了感情但为了孩子而一直勉强维持着婚姻,到孩子长大后便离婚。而我是相反,过去一直压着自己的感情,现在女儿长大了,反希望自己能面对这份遗憾。 只是,我固然有复合的想法,但晨呢? 这十二年晨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对我的感情还剩多少?或者会否痛恨我?这些我完全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她几年前结婚了,但又在不到一个月离婚。而看楚楚的反应可能与我有关,只是她没说,我也没问。 楚楚把我拉回北京,很大机会是得到晨的默许甚至欢迎,而且楚楚也没少试探我的态度,还问过我会不会介意晨有过别的恋情,但到底实情如何我并不清楚。 而我对晨有过别的男人是没太大反应,因为毕竟十二年过去,我不可能期望晨会一直单身苦苦地等着我的回归。 只是她的心思,我说不準。有着太多的未知之数,所以只能见一步走一步就是。 我收拾了一下心情,做了一会儿运动后就开始为今晚作準备。由于以前在北京的家有着太多不快回忆,所以在去香港时已卖掉。而父母的家只有两房一卫,我与楚楚一起搬回去会很不方便,所以现在住的房子是决定回北京后才在父母家附近临时租的,面积不算大,很多在东西仍没整理好。我翻箱倒柜的找了一阵,才在一埋衣物中找出一套满意的装扮。 我选了一件浅蓝色的裇衫,下身是纯白色的简约优闲裤,白色皮带,外加了一件同色的马甲。 很多人在选择衣服时,会有种白天穿浅色,晚上穿深色的习惯,但我想说这很多时晚上穿深色并不是一个好选择。如果你的目的只是去应酬一下,那是没所谓,但假如你去相亲、约会、或工事上需要别人对你的关注,那晚上的应该穿浅冷色系的衣服会更有优势。这是因为晚上的场合大都光线不足,穿深色固然不起眼,即使穿得鲜艳也会有种令人觉的明珠暗投的暗淡感。而浅冷色容易给人整洁的印象,特别在昏暗的环境,反显得有一枝独秀的意味,只要你自己待人接物的技巧不太差,低调但特出的衣着绝对能令在社交宴会上事半功倍。 而关于马甲,我再补充一下,如果你对自己的肌肉有足够自信,那选马甲时只需一个字—小。选比自己小一号的马甲,别扣褛子,把裇衫的衣袖拉起,就能营造出肌肉要把马甲撑爆的感觉。再用髮蜡弄一个带点凌乱的短髮造型,这种斯文中带野性的形象,正是最吸引女性眼球的标模之一。而我为了营造一个完美的身材,长期僱用专业健身教练来指导自己作对性训练,将自己上身的肌肉线条塑造出一个明显的V型,所以穿紧身马甲的效果特别强烈。 另外,如果你身高不够,那记得配上内增高的鞋垫。女性对大约是自己身高的1.05至1.1倍的男性最容易有好感,而男性朋友间则对比自己高5公分左右的人最为信服。所以按亚洲人的标準,男性身高176至187公分的人最易受人欢迎。我身高是182公分,晨是170公分,勉强符合标準,但我还是选了一对高底的皮鞋和加了护脚鞋垫。而且选跟裤子同色的皮带,令双脚看上去更加修长。同时髮型也弄高一点,用视觉效果给自己增加高度。 最后要选择的是香水。在中国会用香水的男人不是很普遍,一般都是用止汗喷雾或香薰代替,但这也是一个败笔。虽然我们没有像英国般将使用香水当成礼仪,但如果你想自己成为焦点,那放弃嗅觉的领域就有点虚伪了。 男用香水的选择不少,但如何配合也是种学问,因为在熟悉香水的人眼中不同的味是有不同含意的,所以对不同的人要就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香水。我就试过为了训练一个新来的帅小伙的交际技巧,给他喷了一身代表「寻找一夜情」的香水后把他丢进有人间妖域之称的兰桂芳的一个夜场中。结果还好,我从一群基佬手上把烂醉如泥的他抢了回来,保住了他后面宝贵的贞操。这事后他对我是感激涕零,在工作上任劳任怨,甚至他还在自己婚礼上说了很多感谢我大恩的话,令我极为汗颜,不知如果那天他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来爆了我的菊。 当然,如前面说,既然香水的使用对场合是有针对性,所很难指定某种比较好。对一些讲究的人来说,他们会针对见面的对象和场合去选择香水,但就初学者来说,我们看三个指标: 距离:香水是为了吸引别人注意,首先考虑的是香水能传多远。人与人正常交谈的距离是五十至八十公分,所以香水的有效範围感要一米半,即一米半内的人都能嗅到你身上的香味,这才能保证吸引到不同的人。但如果气味在没风的情况下仍超过这範围,那很可能是喷太多,这反会令近的人感到不适。 