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转自维基百科: 共叔段之乱,《春秋》称之为郑伯克段于鄢。发生于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年,郑庄公廿二年),是春秋初年在郑国国内发生的一场内乱。 背景
郑武公十年(前761年),申侯之女被迎娶成为武公夫人,因申国为姜姓诸侯国,所以武公夫人被称为武姜。武姜成为夫人后,先后为武公诞下两子,长子寤生(即郑庄公)和少子段。生庄公之时候,因庄公脚先出来造成难产,惊吓到武姜,故名庄公为寤生,以表示其厌恶,此也成为共叔段之乱的起因。少子段出生后,武姜偏心于段,并时常向郑武公请求立叔段为继承人,但郑武公却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礼法,不肯废除公子寤生的太子身分。 经过
周平王廿八年(前743年),寤生承袭郑国爵位,即郑庄公。庄公即位伊始,武姜便向庄公请求将制地分封给叔段。庄公则表示「制」此地不吉利,当年郑国吞併虢国,虢国的国君就死在制地。不过,他同时也告诉武姜,除了制地以外,国内的城池都可以任选。武姜随后向庄公请求,改将京邑作为段的封地,庄公同意,而段随后便前往京地。因为叔段是庄公的弟弟,所以众人就称他为「京城大叔(太叔)」。 叔段到京地以后,首先扩建京地的城,称京邑。根据周朝礼法,大的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不能超过国都规模的五分之一,而小城只能是九分之一。而叔段之改建,已经明显违背礼法。当时朝内的大夫祭仲发现叔段逾制后,便上奏庄公,认为京邑之改建,明显不合祖制,如此下去则会不利于庄公。庄公则认为,武姜如此做,他无法插手阻止。祭仲随即回答,武姜的要求永远无法满足,不如及早处理,如果让叔段的势力坐大,以后恐怕局势无法收拾,蔓生的草都难以除尽,更何况是国君的胞弟。庄公便表示,叔段多行不义必自毙。 之后,叔段又命令郑国的西部和北部的边城在服从中央的管辖外,也听从京邑的命令,使这些要塞成为两属之地。公子吕闻讯后,便向庄公进言,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如果庄公不打算未来让叔段代替自己成为郑国国君,则就要儘快刬除叔段,以免民意疑虑。而此时,庄公依旧回复公子吕,置之不理叔段的行为。庄公的无为使得叔段的谋反更加变本加厉,他随后进一步要求西、北两座边城不再接受庄公的命令。而在郑国的政府内部,公子吕再次要求处理叔段此一行为,否则局势将会失控。而郑庄公沿袭以前的做法,还是听任叔段此次违制行为。 在郑庄公多次放任之后,叔段则砺兵秣马,準备偷袭都城新郑。同时武姜则準备在叔段来袭时,作为内应,打开城门。庄公居然能够知悉这一叛乱阴谋,并且命令子封(即公子吕)带领两百辆战车直奔叔段京邑。而同时,京邑的民众在得知庄公大军前来平叛后,纷纷背弃叔段。在此情形下,叔段不得已逃往鄢城,而平乱大军则一路追至鄢。《左传》认为郑庄公廿二年五月廿三日,叔段逃离郑国,流亡共国避难。因此,以后民众将叔段称为「共叔段」。《公羊传》和《穀梁传》则认为郑庄公在鄢城杀死了叔段。 事后
在平定共叔段之乱后,郑庄公便令人流放参与叛乱的母亲武姜到城颍,并且发誓不到黄泉(深层地下水,引申为阴间),永不见面。但毕竟武姜是自己的生母,所以一段时间后,郑庄公便开始反悔之前所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之誓言。而武姜也有所后悔之前所作所为,此时,边疆颍谷一名官吏颍考叔在得知庄公的悔意后,便藉机上贡。庄公随后赐宴颍考叔,席间,颍考叔将一些肉留下不喫。郑庄公随即便问其原委,颍考叔便回稟庄公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让在家的唯一的老母,也能品尝主公赏赐的肉羹。庄公听闻后,大发感慨,自己与母亲已经决裂。而颍考叔则藉机表示,只要挖条隧道,能看见「黄色地下水」,就不算违背誓言了,如此就能完成庄公见母的愿望。庄公听到颍考叔的办法后,便立即开始动工挖掘。隧道掘成后,庄公和武姜分别走入隧道,母子最终团聚。 评价