时效:香水的气味会随时间减少,一般香味在使用后半小时至两小时最稳定,个别能去到三至四小时,所以使用前要计算你与目标的相遇时间去使用。还有是则使用的十五分钟最好别出门,因为要达到吸引效果的话使用量不会太少,所以开始时会很浓烈,这需要时间去吸收。 香味:其实我认为果香型淡香水这建议真的很白痴,因为男用的果香多指柠檬,这的确给人清新乾净的感觉。但我想问,那个女人喜欢抱着一个清洁剂一样的男人?洗厕所的大妈?所以对于吸引女性,混合味的香水才是最适合的选择。只要不太女性化或浓得混浊就行。 一般来说,那些八卦杂誌都会建议男士先用带果味的淡香水(浓度5~10%)作起步,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这种香水的调查多是针对男女第一次见面或约会作背景,目的是留下好印象,所以带果味的淡香水的确最令女性放鬆并留下好感。但事实却对于大部分人其实没有帮助的。因为在中国大部分决定使用香水的男人并不是为了对方礼节般的好感,而是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所以淡香水的效果其实并不好,应该用普通香水(浓度10~20%)才实在。至于古龙水(浓度3~5%),那可以算是礼仪性的产物,并没有多少使用的价值。 但有一个注意的地方,就是市面上的男用香水其实大多不大适合在中国使用,或者说不大适合当季使用。因为香水的研发主要是针对欧美国家和人种,而他们的气候和中国是两回事,所以在选择上我们最好是春夏都用夏季香水,秋冬则用冬天香水,春季和秋季的香水除非香味很独特,否则可以选择放弃,这才符合中国的「国情」。 其实一个男人要吸引异性,首先要让她的眼睛跟你谈恋爱。如果你的外表不能令她冲动,那就很难跟她产生激情。晨与巩的事也是有年代的背景,令巩能赶上了末班车,换作今天的女人看惯了各种帅哥与狗血爱情故事后,巩的条件恐怖连入场门槛都达不到。 我弄好了一身装扮时已经差不多要出门。按楚楚下午离开学校计算,她很可能是先回岳父母的家与晨会合后才一起出门。 今晚晚饭的地点是杨梅竹斜街的Meeting Someone,是北京一家很有名气的餐厅,以神秘而浪漫的环境着名,是很多年轻男女约会和表白的胜地。我从不怀疑楚楚有恋父情结,因为她拒绝男生的口头禅正是:「你比我爸帅再说!」但要说她会约会自己父亲,我是有点不敢想像。所以我还是预先打了电话去餐厅去核实了订位,还好,是三位,只是有点特别的是订台时间比楚楚告诉我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 穿过了那地标式的光纤灯入口,进到了餐厅,被侍应领着往内走去,上了一层楼梯后在一个偏厅中间的位置看到了楚楚。只有她一个,看不见晨,但在她左面的座椅上却有着一个成熟款式的Burberry手袋,是晨最喜欢的牌子。我坐到楚楚右边,与手袋的座位正对着。 「爸,你是不是太耍帅了?」 楚楚小声的对我说。我看了一下四周,这厅只有九张台子,六张双人台,三张四人台。除了我们外有五台是情侣,其余是全女生。从我进来时差不多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我,当中一台有两个女生已经举起了手机往我的方向在偷拍。要不是楚楚对她们黑起了脸,恐怕真会上来搭讪。同样黑了脸的还有几位被抢了风头的小哥。我随意的笑了一下,喝了一口水,心中想的只是一会怎面对晨。 「你妈妈呢?」 楚楚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默认了手袋的主人是晨。 「她有点事,先出去打个电话。」 我没说话,一面阅读餐牌。同时回忆刚才进门时有没有看到像晨的身影在通电话,但似乎没有看到这样一个身影。 这时楚楚看了一下手机,然后有点大声地说: 「爸,妈让我们先点餐。」 偏厅不大,楚楚的话基本上所有人都听到了,当下对我关注的目光少了很多,特别是那几对情侣,我能感觉到空中的敌意明显消退。不过仍有两台全女生的还在偷偷打量着我,也不知小声说什么。我没在意,只是随意点了几个菜和饮品。 这是中西混合的新派菜式,通常这类餐厅的在用料上都不会太差,所以选择上没有太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唯一需要小心的是进口海鲜,因为进口中国的食品要在海关与食检之间来回转一次检,所以在一些港口偶然会因冷藏设施太满或人为操作失误而发生储存不当的问题,因此在中国的夏天尽量避免进口海鲜会比较好。 约十五分钟左右所有菜式便已上台,但晨未回来,我和楚楚没开始吃,只是在闲聊着她刚在学校看到的东西和分享了一下自己上大学时的经验。 我一直把左手放在台上,偷偷看着自己的手錶。直到第二十二分钟,一个美丽的身影出现在楼梯上。她来了,那个令我痛不欲生却又牵肠挂肚的女人。 十二年过去,晨比当年窈窕了不少,但样子没太大变化,虽然一些细微的地方仍能看出她的年纪已不小,但化妆的技巧是进步了,令她的气质也变成熟了很多。她一身轻熟风女风格的配搭,高高扎起的髮髻,配上一对大大的黑水晶耳环,加一身黑色蕾丝连身裙,把她的身材与夜色融为一体的感觉,很好地将焦点集中到她的脸容上。 这时她化了一个黑色烟薰眼妆配上粉蓝银三色的闪粉,嘴上涂的是粉红色的水晶唇彩,把五官衬托得更加小巧玲珑。在今天这种环境下,晨的装扮的确令人有种惊艳的感觉。 「很久没见。」晨轻轻坐回自己的座位,对我微笑地打起了招呼。 「是的,很久了。你好吗?」我强忍着自己心中的激动,尽量保持平静地说。 「还好吧。楚楚说你决定搬回北京来,令我有点吃惊,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晨礼貌地回应着,因为化了妆和餐厅的灯光比较暗,我难以察觉她脸上的变化。但从她光洁的颈部我看到她用力吞了一下口水,似乎心中并不像脸上的平静。 「老了,也到了差不多退休的时候,这就回来了。」 「也是,外面怎好都不是家,回来就好。」 晨的话令我不禁皱了一下眉,因为她正是破坏我们家的人。我看了一下她的眼睛,看到她似乎出现了一丝慌乱的头往后缩了少计,气氛出现了几秒的沉默。我呼了口气,努力挤出了一个礼貌的笑容答道:「是吧。」 这时楚楚马上出来打圆场道:「我们边吃边聊吧,菜都快凉了。」 看着楚楚毫不客气的拿起了叉子在菜式中乱挑了一通。我跟晨相视而笑,化解了刚才的尴尬,同时我心中为女儿的懂事点讚。 随着餐具的起落,我们的气氛也开始变得融洽。 食物永远是社交上最好的利器,因为它能成为百份之九十的人的共同话题。如果一个人希望自己受欢迎,那最好有三至五样专精的东西令你在社交场合製造话题,而食物是永远的首选。我为此也下了不少苦工,例如我能叫出牛身上部位的中英文名称、有什么特色、适合那种烹调方法、不同国家的牛肉有什么分别,还有不同产地甚至品牌的红酒的特色。如果让我当主播,我自信不用稿子也叫录上一百小时的节目来介绍不同的食物。 而且更重要我对自己的说话技巧可是下了不少功夫。令人听上去感觉有趣而且对你的说话印象深刻,这是一门很难掌握的技巧。我曾让楚楚上过一家贵族补习班,收费差不多是每小时四千元,而且还不是一对一而是一名讲师对六名学生的小班课。教师也不是外教,而只是一些土生土长的香港人,说的也是粤语。但他们培训出来的学生成绩却很优秀,如果运换成高考成绩,就是全员670分以上,重点:是全员,即所有人都能考上是全国前四的大学。 听楚楚的导师说,他们必须吸引学生将上课视为比玩乐更有趣的节目,如果一节课有超过两名学生没来或有一名学生连续两次缺席,那这名老师便得滚蛋。正是这种对老师变态的经营方式,这补习社能以不足二十个老师便创造出上亿的年收入,在香港众多的补习社中也仅此一家。我好奇他们的为何能做出这种成绩,所以厚着脸皮报了他们唯一收招成人学生的英文雅诗课程(IELTS),发现他们的老师们在表达方式上的技巧真的很出众,有种令人听着会上瘾的感觉,当中有一些是类似相声的特点,但更重要是他们对序事的逻辑性要求很高,令人不知不觉便能记住对方想给你灌输的内容,令我觉得这花费完全不冤。但我最大的收穫是这种高超的说话技巧令我找到了一条提升工作优势的路,在往后我事业发展给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为了学习这种说话技巧,我花了廿多万去报读了补习社老闆的说话课程,还进修了身心语言程式学和身体语言心理学等课程,并坚持每天对着镜子练习演说,这令我在表达能力上是有了质的飞跃。特别是这种主题解说,我有绝对自信只要听到我演说的人都会有兴趣听下去。 我一边品评着菜式,并给晨和楚楚母女解说着不同食材的配搭,同时一边将食物切成小件放到她们盘内。 晨一直微笑着听我的解说去品尝我送给她的食物,并没显得太热情,但目光却很少从我脸上移开,经常与我的目光对望,但我们都默契地不时改变自己的视线。晨前臂的肌肉一直拉的很紧,显示她即使没在吃东西时仍是很用力地抓着餐具,这是个蓄势的动作。 我脑海中浮现两个画面,一个是韩国电视剧中準备将出轨丈夫及小三捅成串烧的原配,另一个是看到猎物正準备猎食的痴女。第一种我在现实中没见识过,但第二种倒是遇到过。 