《春秋》一书第一年所记载的唯一一件无关于鲁国之事件,原文为「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而《春秋》据儒家所说,为孔子亲自笔删鲁国旧史而成,被认为包含了儒家精神所说之微言大义。而作为儒家《春秋》学的三个代表,《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各自有评价,但基本都认为郑庄公与共叔段都有过错。 《左传》认为,「郑伯克段于鄢」中,共叔段超越了一个做弟弟的本分,所以称段而不是弟。而郑庄公则没有完成教导弟弟应尽的责任,并故意放任共叔段,以期其走上造反的道路,所以称之为郑伯而不是兄。而共叔段后来的行为如同另一个国君,所以郑庄公平定共叔段,要用打赢敌国採用的「克」字。而最后,共叔段出逃却不说,则是史官也不好下笔来写此件事。 《公羊传》则认为,之所以说「克」,那完全是为了强调郑庄公的恶。而郑庄公的恶就在于,明知道母亲喜欢段,而自己却要杀掉段。而自己明明要杀掉段,就当初还不如不给他封地。而作为庄公的弟弟,共叔段不称职为弟,那是因为他能匹敌一国之君。此外,为何写清楚地点的原因也是为了强调共叔段这一点。因为按照春秋来说,如果这种讨伐的事情发生在都城以外,而且被讨伐一方能匹敌一国之君者,如此就要写明地点。以此来体现孔子的微言大义。 《穀梁传》则从另一方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之所不说杀,而说克,是为了表示,共叔段当时不是只身一人,而是有很多人追随他。而之所以称庄公为郑伯,那是因为国君如果杀了自己的嫡长子或者同母弟,如此就称呼其爵位。所以从这里也就能看出,共叔段是郑庄公的弟弟了。而共叔段被称之为段,而不是公子段或者弟,那是因为他所作的不符合一个公子和弟弟所应有的行为。所以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孔子对于共叔段的批评程度要超过郑庄公。而记载地点,是因为表明共叔段已经逃离到远离国都的地方,这就说明郑庄公做得过分之处。而郑庄公这时不应当继续追杀,而是应当採取兄弟间相亲相敬的道德方法来处置共叔段。
郑武公十年(前761年),申侯之女被迎娶成为武公夫人,因申国为姜姓诸侯国,所以武公夫人被称为武姜。武姜成为夫人后,先后为武公诞下两子,长子寤生(即郑庄公)和少子段。生庄公之时候,因庄公脚先出来造成难产,惊吓到武姜,故名庄公为寤生,以表示其厌恶,此也成为共叔段之乱的起因。少子段出生后,武姜偏心于段,并时常向郑武公请求立叔段为继承人,但郑武公却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礼法,不肯废除公子寤生的太子身分。 经过
周平王廿八年(前743年),寤生承袭郑国爵位,即郑庄公。庄公即位伊始,武姜便向庄公请求将制地分封给叔段。庄公则表示「制」此地不吉利,当年郑国吞併虢国,虢国的国君就死在制地。不过,他同时也告诉武姜,除了制地以外,国内的城池都可以任选。武姜随后向庄公请求,改将京邑作为段的封地,庄公同意,而段随后便前往京地。因为叔段是庄公的弟弟,所以众人就称他为「京城大叔(太叔)」。 叔段到京地以后,首先扩建京地的城,称京邑。根据周朝礼法,大的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不能超过国都规模的五分之一,而小城只能是九分之一。而叔段之改建,已经明显违背礼法。当时朝内的大夫祭仲发现叔段逾制后,便上奏庄公,认为京邑之改建,明显不合祖制,如此下去则会不利于庄公。庄公则认为,武姜如此做,他无法插手阻止。祭仲随即回答,武姜的要求永远无法满足,不如及早处理,如果让叔段的势力坐大,以后恐怕局势无法收拾,蔓生的草都难以除尽,更何况是国君的胞弟。庄公便表示,叔段多行不义必自毙。 之后,叔段又命令郑国的西部和北部的边城在服从中央的管辖外,也听从京邑的命令,使这些要塞成为两属之地。公子吕闻讯后,便向庄公进言,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如果庄公不打算未来让叔段代替自己成为郑国国君,则就要儘快刬除叔段,以免民意疑虑。