人说小说源于生活,我认为AV其实也离不开现实。电影中不少痴女利用职权来玩弄下属在现实世界其实并不少。 在我们银行曾有一位女高层,本身丈夫也是另一家大企业的老闆。夫妻都是红二代,两人的烂事在行内倒是出名的很。而我很不幸地在一次週年晚宴上正好被分配到跟她同桌,当时她的手正正就跟现在的晨一样。但不同的是她对我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慾火。晨吃东西时好歹会看一下食物,但那女人是一边看着我,一边把食物放进嘴里后还含着叉子在吞吐,令我完全感受到那传说中一百公斤的压迫感并不吹虚。万幸当日我有驾车可以不喝酒,所以我死命把那女人灌醉后将一位跟我同部门的老哥顶了上去。 这位老哥很行,外号太平山之狼,本名钟X山,所以又叫中山狼,我们叫他狼哥。一家已移民国外,只他一个在香港过着夜夜换妹子的生活。那夜他可怜我一个男人带着女儿不易,不忍我被那38:38:38的人间凶器催残,所以代替我慷慨就义了。不过他的英勇善战也不是浪得虚名,一星期后他就成了部门主管,年收入破入八位数的境界。 这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将床板当作跳板并不是女人的专利。有野心的人大有人在,只要机会出现,就会有人往里面沖。看看亚洲鸭王陈震聪跟曾经亚洲第一女首富龚如心的事,陈拿了二十亿港币仍不满足,还想用假遗嘱去谋夺龚的近二百亿美元遗产。在法庭上,陈拿出一大堆与龚的性爱录影证明自己与龚是真心相爱,龚愿意将违产给他。让法官看他一个四十多岁的丑男跟一个近七十岁的老妇的性爱片段。而香港法例要求法官须要一秒不少去看完。我真心为那看足几十小时重口味AV的法官默哀。 根据媒体引述证人供词说,龚与陈跟晨与巩其实很像,平时陈跟在龚身边就如太监侍候主子一样恭维着,但到了床上就是另一翻嘴面。而龚对陈明显也是有感情的,只是她心中却一直记挂着失蹤的丈夫,亦不愿将丈夫的财产交给陈。 我觉得巩跟陈震聪其实也就是同一类人,只要机会出现,他们就会想尽办法的去谋夺这些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这种人充满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你永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跳出来将你身边的东西抢走,即使晨没遇上巩,也可能有陈李张黄何在等着,令你防不胜防。 所以从另一角度看,其实仍是我与晨对世界的认识太少。不说晨这千金小姐,即使是我,在离婚前对世界的认识还是不足。因为我太一帆风顺,没在低下阶层打滚过,也没能掌握人性的贪婪,不明白飞上枝头对人心的诱惑有多大。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不设防地丢在当眼处任人窥视,这不是自己招贼是什么? 而更重要是,我太看得起初恋这回事,觉得我与晨的感情不可动摇。网络上有句说话叫:不要去试探你的爱情。这话说得很好,因为人性是浮动的,你永远不能保证对方什么时候处于低谷而被人攻陷。而一旦出现失守,这种伤害很可能是毁灭性的。所以如果你重视自己的爱情,那么就应该不时为它加固来保护它,而不是一句信任对方便把她放着不管。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迟。 不经不觉饭菜已大半下了肚子,晨绷紧的手也开始有点放鬆,由一直抓紧到忽紧忽鬆,目光也变得明亮,感觉就像我们刚恋爱时她看我的眼神,只是说话并不多,更多时间只是在听。 「妈,你这个週末会去那裏?跟我们一起去钓鱼好不好?」楚楚向着晨说。 晨皱起眉头,有点无奈地看着女儿,又偷偷向我望来。我没有表态,装作若无其事地看了一下四周。 这时我看到不远处正有一个女人在看着我,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样子看不出年纪,但成熟的气质并不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能有的,所以我猜真真年纪应是三十三至三十五之间,穿着杏色的露肩紧身上衣,米色高腰修身长裤,因为坐着看不清身高,但看枱下修长的美腿,身高必定在170公分以上,虽然有点瘦,但看上去比晨更高䠷。而最重要是她的气质很傲气,眼神有少许眯起,属于典型的冷艳御姐型风格。 这女人的气势很罕见,晨的美貌虽与她各有千秋,但这股锐利的气质晨是比不上的,这是个比晨更出色的女人。我跟她对望了几秒,这时晨沉声道: 「不了,那天我要陪男朋友。」 我能到胸口一窒,满脸疑惑的看向晨,她对我扬了一下眉说:「那天他生日,我要陪他。」 我对晨这话可信性存疑,但不能否认她这似是吃醋的话令我感到很不适,眉心皱的很紧。 「妈,你什么时候交的男友?让我看看!」楚楚倒像个没事人一样跟晨说。 「最近的事。是个年轻的小鲜肉呢!」说着晨拿出手机向楚楚炫耀起照片。因为角度关係,我没看清楚那男人的脸,但感觉很年轻帅气。只见楚楚的手指在晨的手机上不停滑动,滑过大约十几张单人照后把手机还给晨。 「妈!你男友真帅呢!那天带来我认识认识!」 「好呀!不过他现在不在北京,那天找个机会我们一起去见他。」 看着晨与楚楚的对话,我能感受到自己心中有团火在燃烧。是愤怒?还是妒忌?我不明白。其实我只是晨的前夫,即使晨现在有男朋友甚至跟别的男人结婚我也无权过问,但我心中就是很不快。也许我心底仍想着楚楚拉我回北京,那晨应该就是跟当年离婚前那副对我认错求我原谅的样子。我能感觉自己我脸色很黑,我知道自己开始激动了。 「失陪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间。」 说完我直接起身往洗手间走去,希望平伏一下心情。在转入洗手间前偷瞄了晨母女,看到两人在吐舌头偷笑,一副刚做完恶作剧的小狐狸样子。那可爱的表情令我心中一暖,但胸口的刺又忽然扎了一下,痛入心肺。 我在洗手间洗了一下脸孔,脑中想着晨刚才的表现。如果单说美羞,晨这身打扮无疑是艳光四射,但我留意的却不是这些。晨出现时手上虽带了手机,但实际上却是带了化妆袋。而她脸上的粉妆明显比额头上鲜艳,似是刚补上去,所以她刚才很可能是去重新化妆。只是奇怪的是我们所在的偏厅也有独立洗手间,她根本不需要走到外面去。 而烟薰眼妆虽然时尚,但与晨这身轻熟风其实并不配搭。加上晨补妆的位置是眼部与两边脸颊。所以她可能是哭过,烟薰眼妆是用来遮住哭过后发肿的眼袋。只是她为什么要到外面哭?还预知自己会哭?我一时间没想到原因。 而另一个我留意到的,是晨手腕内则有一个纹身,是一组文字,从格式上看似是一个日期,而且看纹色似乎已经纹了不少时日。到底是什么日期需要令她纹到自己身上呢?是她与别的男人的纪念日吗?但如果这样的话她为什么没跟对方一起?这有着不少疑问。 对着洗手间的全身镜,看着自己变的得极为出色的外表,我自信如果自己去当男模也必定能成为最顶尖的一群,毕竟这十二年花在这身皮囊上光是钱都几百万,能不好才怪事。但爱情并不只靠外在,否则当初晨也不会看上巩。一想到巩,我的心就很乱,那张在我面前讲述自己如何跟晨偷情的面又一次沉现在我脑海中。 他凭什么来抢我的老婆!? 想到刚才晨对楚楚炫耀的照片,那年轻小鲜肉的轮廓,难道晨喜欢年轻吗?这不能排除这可能,有些女人就特别爱好年轻人,而巩就比我年轻。如果这样的话,我跟晨还可能吗?即使回到一起,她又会不会再一次背叛我? 我不停洗面希望洗掉心中的烦躁,但一阵恐惧与苦闷却在我心中徘徊。最后我不得不在洗手间做起了单手倒立,让自己的精神集中到控制身体的肌肉上。还好这是卫生间是单人间的设计,而且很乾净,做完倒立后洗洗手就行。做运动的方法很奏效,令我能从负面情绪中解放出来,只是我离开洗手间时已经近十分钟的时间。 ⋯⋯⋯⋯⋯⋯⋯⋯⋯⋯⋯⋯⋯⋯⋯⋯⋯⋯⋯⋯⋯⋯⋯⋯⋯⋯⋯⋯⋯⋯⋯⋯ 性,除了是人对感情的表达外,还带着平伏不满的作用。不管你多痛苦,在肉慾离体的一剎那,你都能得到一丝安静。但可惜的是,有些时候,当你将愤怒掉出了身体,痛苦却找上你的灵魂。 我离开了晕过去的晨,躲进了厕所中。这一刻我很想拥抱,但身边只有冰冷的马桶。 「呜!!!」 无意义的哭泣声终于在我从口中喊出,虽只是单单的一个音节,但崩开了我的眼睛。无声的哭号在我喉咙与口腔间迴荡,我抱实了带漂白水气味的陶瓷,希望能寻找一丝温暖,但最终我只是无力地倒在凉凉的地板上,直至流乾了最后一滴泪水。 ⋯⋯⋯⋯⋯⋯⋯⋯⋯⋯⋯⋯⋯⋯⋯⋯⋯⋯⋯⋯⋯⋯⋯⋯⋯⋯⋯⋯⋯⋯⋯⋯ 当我离开洗手间时,惊讶的看到刚才跟我对视的美女正站在洗手间的门外。 「帅哥,能谈一会吗?」 她半靠在身后的金属屏风上,双手抱胸,一面淡然的道。这时我近距离看着她,给我的感觉比刚才对视更强烈。除了令人惊艳的美貌与气质,她身上的香气也很有品味,并不是单纯的香水味,而是配合自身体味而特别挑选过的味道。一般人的体味并不浓烈,所以不会留意当体味与香水混合后是会改变香水的味道。最常见的变化是身上油份太多,令香味变得混浊,所以吃素的人用香水效果会比吃荤的人好。 