而此时,庄公依旧回复公子吕,置之不理叔段的行为。庄公的无为使得叔段的谋反更加变本加厉,他随后进一步要求西、北两座边城不再接受庄公的命令。而在郑国的政府内部,公子吕再次要求处理叔段此一行为,否则局势将会失控。而郑庄公沿袭以前的做法,还是听任叔段此次违制行为。 在郑庄公多次放任之后,叔段则砺兵秣马,準备偷袭都城新郑。同时武姜则準备在叔段来袭时,作为内应,打开城门。庄公居然能够知悉这一叛乱阴谋,并且命令子封(即公子吕)带领两百辆战车直奔叔段京邑。而同时,京邑的民众在得知庄公大军前来平叛后,纷纷背弃叔段。在此情形下,叔段不得已逃往鄢城,而平乱大军则一路追至鄢。《左传》认为郑庄公廿二年五月廿三日,叔段逃离郑国,流亡共国避难。因此,以后民众将叔段称为「共叔段」。《公羊传》和《穀梁传》则认为郑庄公在鄢城杀死了叔段。 事后
在平定共叔段之乱后,郑庄公便令人流放参与叛乱的母亲武姜到城颍,并且发誓不到黄泉(深层地下水,引申为阴间),永不见面。但毕竟武姜是自己的生母,所以一段时间后,郑庄公便开始反悔之前所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之誓言。而武姜也有所后悔之前所作所为,此时,边疆颍谷一名官吏颍考叔在得知庄公的悔意后,便藉机上贡。庄公随后赐宴颍考叔,席间,颍考叔将一些肉留下不喫。郑庄公随即便问其原委,颍考叔便回稟庄公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让在家的唯一的老母,也能品尝主公赏赐的肉羹。庄公听闻后,大发感慨,自己与母亲已经决裂。而颍考叔则藉机表示,只要挖条隧道,能看见「黄色地下水」,就不算违背誓言了,如此就能完成庄公见母的愿望。庄公听到颍考叔的办法后,便立即开始动工挖掘。隧道掘成后,庄公和武姜分别走入隧道,母子最终团聚。 评价
《春秋》一书第一年所记载的唯一一件无关于鲁国之事件,原文为「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而《春秋》据儒家所说,为孔子亲自笔删鲁国旧史而成,被认为包含了儒家精神所说之微言大义。而作为儒家《春秋》学的三个代表,《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各自有评价,但基本都认为郑庄公与共叔段都有过错。 《左传》认为,「郑伯克段于鄢」中,共叔段超越了一个做弟弟的本分,所以称段而不是弟。而郑庄公则没有完成教导弟弟应尽的责任,并故意放任共叔段,以期其走上造反的道路,所以称之为郑伯而不是兄。而共叔段后来的行为如同另一个国君,所以郑庄公平定共叔段,要用打赢敌国採用的「克」字。而最后,共叔段出逃却不说,则是史官也不好下笔来写此件事。 《公羊传》则认为,之所以说「克」,那完全是为了强调郑庄公的恶。而郑庄公的恶就在于,明知道母亲喜欢段,而自己却要杀掉段。而自己明明要杀掉段,就当初还不如不给他封地。而作为庄公的弟弟,共叔段不称职为弟,那是因为他能匹敌一国之君。此外,为何写清楚地点的原因也是为了强调共叔段这一点。因为按照春秋来说,如果这种讨伐的事情发生在都城以外,而且被讨伐一方能匹敌一国之君者,如此就要写明地点。以此来体现孔子的微言大义。 《穀梁传》则从另一方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之所不说杀,而说克,是为了表示,共叔段当时不是只身一人,而是有很多人追随他。而之所以称庄公为郑伯,那是因为国君如果杀了自己的嫡长子或者同母弟,如此就称呼其爵位。所以从这里也就能看出,共叔段是郑庄公的弟弟了。而共叔段被称之为段,而不是公子段或者弟,那是因为他所作的不符合一个公子和弟弟所应有的行为。所以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孔子对于共叔段的批评程度要超过郑庄公。而记载地点,是因为表明共叔段已经逃离到远离国都的地方,这就说明郑庄公做得过分之处。而郑庄公这时不应当继续追杀,而是应当採取兄弟间相亲相敬的道德方法来处置共叔段。
精彩评论