眼前美女身上的香味浓而不烈,令身边的人有种提神的效果,但我能分辨香味中属于香水的比例不算很高,可能是这美女的汗腺比较发达而且饮食口味也比较浓烈,但因个人卫生做得很好而没有留下浊味,这情况在川妹子身上比较常见。 我很好奇这位美女绝不像会搭讪男人的人,而且抱胸是自我保护的动作,并不是主动认识朋友的表情。加上她的婚戒很明显,戒指的钻石特意往外露,就像在提醒别人她已婚,不接受追求一样。而且我注意到她说的是「谈」而不是搭讪常用的「聊」,这是用在工作上的用字,倒令我来了兴趣。 「好的,请说。」 「你的走路的姿势和动作都很标準,当过模特儿吗?」 「不是,只是为了工作方便学习过仪态而已。」 「那你对近几年那些娘腔腔的韩风有什么看法。」 「为什么这么问?」 「我觉得你的成熟气质正是现在模特儿界需要的,很有潜质能红一把。」 「你是星探?」 「我是经理人。」 听到美女的回答,总算明白为什么总盯着我。只是她给我的对答感觉很奇怪。 「谢谢您的赏识,只是我的兴趣不大。」 「不试试看?我觉得这工作很适合你。」 「不用了,我年纪其实已经不小,已经準备退休了。」 「这么早退休好吗?」 「赚够了就退,没什么不好。」 「我知道你不差钱,就你手上的手錶价值已不止两台大奔。」 我对美女的钱光感到惊讶,因为我手上的确是一只爱彼的Royal Oak Concept Carbon,售价是一百八十万港元。但男人爱手錶是正常,很少有女性会懂得分辨手錶的价值。 「你知我不差钱还找我?」 「我觉得你差了激情。」 「激情?」 「是的,我能感觉到你这人其实很忧郁,虽然你很富裕,但过得并不快乐。就像一片泥沼,即使丢下两颗石头也翻不起一点浪花。所以我觉得你有需要试尝一下不同的生活,去寻找自己想追求的梦想,让你的世界回复精彩。」 美女的话让我为之一窒,心中出现一丝涟漪,因为它令我捕捉到一个问题,只是眼下未及深思。 「也许如你所说我的生活欠缺了激情,但也不一定需要当模特儿吧?」 「不,不是当模特儿,是当我旗下的模特儿。」 「你捧红过很多人?」 「你会是第一个。」 「你不会告诉我我是第一个跟你签约的人吧?」 「没错。」 看着眼前美女一脸冷淡的回答,感到自己的心脏有点不胜负荷。只是美女似乎还是嫌我的心不够强大。 「如果你现在加入,那你还将会是我公司第一位员工,我相信你能在这份工作中得到最大的满足感。」 我晕!大姐,你行! 「谢谢阁下的好意,我想自己还是年纪太大,不适合这份工作。」 「年纪大不是问题,重点是你希望自己在激情中奋斗的男人?还是在忧郁中等死的懦夫?」 听到「懦夫」一词,令我又一次心神为之一荡。「激情」与「懦夫」两个词开始在我脑海中徘徊,一个天秤悄悄竖立在我心中。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想好了连繫我就是。我公司刚成立,还有不少东西需要準备。」 美女说完后伸手露出了她手中的电话,上面是她微讯的二维码。我鬼使神差地也拿出手机加了她作联络人。这时才知道她叫桃子,成都人。 「你决定好就找我吧,希望不会太久。」 说完桃子就回到自己的桌子去,这时我才留意到她桌上另外三位竟全都是美女,只是在气质上全被桃子压了下去才被忽略了而已,而且重点是,刚才偷拍我的女生正是她们当中的两个。 而当我回到自己座位时,我看到晨跟楚楚的脸色都很黑,似乎刚才我跟桃子谈话的情景落在了她们眼中,对我加了桃子的连络人感到很不满。 「爸,那女人是谁啊?」 「模特儿公司的,问我有没有兴趣当男模。我觉得在北京也没事干,便加个联络人再考虑一下。」 听到我的解释后,晨跟楚楚都露出了心中稍安的表情,只是戒备的意思很明显写到了脸上。我试着说一些话题让母女两放鬆,但效果似乎一般,两人总是心不在弦,不时偷看向桃子她们。一顿饭的后半部就这样在奇怪的气氛中渡过。 当我们吃得差不多时,桃子她们準备走了,但其中一个女生忽然走了过来伸手搭在我的肩头上。 「你叫贺吧,我叫诗诗,希望尽快能在桃子公司看到你,那我们便能一起做同事。」 接着诗诗又对着楚楚说。 「小妹妹,你的气质也很好,很有做模特儿的潜质,要不要一起来试试?」 这时我看到晨拿住了叉子,而且手抓得很紧。这次痴女的形象没再在我脑中出现,我百份之一百肯定这是要捅小三的节奏。 「不用客气,我觉得自己还是保持清纯的心境比较好。」 楚楚向诗诗丢了口大钉子,但诗诗似无所觉地继续说。 「做模特儿跟心境没关係吧?你要不要认真考虑一下?」 这时我忽然很怀念纯,我觉得他招牌式喷血绝对适合我现在的心境。万幸这时桃子过来拉住了诗诗,绕过了楚楚对着晨说: 「不好意思,我们公司刚成立,正是急需人材的时候,有点唐突,希望夫人您别介意。」 晨听到桃子的话,面上的表情鬆了一点,拍了一下楚楚,才回应桃子说: 「是我们不好意思,让你见笑才对。」 「其实夫人也很有潜质,要不要也跟你先生一起来当个兼职玩一下?」 晨似乎对桃子用的称呼很满意,点头问: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招揽贺吗?」 「嗯,因为他看上去很有钱,就算我懒他薪水都没关係。」 噗呲⋯⋯⋯⋯ 我把嘴中的饮品喷了出去,同时有种想撞墙的冲动。大姐!敢情你刚才是当我凯子! 桃子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继续说: 「而且他还自带一身传奇装备,我不但不用付钱给他打扮,把他拉出去还能给我撑场子长脸子,这种凯子是打着灯笼都不好找。」 二段击!桃哥,你行! 我是给桃子的黑色幽默打败了,但晨与楚楚则被逗得笑了起来,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就此在笑声中落幕。我们追加了甜品,六位美女在我身前说起了开模特儿公司的大计。 人生的许多愤怒与痛苦,其实并不如想像中可怕。回头一看,说不定只是一场笑话。正如刘德华曾因稳婚一事而形象受损,之后他在《开讲啦》节目中,一位现场观众问他:「你有缺点吗?会跟普通人一样粗心犯错吗?」刘德华答:「我当然也有粗心,我结婚了但忘了告诉你们!」当下赢来全场掌声。以平常心看人,以真诚待人,以幽默示人,自会有另一番天地。 当我们离开餐厅时,桃子没有再向我提当模特儿的事,但她公司却多了一个合伙人和拿下了第一份广告合约。而晨则多了一个朋友和生意伙伴。 我们全都尽兴而归,在停车场互相道别后各自驱车离去。我和楚楚是最后离开的,看着晨的座驾驶出了停车场,消失在我视线中才準备开车。这时楚楚对我说: 「爸,你刚才吃醋了是不?」 我没理会丫头的话,自顾自的在查找着导航系统,毕竟外出多年,有点不认路。 楚楚不依不饶地撒着娇。 「爸,你刚才去厕所时拳头握的很紧,是不是在生闷气?」 行!臭丫头学会了留意我的身体语言了!这时楚楚没理会我越来越黑的脸,继续调笑道。 「爸,你要加油啦!快点向妈表白把人抢回去,否则妈被人娶走了你真不知那哭去。」 看着楚楚得意忘形的表情,我终于忍不住对她咆哮起来。 「够啦!你别以为我看不出那个是都敏俊!!」 「我靠!你不是记不住他的样子的吗?!」 靠!果然是他! 看着楚楚一面崩溃的样子,我暗叫一声侥倖。说真的,我对韩国的男星是一个都记不住。而且刚才楚楚也有心不让我看,所以我根本看不清手机的照片。但晨既然说是她男友,那只有单人照就很奇怪了。而且楚楚到北京升学的事起码半年前已通知晨,晨今天会出现自然是对复合有一定心思,所以现在结交男友的可能性不高。加上楚楚既然想我跟晨复合,那自然会盯着晨的事,但她对晨有男友却如此自然,说两人没鬼祟真是白痴才相信。 而刚才桃子提到韩星,我才想起晨跟楚楚都是《来自星星的你》的粉丝,特别是楚楚,青春期的少女对偶像基本上是脑残级的。所以刚才的事我肯定是楚楚主导的恶作剧。至于记住这事是因为楚楚有好长一段日子跟晨的关係并不好,而这事是少有拉近她们距离的东西,所以我印象才如此深刻。 「但爸,你刚才真的吃醋了吗?」 我没有回答。 「告诉我啦!爸是不是听到妈说有男友而吃醋了?」 我不理女儿的死缠烂打,专心驾车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楚楚对认识桃子感到很高兴,不停说着刚才的事。桃子是一个行事作风和谈吐都能用帅气来形容的女人,她说了一些自己如何赶色狼打领导的经历把楚楚当场拿她当偶像。只是我是觉得不太真实,特别是看到她车牌后马上偷偷问了纯是否认识桃子,而纯回了一位军方大佬名字,然加了句:躲远点。 好吧,果然是社会我桃哥,人狠话不多。 竟然是一位红二。在这说一下,其实没副国级或以上的长辈不能算红二/三的,只能算官二/三,两者是完全不同层次的概念。虽然一些官字头可能比普通红字辈有钱的多,但红字辈往往一句说话就能要了姓官的命。 而桃子这种出身军方的红二代一般不会太富裕,甚至能用穷来形容,但大都是彪悍的没边的主。而且如纯说,普通人乃至一般的官二甚至中底层干部的遇上气们绝对是兜着走,所以躲远点没错。 不过我对桃子的背景没太多兴趣,确认了身分就行。我想的是桃子刚才说的话:我到底想当懦夫还是想追起来追逐梦想的人? 懦夫?梦想? 我在香港听到最多的一句说话,是出自周星驰《少林足球》中的对白:「做人如果无梦想,跟条鹹鱼有什么分别?!」 这是香港最广泛用来鼓励职场新人的说话。每次我都带着偷笑与哄骗的态度去跟新人说这句说话,因为我总有种认知,就是周星驰就代表搞笑与低俗,所以对他的对白从来是不屑一顾的。但很多时一些说话,并不会因为它是以幽默的方式表达而磨灭它背后的道理。所以真正低俗的是我失去光芒的灵魂。 曾经,我也有一个梦想,我想给晨一个最好的家。 只是,这个梦想在楚楚六岁那年告诉我看到晨与巩出轨后就崩了,崩的很彻底。因为我的梦想由晨而来,没有她,我自然也不再有梦想。 所以从那天起,我就是条鹹鱼! 桃子说我缺了激情。我很想说这是因为我失去了晨,但事实真的如此吗?不是。 激情是什么? 激情,就是追求! 多年来,我一直在反省为什么晨会爱上巩。虽然我痛恨她爱上别的男人。但事实上,巩跟我年轻时追求晨其实大同小异,都是投其所好而已。分别只是我能想出很多方式去讨好晨,而他比较集中在性方面。 但手段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追求! 女人总渴望着关注,渴望被追求的感觉,这就是激情。 但婚后的男人往往会将自己的情感物质化、公式化,只会用生活水平来表达自已的感情,完全忽略了女人有否适应这种改变。结果就是自己悄悄走入了社会,但却把老婆养在过去,最终夫妻活在两个平行时空内。 而我正正就是这种婚后男人的典型。在踏入社会后沉迷在一种成功人士的标準模式中,我事实有成、我家庭美满、我是公司老总、我是一家之主⋯⋯⋯⋯所有的光环已令我忘记自己是当初追求自己爱人的少年。我由与晨相爱的男人,变成她的成了一家之主,一个主宰她家庭的皇帝。 所以,我本就是一个失去了激情的男人。或者说我失去了对晨的激情。也可以说,先变心的,是我。 而巩不一样,虽然他的爱是出于欺骗,但他的确是在追求晨。他能满足晨对「被追求」的追求。这就是晨心中的激情! 所以我觉得晨对巩的感情更多是一种爱情的等价交换,巩表达的越激烈便越刺激晨对他的回馈。虽然晨没认清巩的阴险,被巩白骗了感情和身体,但我很难怪责她爱上巩,起码理智上是如此。 再换一个角度看,激情本身就是人不能分割的一种情感。西方的哲学很好的敍述了爱情需要三个元素:激情、责任、承诺。而我与晨之间的激情已然退却,那我们爱情的崩溃并非意外。 如果我想重新跟晨一起,以晨今天的表现似乎并不是难事。然而,这就是我想要的吗? 不是,我并不只是想跟晨一起。我要的,是找回我与晨的爱情,而不是两个人待在一起搭档过日子。我要的,是曾经的梦想,是给自己爱人一个幸福的家的梦想。 所以,我需要一份追梦的激情! 然而,我还是不够坚强。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每当我有冲动想往晨追逐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心魔挡在我的身前。 这夜,久违了的噩梦又来敲开了我的门。巩、晨、偷情,彷彿他们才是一对。我在奔跑中追逐本属于我的幸福,直至跌到在地上发出了撕心的吶喊⋯⋯⋯⋯ ⋯⋯⋯⋯⋯⋯⋯⋯⋯⋯⋯⋯⋯⋯⋯⋯⋯⋯⋯⋯⋯⋯⋯⋯⋯⋯⋯⋯⋯⋯⋯⋯ 「老公⋯⋯原谅我好吗⋯⋯⋯⋯」 晨紧张的呼唤着我,但我心中却是麻木。当人的痛苦到达某个程度,身体会产生自我保护机制,去斩断痛楚。虽然我的眼泪没有停下,但现在的我,不痛了。 看着噩梦中的晨,我轻轻抓起了她的手。她拳头紧握,似乎梦中已到了关键的时候。我将中指插进她的指隙中,让她的指尖离开了掌心,然后脱下了她无名指上的婚戒。 我曾对她说过,她的无名指是为我而存在的,但她污辱了我们的婚姻,不再配得上这戒指,所以我要把它收回来。 「对不起⋯⋯老公⋯⋯⋯求你别走⋯⋯⋯⋯」 晨仍说着梦话,但我没有理会。默默地穿回了衣服。在离开前一剎那,我回望了一眼这个我曾发誓要用一辈子去爱的女人。回忆在脑海中筑了一道发光的墙,把所有痛都扣留在我的身上,房门缓缓合上,晨消失在我的眼泪中⋯⋯ ⋯⋯⋯⋯⋯⋯⋯⋯⋯⋯⋯⋯⋯⋯⋯⋯⋯⋯⋯⋯⋯⋯⋯⋯⋯⋯⋯⋯⋯⋯⋯⋯ **第二章完**
《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同人后传之少年 1-2》 作者:barbar1983
《我救了他 他抢了我的老婆-同人后传之少年 1-2》
作者:barbar1983
2021/11/18首发于:SIS001, 留园
0
0
0
5-6 (第一部完):下一篇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